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局机关实行24小时总值班制度。局级领导带班,各科室同志轮换值班;
(二)值班人员由局办公室统一安排。值班人员要根据值班表,提前做好工作安排,准时上岗。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值班者,由所在科室协调或与其它值班人员调整,不得出现脱岗;
(三)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履行职责。值班期间负责对外接待、疫情、灾情及突发事件的处理、值班电话的传呼、公开电话的处理、值班室的卫生保洁以及下班后对机关安全进行检查等;
(四)值班人员对来访、联系工作的同志要认真执行接待“首问责任制”。做到热情、礼貌,并协助有关科室做好处理工作;
(五)值班时间内,如遇疫情、灾情及突发事件,应弄清情况。立即向局领导报告,通知有关科室和有关单位组织医务卫生人员进行处理,并认真作好事件处理情况记录;
(六)值班人员要负责作好值班记录和交接班工作。值班时涉及的秘密事项,如疫情、灾情等,要注意保密,值班记录本要妥善保管,不得遗失。局领导和办公室实行不定期抽查。
篇2:安管部值班制度
安管部值班制度
一:严格贯彻执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及部门的管理规定。
二:严格执行仪容仪表规定,按规定着装、佩带工牌上岗。
三:严格履行岗位职责,熟练掌握岗位工作技能。
四:文明执勤,用语规范,动作大方得体,有礼有节。
五:精神振作、姿态良好,不得背手、袖手、将手插入裤袋。
六:坚守岗位,不得迟到、早退,不得脱岗、串岗、擅离岗位。
七:当值时不得吸烟、聊天、读书报、听音乐、吃东西、喝酒,不得酒后上岗,不得打瞌睡、睡觉。
八: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九:不得以任何形式从事于工作无关的事。
十:完成上级布置的各项任务。
篇3:消防中心值班制度
消防中心值班制度
1.消防中心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对消防主机,消防联动柜等设备进行监控。
2.值班人员必须熟练掌握消防系统的操作规程,严格按照操作程序操作,不得擅自调试主机和其它按键。
3.时刻保持高度警惕,接到火警信号时应沉着冷静,并及时通知巡逻岗或附近岗位治安员确认,如属误报,需查出原因,如属火警,按《火警、火灾应急处理规程》处理。
4.消防中心不准拨打与业务无关的电话,任何人不准在消防中心会客和聊天,非值班人员不准进入监控室内(巡查、检修人员除外),若需进入须经保安经理同意。
5.消防监控室内除配备消防设备外,严禁存放其它与工作无关的物品。
6.当值消防员每天应打扫室内卫生,擦拭设备设施,始终保持地面、墙壁设备无积尘,无油渍,无污物,无蜘蛛网,光亮整洁。
7.消防中心内严禁吸烟、吃、喝、聊天、看书报、睡觉、高声喧哗等妨碍工作的行为。
8.确保消防中心内报警电话畅通,无特殊情况不得使用报警电话(紧急情况工作需要除外),紧急情况使用电话报警时,讲话要简单明确。
9.消防系统在正常情况下应处于自动状态,每个月进行一次自动、手动的操作检查,以确认设备是否处于完好状态。
10.消防设备出现故障时,立即通知工程维修人员或维保单位进行维修。
11.消防中心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有特殊情况暂离开时经领班同意,并安排其他人员顶岗,交接注意事项后方可离开。
12.消防中心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园区和安管部的规章制度。爱岗、敬业,努力提高业务水平。各值班员对每班值班情况做好记录,交接班时认真做好岗
13.交接班记录,检查系统是否正常,经双方确认后方可离岗。
14.工作时间八不准:不准聊天;不准串岗;不准吃东西;不准高声喧哗;不准在岗位上办私事;不准打私人电话(接听私人电话不超过1分钟)、玩手机;不准看与工作无关的报刊杂志;不准会私人客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