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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任课教师安全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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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学任课教师安全工作职责

  1.明确并履行岗位安全职责,落实学校安全工作的有关要求,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2.将安全教育有机渗透到本学科教学内容和教学过程中。

  3.课前清点学生人数并立即上报班主任,课堂上发现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时应及时制止、告诫、教育,并与班主任或学生家长及时沟通。课间负责本楼层就近楼梯间、楼层的安全工作。

  4.密切配合班主任开展安全工作,及时将班内的安全问题向班主任反映,协助班主任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妥善处理班级出现的安全问题。

  5.课堂教学中如遇突发事件或安全问题,及时将学生有序疏散到安全地带并作妥善处理,同时立即向分管领导或校长汇报。

篇2:学校任课教师安全管理职责

  学校任课教师安全管理工作职责

  1.任课教师是当堂课安全的第-责任人-

  2.接受新班时,向班主任或上一任教师全面了解学生的健康状况,并采取预防措施。

  3.按时上下课,掌握学生的出勤情况,发现缺席,应及时向班主任了解原因。

  4.带学生到室外或专用教室上课时,应注意上下楼梯和课内安全;对身体素质较差或有疾病的学生,应尽量减少其运动量或禁止参加体育活动。

  5.结合学科特点,渗透安全知识。

  6.发现有不安全行为,应立即予以制止。

  7.协助班主任落实好安全教育工作的各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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