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经理人

办公场所用电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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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公场所用电管理制度

  为了节约用电,降低能源消耗,积极参与“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社会建设,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全体机关工作人员,各分、子公司单位工作人员,必须树立节约用电、安全用电意识。在工作需要时开灯,人离办公室必须随手关灯,杜绝长明灯。光线好的房间,必须关闭照明设备。走廊、楼道里的灯要随手关闭,办公场所应关闭不必要的夜间照明。

  二、尽量少用空调设备,必须使用空调时,按统一规定执行。夏季开空调时间为:6月1日- 8月30日,(特殊情况除外)下班前15分钟要关闭。如发现下班后未关闭空调设备,对部门负责人处以500元罚款,相关责任人处以200元罚款。

  三、电脑设备不使用时,要进入低能耗休眠状态,减少待机能耗。工作完后,及时关闭计算机、打印机、传真机等设备,下班后无待机现象。

  四、各办公室电脑、空调、电扇、饮水机等一切电器设备应在下班时确保关闭,因人为原因没有及时关闭电源能耗,造成设备损毁和引发事故的,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五、严禁在办公室使用电炉、电暖气、电热水壶等高压负荷电器,不得随意搭接电线设备,对违规用电发生事故的,除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外,还要处以200元-500元罚款。

  六、本办法自20**年5月20日起执行。

  山西z物业分公司

篇2:安管部动用明火/电热器具/临时用电管理制度

  安管部动用明火/电热器具/临时用电管理制度

  在小区重点防火区域,需要动用明火作业时,动火部门需向大厦物业管理处申请,在得到管理处批准并取到动火证后,才能在该区域内进行动火作业。

  1.动火部门负责动火作业时的安全措施,包括作业前清除可燃物,作业后检查有无燃烧隐患。

  2.动火作业者必须持有《上海市特种作业安全操作证》才能上岗操作,并需严格执行“十不准”的有关规定。

  3.动火部门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方位进行动火作业。

  4.动火申请当日有效。应当日作业当日申请,隔天动火必须重新申请。

  5.动火部门必须委派动火现场监护人,由监护人负责动火现场的全面消防安全检查,以及配备专用的灭火器材。

  6.安保部应及时派员到场验看动火证及特种作业证,检查动火现场的安措施。动火作业者必须接受安保部的检查。

  7.正在使用的电加热器必须安设灾不燃烧不导热的基座上,并远离易燃易爆物品。

  8.电加热设备在使用时必须安设灾不燃烧不导热的基座上,并远离易燃易爆物品。

  9.电加热设备的导线绝缘损坏或无插头,电路中未安装熔断器时,均不得使用。

  10.导线的安全载流量必须满足电加热设备的容量要求。

  11.易燃易爆的物料,严禁用电热方式烘干。

  12.严格控制临时线路负载量,熔断装置应按额定容量安装,不得随意加大。

  13.导线连接处应接合牢固,防止接触电阻过大,临时线路架空必须保持2米以上,并予以牢固。

  14.维修技术员应严格执行消防责任制度,按制度要求进行安全操作。

篇3:某学校用电安全制度

  用电安全制度

  1、用电制度是学校校内所有涉及到用电标准、安全及电器的使用、保管等环节的安全管理制度。

  2、学校用电线路的安装由学校水电工按国家有关标准统一安装,任何个人不得私拉乱接线路,电器的使用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

  4、 严禁在学校范围内使用容易引发安全事故的大功率电器,如电炉、电热取暖器等。

  5、 学校任何用电设备在安装、使用和拆除过程中都要指定专业人员负责,持有电力入网证和特种作业操作“两证”人员才能从事强电操作并建立电工管理档案。

  6、 坚持“人走电断”的原则,合理、正确使用一切电器设施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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