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经理人

企业工厂计算机管理制度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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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工厂)计算机管理制度范本

  一)总则

  第一条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对企业经营管理工作的要求也越来越高,采用计算机对企业进行管理,是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实现企业管理现代化的途径。在企业生产经营中推广应用计算机管理,对增加工厂经济效益将起积极的促进作用。

  二)计算机的管理和使用

  第二条 归口管理单位:

  微型以上档次的计算机管理单位为企业管理科。

  过程控制的计算机(主要指单板机)管理为总师办。

  以下内容不包括实时控制用单板机

  第三条 管理员职责:

  负责计算机运用的长远规划。

  根据资金的安排,负责机器及外设、备件的计划、采购。

  负责软件的开发规划制定,组织开发成果鉴定。

  与教育部门使用,组织计算机技术培训。

  对分散使用的计算机进行不定期的检查。

  第四条 硬件使用:

  各单位使用计算机,需提出上机申请,经批准后按规定机型、外设使用。

  上机申请分为:单次上机、每月定时上机、每日定时上机三类。

  软件开发,上机时间较多的单位,可以申请配置机器。

  第五条 软件管理:

  各单位需开发的应用软件,应向企管科提出申请。

  应用软件的开发分为自力开发、协作开发、委托开发三类。

  企管科负责与外单位在有偿或对等的基础上进行软件交流。

  三)软件开发任务书的编制与审批

  第六条 编制依据:

  厂部对软件开发的总体及项目的要求;

  各单位要求开发的项目;

  设备及软件开发人员的能力。

  第七条 任务书内容:

  软件名称;

  软件应能达到的技术性能;

  软件的操作环境;

  更高层次软件对开发软件的要求;

  工作进度计划;

  设计组织机构、人员安排、协作单位情况;

  经费预算。

  第八条 任务书的审批:

  设计任务书编制完成后,由企管科组织有关科室进行审议,认定可行后,由企管科科长批准。

  四)软件鉴定

  第九条 鉴定的基本要求:

  软件全部开发完成后,需经三个月到一年的实践运行(视软件复杂程序),才能申请鉴定。

  第十条 鉴定资料:

  软件鉴定前,必须向鉴定小级提供下述资料(其中3-7项资料各二份)。

  设计任务书;

  软件实现的功能;

  使用机型,对外存外设的要求,软件支撑环境;

  软件设计的流程图;

  源程序清单;

  数据库结构;

  标准化室审议报告;

  用户意见书。

  第十一条 鉴定小组的组成与鉴定程序:

  鉴定小组成员由厂长、企这科、计划科、财务科、总师办、标准化室等单位负责人组成,厂长担任组长;

  鉴定的议程:

  软件设计者对软件的介绍;

  宣读标准化审查报告;

  用户代表发言;

  操作示范;

  讨论鉴定结果及提出进一步修改的建议;

  通过鉴定报告,鉴定小组成员并签字。

  第十二条 鉴定后的工作:

  整理资料、存档;

  将鉴定会的意见反馈到各有关部门。

  第十三条 软件的维护与完善。

  软件开发人员对开发的软件要经常维护和不断完善,并对软件操作者和后续开发人员进行业务指导;

  完善的软件,年底应向计算机管理人员提供修改的程序清单。

  五)操作证管理

  第十四条 操作证由企业管理科统一归口管理,每年审核一次。

  第十五条 办理操作证由本人申请,单位领导同意,通过应知应会考试,成绩合格者才能发给操作证。

  第十六条 申请操作证的人员应掌握一种或一种以上的计算机语言,了解计算机的结构和操作规程。

  第十七条 操作人员能按操作证规定的机型、外设操作。

  六)机房管理

  第十八条 凡与计算机有关的业务联系由企管科负责人接洽。

  第十九条 进入机房工作,要认真填好上机申请表,经主管负责人审批后,方可上机操作。

  第二十条 外单位人员因工作需要进入机房时,必须由企管科办理审批手续。

  第二十一条 参观机房由企管科安排,进入机房后听从工作人员的指挥,未经许可,不得乱动机房内设施。

  第二十二条 进入机房必须换鞋,严禁吸烟,不得高声喧哗,自觉维护室内清洁卫生。

  第二十三条 软件复制经有关软件人员批准,方可进行。

篇2:中小学计算机教室制度

  中小学计算机教室管理制度

  一、计算机教室(多媒体、网络教室)是用于开展信息技术教学和为师生提供信息网络资源的专用教室,必须专人管理、科学管理、严格管理。

  二、计算机教室(多媒体、网络教室)必须由精通计算机和网络技术、工作责任心强的专职人员负责计算机和网络设施设备的保养、维护和技术指导工作,确保设备的完好和可随时使用。

  三、计算机教室(多媒体、网络教室)内的设施设备均要建档入册,注明厂家品牌、型号、配置、购置日期等,及时记载维修、维护、损耗情况。每台计算机随机备有使用记录本。

  四、计算机教室(多媒体、网络教室)必须装有牢固可靠的防盗门窗,配备消防灭火器材,并张贴警示标志,严禁易燃、易爆、易腐蚀、易污染物品入室,严禁在室内抽烟,保持室内的清洁卫生。

