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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行政查房制度(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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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医院行政查房制度(五)

  1.行政查房每月一次,必要时可随时组织,行政夜查房每日一次。

  2.行政查房由院长或分管院长主持,各职能科室负责人参加。夜查房由总值班负责实施。

  3.行政查房主要内容包括医疗、护理、质量、医疗安全隐患、优质服务、安全保卫和后勤保障工作,听取患者和医务人员的意见,现场解决问题。

  4.行政查房重点由办公室会议研究决定,院长主持的行政查房由办公室负责安排,并做好记录。

  5.行政查房中应解决的问题需填写督办单,办公室督促有关职能科室及时处理。

  6.定期反馈行政查房情况。

篇2:医院医疗行政查房制度

>  医疗行政查房制度

  1、 总经理、院长、副院长(至少每次有一人参加)每月进行二次医疗行政查房,由行政人事部、医务部、护理部、经营部等有关职能科室负责人参加。

  2、医疗行政查房重点是检查临床科室的医疗、教学、科研等方面的管理工作,进行调查研究,抓好典型,同时要听取意见。

  3、医疗行政查房中注意协调临床科室之间、临床与医技、行政后勤等部门的关系并实行现场办公,及时解决科室提出的困难和问题。

  4、医疗行政查房每次查至少5-6个病房,时间由人事行政部做好安排。

篇3:医院行政查房制度

  人民医院行政查房制度

  1、院领导行政查房或夜查房每月1次,带领职能科室负责人就医疗护理质量、医疗安全隐患、优质服务、后勤保障和安全保卫等工作深入科室检查工作,并对医院教学、科研、服务质量、病人生活等工作听取医务人员和病员的意见,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改进工作。

  2、行政查房由院办公室负责人组织安排并记录,查房结束后,各职能科室参与查房人员向院办室书面汇报查房情况,落实改进措施。

  3、院领导要经常深入科室,深入临床,调查研究,直接掌握情况,抓好典型,协助总结推广先进经验。

  4、院领导要参加部分业务实践,如门诊、查房、重大手术、疑难病例会诊、重危病人抢救及其他有关业务活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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