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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电器防火制度(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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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幼儿园电器防火制度(二)

  一、五要

  ①电器设备和电路要勤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②凡用电完毕或中途停电,要及时关闭电源。

  ③电器设备及其周围要保持干燥、清洁、通风良好,接地可靠。

  ④电气线路要有保险装置,电流强度不得超过电线负荷,顶棚或在两条线路的交叉处和穿处墙壁处要套上绝缘管,加以隔离。

  ⑤万一电器起火,要关好电源,及时扑救。在没有切断电源前,只能用四氧化碳、干粉、1211、二氧化碳、灭火器进行扑救,严禁用水或普通灭火器向带电设备喷射。

  二、“八不准”

  ①不准用电灯烘烤衣物或取暖。

  ②不准用纸布等易燃物做电灯罩。

  ③不准将电线挂在铁灯上或用铁丝牵挂。

  ④不准非电工人员擅自安装和修理电器设备。

  ⑤不准在电线上搭晒衣物。

  ⑥不准用铜、铁丝等代替保险丝使用。

  ⑦不准在电器设备旁堆放可燃物或其它杂物。

  ⑧不准凑合使用有毛病的电线、插头、开关、灯头、灯泡等。

篇2:幼儿园安全防火制度(3)

>  幼儿园安全防火制度(三)

  一、幼儿园的全体教职员工要认真学习安全防火知识,学会消防栓、灭火器操作。

  二、幼儿园安全检查小组每月检查一次幼儿园电路、电器、防火设备情况,做好记录,消除隐患。

  三、幼儿园的所有电器在用完后,马上拔出插头并放置在干燥地方,以保安全。

  四、各班卧室、活动室之间的通道要保持畅通,孩子在室内时,不准上锁,发生火灾事故时,教师、保育员要沉着镇静,迅速从安全通道疏散幼儿。

  五、经常对幼儿进行防火安全教育,使幼儿懂得不能玩电插头,发现情况及时报告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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