  五、建立计算机网络安全技术支撑平台,定期进行病毒查杀和网络安全漏洞检测,严防病毒侵入和黑客攻击,确保计算机网络系统正常工作。

  六、学生要自觉服从指导老师和管理人员安排,入室应换穿专用拖鞋或使用薄膜鞋套,不吃零食,不乱抛垃圾。自觉遵守操作规程,不随意更改计算机设置,不自带软盘、光盘在计算机上使用,不从网上下载软件、程序。

  七、遵守《全国青少年网络文明公约》,文明上网。自觉维护网络秩序,规范上网行为,不打游戏,不进聊天室,不浏览不良信息,不发布虚假信息,不随意约会网友,不沉湎虚拟时空。

  八、计算机使用结束后,要认真填写使用记录(包括班级、姓名、日期、上机时间、上机目的、计算机工作状况等),清理桌上杂物,恢复设备摆放原貌。管理人员应及时验看记录,检查设施有无缺损,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篇3:医院网络与计算机设备管理制度

  网络与计算机设备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规范医院网络管理与计算机设备管理,确保网络与计算机设备能够安全、高效地运作,做好医院的信息辅助及技术保密工作,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医院的网络、计算机及外部设备的管理。

  3、网络运行管理

  3.1网页浏览

  3.1.1不得浏览不健康网站和政治敏感度较高的网站,如出现违法行为责任自负。

  3.1.2工作时间不得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页。

  3.1.3工作时间不得私自使用聊天工具或进入聊天室聊天。

  3.2文件下载与传送

  3.2.1不得从网上下载保存与工作无关的文章、图片、小说、网页以及压缩电影等。

  3.2.2如因工作需要下载较大的文件,应通知网络管理员代为下载,禁止私自使用“网络蚂蚁”等工具下载大量数据及文件。

  3.2.3如需开通收发邮件权限、OICQ、上网服务、FTP服务等,应向部门(科室)负责人申请,待正式批准后由网络管理员予以开通。

  3.2.4如需传输大容量的电子文本,需把文件进行拆分或压缩,网络传输中如出现其他问题应及时通知网管。

  3.2.5部门(科室)已配备计算机及局域网络的,应尽量使用邮件和内部沟通工具进行日常工作联系,减少纸张文件的传递和人员走动。

  3.2.6部门(科室)应谨慎使用文件共享功能,以避免重要数据文件外泄或造成病毒传播。

  3.2.7不得携带医院以外的便携式电脑或数据存储设备进入医院,严禁联网或接入计算机拷取资料。

  3.3网络安全

  3.3.1禁止随意更改IP地址,以免与其他人造成网络冲突。

  3.3.2为便于网络的安全维护,个人电脑的用户名和开机密码要及时设置且定期更改,并应及时通知网络管理员。

  3.3.3每台计算机必须安装有效的杀毒软件,并应定期执行杀毒程序,以免造成病毒在网络中扩散。

  3.3.4禁止在医院www.pmceo.com内部网络上私自安装和使用盗版光盘。

  4、计算机设备管理

  4.1计算机配备

  4.1.1医院各部门(科室)需要使用计算机时,由院办(人事行政部)负责采购与配备,并应及时办理采购入库与领用手续,以便于管理。

  4.1.2部门(科室)如因特殊原因购买计算机及其相关设备,需在设备采购后三日内到院办(人事行政部)办理入库与领用手续。

  4.1.3分配到计算机(设备)的新员工,应核对机器配置,并在《办公用品台帐》上登记。

  4.1.4变更设备使用人,需经院办(人事行政部)负责人批准,由网络管理员协助调换设备。在调换设备前应备份原有的重要文件,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4.1.5员工离职时应向院办(人事行政部)交回计算机及外部设备,由院办(人事行政部)检查计算机(设备)的配置是否与《办公用品台帐》一致,并根据实际情况在离职表上签字。

  4.2计算机使用

  4.2.1计算机是医院为员工提供的办公设备,非属个人所有,严禁在计算机内保存个人资料。

  4.2.2禁止在计算机上擅自安装、卸载应用软件或更改系统配置软件,如需安装或卸载需在征得部门(科室)负责人同意后,通知网络管理员进行相应操作。

  4.2.3禁止私自拆装、损坏计算机设备,如需更换或添加硬件应通知本部门(科室)负责人及院办(人事行政部)。

  4.2.4除公用电脑外,电脑只供专人保管使用,不得跨部门(科室)使用。如因工作需要使用他人电脑,应征得对方部门(科室)负责人及当事人的同意。

  4.2.5下班后除服务器外,所有计算机必须关机。

  4.3计算机外部设备管理

  4.3.1禁止使用单位打印机打印私人文件。部门(科室)因工作需要打印大量文件时,需经院办(人事行政部)同意。

  4.3.2不得随意使用刻录机刻录光盘,光盘刻录机由专人使用保管,不得随意借给他人使用;如需备份数据应经部门(科室)负责人同意后与设备管理员取得联系。

  4.3.3禁止设备保管人将医院的计算机外部设备擅自移作他用或移作私用。

  5、罚责

  5.1为了保证此制度的实施,院办(人事行政部)、网络管理员及部门(科室)负责人应定期进行检查。如发现与上述规定相违背的情形,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5.2对利用计算机和网络进行非法活动或外泄医院机密者,医院保留诉诸法律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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