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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医院值班、交接班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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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某中心医院值班、交接班制度

  1、各科室必须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好各级各类值班人员,确保科室24小时有医师值班,特殊情况需报告医务科组织协调。

  2、下列人员不单独值班:无处方权进修医师和实习医师,未取得执业资格的轮科医师及新调入试用期医师,已有执业医师资格且已注册的轮科医师进入新科室不满1周者。

  3、临床医疗科室及部分重要医技科室应设置二线班制,有条件的医疗科室可增设总住院制。一线值班一般由住院医师和主治医师担任;二线值班由高年资主治医师或主任(副主任)医师担任,并实行24小时负责制(必须保持通讯畅通,在规定时间内赶到)。

  4、值班医师负责各项临时性医疗工作和病人临时情况的处理,随喊随看;对急诊入院病人应及时检查、及时处理、及时记录。二线班医师负责协助、配合、指导一线班处置、抢救病人。

  5、值班医师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开,8小时内值班者(包括中午值班)不得睡觉,晚夜班值班者必须留宿值班室,但23∶00之前必须在医生办公室办公。如有特殊情况需暂时离开,须向值班护士说明去向,呼之即到。外科值班医生不能离岗做手术。

  6、值班医师每班下班前必须完成科室各级医师交办的医疗工作。交班前,应巡视病室,了解危重病人情况,将工作处理妥善,能自行或需及时处理者,尽量不交给接班医师。凡交班时间前接诊的病人,应由交班医师自行接收处理。接班者未到时,交班者不得离开岗位。

  7、值班医师下班前,应将在值班时间内的一切情况,包括所收新病人的病情、初步诊断及处置等全面交待给主管医师及下一班值班医师。危重病人应床前交接班,且除口头交接外,还要求在交接班本上详细记载,尤其是新收危重和手术病人,写清病人姓名、床号、诊断、存在问题、注意事项、观察重点、化验情况和处置内容或会诊情况等。交接班医师双方均应在交接本上签字。接班医师要认真阅读交班簿,对危重病人应及时作好病程记录和相关诊疗记录。如交接时间为早晨,则值班医师还应在晨会上详细报告值班期间内的一切情况。

  8、交接班时均应由值班医师本人交接,不得由他人代替交接班。特殊情况个别交代。

  9、值班医师接班后应亲自巡视病房一遍,危重病人应随时巡视处理,遇有疑难问题时,应及时请上级医师诊视处理。

  10、病房经治医师换科或外出时,应将所管住院病人临时发生的病情变化、处置情况以及所负责的危重病人的病情和注意事项向接班经治医师详细交代。

篇2:医院总值班制度

  院总值班制度

  一、院总值班由院领导、职能科室有关人员参加,负责处理非办公时间的医务、行政和临时事宜,及时传达、处理上级指示和紧急通知,签收机密文件,承接未办事宜。

  二、值班时间:每天正常上班时间以外的时间,均由总值班负责。

  三、值班期间要负责检查夜间工作人员的工作情况。

  四、值班人员要严格坚守工作岗位,如巡视病房或有事离开值班室时,要及时将去向告诉电话总机值班员,以便寻找。

  五、值班期间发生的重要问题,如值班人员无力解决,要立即向有关领导汇报。

  六、做好值班记录,于第二日上班后向院办公室交班,简要通报值班情况,并由院办负责安排当日值班人员。

  七、值班人员有权组织人员集中力量解决临时发生的问题,有权调用医院机动车辆。

  八、值班人员遇有特殊情况不能值班时,经院办公室同意可找人调换值班,但不得擅自找人代替。

  九、每班交班前,清扫室内卫生,认真做好固定资产交接班。

篇3:某医院总值班制度

  1、目的

  为确保公休及节假日期间医院正常运作不受影响,遇到紧急、突发事件可以及时解决,接收和办理非工作时间的医务、行政和临时事宜,及时传达、处理上级指示和紧急通知,接收机密文件,承接待办事项,制定本制度。

  2、职责

  2.1院总值班由院级领导、各部门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参加;

  2.2院办(人事行政部)每月28日前编排次月《总值班轮流表》,向总经理(院长)报送。

  3、工作内容

  3.1经总经理授权,总值班经理值班当日享有部分总经理职权(遇到重大问题或特殊情况需请示总经理);

  3.2值班当日视同正常工作日,一切行为规范均按平时要求执行;

  3.3上班后负责检查当日各部门员工出勤到岗情况及仪容仪表;

  3.4总值班经理须对办公区进行巡视检查;

  3.5总值班经理须对值班期间的工作进行详细记录,并将需下一班次值班人员协调解决的问题予以详细说明;

  3.6总值班经理有权对相关部门人员进行临时调遣,各部门人员应予以服从;

  3.7应保证值班期间通讯设备的畅通;

  3.8院办(人事行政部)每周一将《值班记录本》交总经理(院长)审阅。

  4、值班记录要求

  4.1各医院统一配置专用的《值班记录本》,记录本不得挪作他用;

  4.2总值班经理按《值班记录本》统一格式进行记录;

  4.3值班记录应以正楷文字书写,字迹清晰,无缺项少项,内容记录详实;

  4.4具体格式要求:

  4.4.1日期:年月日(星期)、天气情况、总值班经理姓名;

  4.4.2物品交接及完好情况;

  4.4.3值班记录:注明记录工作的时间、涉及人员、具体内容、处理结果等;

  4.4.4总经理(院长)安排工作及完成情况:没有安排写“无”;

  4.4.5特别提示及需要协调事宜;

  4.4.6总值班经理交班签字、次日总值班经理接班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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