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接送幼儿制度(七)
1.来园。早晨7:30-8:00为接待幼儿时段,幼儿来园必须由家长送至教室交给班主任。
2.晨检。幼儿不得携带小食品、贵重物品(如金、银、玉首饰)及危险品(如别针、弹豆、小刀)入园。幼儿来园时,班主任应及时检查幼儿的健康、精神状况,主动与家长交流。
3.服药。凡带来药物的幼儿,家长务必将姓名、剂量、服药时间写在包装袋上并向班主任交待清楚;班主任必须妥善保管,喂药时要仔细核对,做到“三查”,严防发生错误。
4.离园。下午5:00-5:30为幼儿离园时段,家长应按照幼儿园的规定亲自到教室门口或大厅接幼儿,要求家长遵守时间,严防意外事件的发生。
5.严格执行幼儿接送卡制度,幼儿来园、离园应由注册簿上填写的“主要接送人员”接送,如临时委托他人接送,家长应打电话告知接送人员身份、特征,方可允许接送。
6.安排教师早晚延时护导,护导与带班者均应不缺勤、不迟到、不离岗,认真做好护导工作。交接班时要点清幼儿人数,交代安全情况,交接清楚后方可离岗。
7.加强门卫管理,平时要关好园门,严防幼儿走失。对来访者进行询问登记,得到允许后方可入园。
8.教职工应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安全工作规范操作,向幼儿进行安全教育,加强幼儿自我保护意识。
篇2:某幼儿园家长、车辆接送制度
幼儿园家长、车辆接送制度
1.遵守幼儿园各项制度,按时接送幼儿,培养幼儿良好习惯。
2.接送幼儿时注意个人仪表,要仪表整洁,服饰整齐、文明礼貌,言谈举止为幼儿起表率作用。
3.为保证安全,我园为每名幼儿办理接卡,孩子直系亲属接送幼儿。
4.委托来接送幼儿的人,应年满十八岁以上。请提前联络老师,将被委托者之姓名、年龄告诉老师。
5.送幼儿时要爱护园内设施,保持室内外环境卫生、不吸烟,不随地吐痰,不大声喧哗。
6.为安全起见,请家长不要让幼儿携带贵重物品、危险物品入园。幼儿来园前家长将幼儿身上的物品检查一下。
7.要理智地对待幼儿之间发生的矛盾、纠纷,不随意训斥、恐吓幼儿或无理取闹。
8.未经许可家长不要擅自进入幼儿活动室;幼儿进餐时间谢绝接待家长。
9.家长与在班教师谈话、通电话时间不宜过长,以免影响教师的正常工作。
10. 家园一致、言行一致。尊重教师,主动与教师合作;尊重幼儿、满足幼儿的合理要求。
11. 车辆接幼儿时,安全监护人必须把幼儿从家长手中接上车,安置好位置,确保幼儿坐稳后,方能关门发车;路上行驶时要稳、慢,确保幼儿乘车安全,下车时,车停稳后,方能开门,安全地把幼儿交给幼儿老师手中。
12. 车辆送幼儿时,在监护人的安排下,组织幼儿排队上车,确核幼儿上齐坐稳,方能关门发车,行驶途中慢行,到点后,车辆稳开门,由监护人核准家长身份后安全地把幼儿交给家长手中。
13.司机、跟车教师填写好每天的接送报告单,园长每天一签。确保不出现幼儿漏接、漏送等不安全现象。
篇3:幼儿园家长接送制度(5)
幼儿园家长接送制度(五)
生命重于一切,安全重于泰山。让孩子健康快乐的成长,使幼儿园工作井然有序地开展,是家园共同的责任。接送幼儿是幼儿园安全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为确保每个幼儿和教师的人身安全,特制定此制度,希望您能配合幼儿园做好下列工作:
1.来园时间:7:30--8:20 离园时间:17:00-17:30
2.家长应严格遵守幼儿园的作息时间,遵守幼儿园的接送制度,做到持卡按时接送,禁止一切无卡接送幼儿的不安全行为,严格控制非直系亲属无卡登记代接幼儿,杜绝幼儿自带接送卡的不良习惯。
3.8:30幼儿园准时关大门老师不再接孩子,请家长勿必提前到园,8:30以后到园的幼儿将不提供早餐,老师忙于照顾班里的孩子吃饭,不能离开教室,敬请谅解。迟到的家长和孩子请在传达室等候至9:00。
4.孩子入园时,应自觉接受本班教师的晨检,如需要喂药,请将剂量、药名、用量、次数登记《幼儿服药记录本》,将药包好交给本班教师。
5.幼儿不得无故缺席、迟到,如身体不适,应及时打电话向本班教师请假,幼儿发烧体温超过38°时,请您不要让幼儿入园,及时治疗后再送。
6.入园时,家长要检查幼儿衣着、用具,并确保安全;幼儿来园时着装应简洁大方,便于运动。有帽子、绳索、金属装饰、有带子的衣服不要给幼儿穿;不佩戴各种饰物,鞋子大小合适,便于穿脱,尽量不穿系带儿的鞋。
7.家长要文明有序来园接送幼儿,如:持卡接送自觉排队、不大声说话、不穿拖鞋、不吸烟、不随地吐痰、不酒后来园等,给幼儿树立“好的榜样”。离园时,家长不要带孩子在园逗留玩耍,如发生事故由家长负责。
8.家长通讯联系方式和家庭住址如有变化的,应及时告知本班老师,保证幼儿园能随时联系家长;同时,帮助幼儿记住家庭电话号码、父母姓名、电话、详细住址。
9.幼儿离园时,须由家长亲自持卡来接,不允许外人代接,如有特殊情况必须由家长事前说明并提供凭证, 要提前联系老师,将被委托者之姓名、性别、年龄、特征、衣着与孩子之间的关系告诉老师,被委托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年满十八岁以上的正常人),交接孩子时要实行三方面通话确认,保证每一位幼儿安全离园。
10.对家长不能按时来接的幼儿,交由值晚班的教师负责看护,晚班教师要亲自把幼儿交与家长手中,不得将幼儿交与他人看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