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经理人

(公司)图书管理规定

1462

(公司)图书管理规定

  企业(公司)图书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了满足公司运营对参考资料和普遍提高员工素质的需要,特对本公司图书的购进、保管、整理、外借与归还等管理事务作出统一规定。

  第二条收集与购买

  1、综合管理部为公司图书管理工作的主要负责部门。

  2、购买图书应由综合管理部根据各部门的申请计划及公司各种需求拟制《购书计划单》,经总经理批准后指定专人进行购买。

  3、综合管理部要积极展开对图书市场的调查研究,为争取以最低的价格购进公司需要的书籍提供服务,负责对购买图书的各个环节进行控制与检查。

  4、对于个人购进的图书,经总经理核定后认为可以纳入公司图书库的,在征得本人同意的前提下可办理相关手续;凡属公司派遣出差、学习、参观所得到的图书、资料,必须无偿交还办公室进行管理。

  5、所有新进图书,都必须履行登记手续后方可报销。

  第三条整理与借阅

  1、公司图书整理与借阅工作在综合管理部领导下由文印员具体负责。

  2、凡新购进的图书必须按照公司制定的图书分类原则进行分类整理,在图书中央加盖公司印章并贴上标签,进行编号。

  3、新进图书必须在登记册上做好备案,注明新进图书的入厂日期、著作名称、作者、出版社、分类及编号、页数、价格等重要项目。

  4、公司图书借阅期限为30天/周期,超过该周期仍需借阅的,可持所借书籍到文印室办理申请续借手续(原则上续借不得连续超过2次);超过该周期无法归还已认定为丢失的,由综合管理部会同财务室估价后按照所估价格从该员工当月工资中扣除。

  5、公司图书借阅权限为:1.经营管理类----中层以上管理人员;2.建筑防水类----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及普通技术人员;3.生产工艺类----生产管理人员及车间技术人员;4.职业技能类----全体员工;5.杂志类----全体员工。

  6、要求综合管理部每半年按照图书登记册名单,对全部图书进行一次清点与核对。在清点与核对之前,一律停止外借,并要求全部借出图书都予追回。

  7、综合管理部必须每年整理出一份图书总目录,提供给各部门领导,并且按月把新进图书情况通知给各部门。

  8、董事长室、总经理室可适当存放部分书籍,其具体管理事宜另行规定。

  第四条外借

  公司图书原则上只借给本公司员工,有特殊情况需要办理外借手续的,必须经总经理签字核准后方可办理。

  第五条 本规定由综合管理部制定,其修改权、解释权归综合管理部。

  第六条 本制度从20**年6月22日起施行。

物业经理人网-www.Pmceo.com

篇2:药业公司图书、报刊管理规定

  **药业图书、报刊管理规定

  1.目 的:为了规范图书、报刊杂志的购买、订阅和使用,加强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总公司,各分子公司根据本规定制定细则报总公司备案。

  3.权责说明:图书、报刊由总经办统一管理。

  4.图书管理

  4.1各部门提出购买申请,经分管领导批准后自行购置。

  4.2购置图书后,购置人应持图书及发票到总经办办理图书入库及借阅手续。

  4.3图书资料应加盖公司图书专用章、编写图书书号及进行图书资料的登记。

  4.4图书借阅应进行详细登记,借阅人员应爱护图书,因个人原因损坏、丢失图书资料的要照价赔偿。

  4.5总经办应编写图书目录,建立图书档案。

  4.6购置人报销时应附上图书入库单。

  5.报刊杂志管理:

  5.1报刊杂志由各部门申请,经分管领导批准后将报刊杂志订阅申请单交总经办。

  5.2总经办汇总各部门订阅申请单,制作报刊杂志订阅清单并统一订阅。

  5.3前台根据订阅清单在收到报刊杂志时进行登记、分类后,立即分发至各部门,由各部门签收。

  5.4总经办应建立报刊杂志登记备忘簿。

  5.5报刊杂志由各部门使用、保管,专业性的报刊杂志应保持每期的连续性并作为公司图情资料保存、备查,任何人不得擅自毁损等。

  6.总经办应于每年6月30日之前根据图书杂志档案检查一次图书杂志的使用和管理情况,并将检查结果上报分管领导。

  6.附则

  6.1 本规定由总经办负责解释。

  6.2本制度施行后,凡既有的类似规章制度或与之相抵触的规定即行废止

  6.3 本制度经总经理批准后自颁布之日起执行。修改时亦同。

  附: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