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业股份有限公司制度制定程序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适应现代企业管理要求,规范本公司制度制定程序,保证制度质量,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确立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制度的立项、起草、审核、审批签发、解释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 制定公司制度,应符合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和地方规章,并紧密联系本公司战略发展规划,重在调整公司内外责、权、利关系,规范公司生产经营管理活动。
第四条 公司制度的名称,视不同情况可直接称“制度”,也可以称“办法”、“规定”、或“暂行规定”;制度的下位制度可称作“实施办法”、“实施细则”。
第五条 公司制度应当备而不繁,逻辑严密,条文明确、具体,用语准确、简洁,具有可操作性。
公司制度根据内容,可以分章、节、条、款、项、目。章、节的序号用中文数字依次表述,款不编序号,项的序号用中文数字加括号依次表述,目的序号用阿拉伯数字依次表述。
第二章 本公司制度体系
第六条 公司章程规范公司名称、住所、经营范围、经营管理制度等重大事项,是公司组织和活动的基本总则。公司章程由全体股东依法订立,自公司设立之日起生效。公司章程的修改权归于公司股东会,解释权和修改方案的制订权归于公司董事会。
第七条 公司基本管理制度规范公司组织建构、议事决策、生产经营、预算控制、会计审计、行政人劳、安全等整体运作层面带有全局性、根本性的管理职能。由公司董事会议定并作修改解释。公司总经理可拟定公司基本管理制度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第八条 公司具体规章规范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中单方面的、特定行为事项。由总经理组织制定并实行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制,修改、解释权归属总经理办公会议。
第九条 公司的具体规章包括:
(一)总经理办公会议事决策办法
(二)员工培训管理办法
(三)人力开发管理办法
(四)供水生产、供水质量管理办法
(五)供水工程管理办法
(六)公共用水管理办法
(七)供水督查管理办法
(八)公司物料、工具管理办法
(九)自来水进户安装、管网维护、水费计收、服务承诺管理办法
(十)技术革新、创新管理奖励办法
(十一) 安保管理办法
(十二)绩效考评实施办法
(十三)人事、文秘信息、档案、车辆、费用、会务、考勤休假管理办法
(十四)信息化建设管理办法
(十五)其它具体规章
第十条 部门、分(子)公司工作制度规范部门职能和工作流程。由各部门、分(子)公司依岗位职责和工作流程拟定,提交总经理办公会审批,综合部备案监督。
第十一条 涉及公司两个以上部门职责范围的事项,需要制定具体规章的,由总经理办公会议决定。
第三章 公司制度的制定程序
第一节 立项
第十二条 公司总经理及总经理办公会议根据经营管理实际需要和董事会要求,编制年度基本管理制度制定计划,并按计划组织拟定基本管理制度,提请公司董事会审批。
第十三条 公司各部门、分(子)公司认为需要制定具体规章的,应当向总经理和总经理办公会议报请立项。立项申请应当说明制定该具体规章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依据的方针政策和拟确立的主要制度。
第十四条 总经理办公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综合部),责成专人对部门提交的具体规章立项申请进行分析研究,拟定立项计划,报总经理审批。
综合部可拟定具体规章立项计划,报总经理审批。
列入制定计划的具体规章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适应公司未来战略发展的需要;
(二)这方面的经营管理改革实践经验基本成熟;
(三)所要解决的问题属于公司经营管理范围并需要公司制定
具体规章的事项。
第十五条 对列入制定计划的基本管理制度和具体规章项目,承担起草任务的部门和人员负有起草责任,应抓紧起草,按任务要求提交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
第二节 起草
第十六条 公司基本管理制度和具体规章由总经理办公会议组织起草。总经理办公会议对列入制定计划的基本管理制度和具体规章可以确定由一个部门或几个部门具体负责起草工作,也可以确定由专人起草或组织起草。
第十七条 起草基本管理制度和具体规章,应深入调查研究,总结实践经验,广泛听取一线员工和管理层、各部门、分(子)公司的意见。听取意见可采取谈话、召开讨论会等多种方式。
第十八条 起草基本管理制度和具体规章,起草部门应当就涉及其他部门的职责或与其他部门关系紧密的规定,与有关部门协商一致;经过充分协商不能取得一致意见的,应当在上报送审稿时说明情况和理由。
第十九条 起草部门向总经理办公会议报送的基本管理制度和具体规章送审稿,应由起草部门主要负责人签署;几个部门共同起草的,应当由该几个部门主要负责人共同签署。
第二十条 起草部门或起草人将基本管理制度和具体规章送审稿报送总经理办公会议审核,必要时应当一并报送该送审稿的说明和有关材料。
基本管理制度和具体规章送审稿的说明应当对制定制度的必要性、确立的主要制度、各方对送审稿主要问题的不同意见、征求有关组织、部门、人员意见的情况等作出说明。有关材料包括国家、地方相关法律政策资料、上级文件、调研报告和行业先进经验资料等。
第三节 审核与修改
第二十一条 公司基本管理制度草案经总经理和总经理办公会议初审后,依据本规则第十九条、第二十条规定向公司董事会提www.pmceo.com交送审稿,由董事会审议。
第二十二条 报送的具体规章送审稿,由总经理和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送审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总经理和总经理办公会议可以暂停审议或退回起草部门、起草人修改:
(一)制定具体规章的基本条件尚不成熟;
(二)相关部门对送审稿存在较大争议,起草部门未与有关部门协商的;
(三)报送审稿不符合本规则第十九条、第二十条规定的。
第二十三条 起草部门、起草人修改具体规章送审稿应充分考虑公司生产经营实际和各方面的意见、建议,并进行必要的调查研究,按时限要求完成。
第二十四条 总经理和总经理办公会议初审基本管理制度、审议具体规章,就其中直接涉及公司、员工、客户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应充分征求和听取公司职工代表及有关组织、部门和人员的意见,必要时进行实地调查,研究论证。
第四节 审批签发
第二十五条 公司基本管理制度由董事会议决,并由董事长签发。
公司具体规章由总经理办公会审批,并由总经理签发。
签发公司基本管理制度和具体规章应载明其施行日期。
第四章 公司制度的解释
第二十六条 公司基本管理制度条文本身需要进一步明确界限或作出修改补充规定的,由总经理和总经理办公会议组织拟定解释草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作出解释。
第二十七条 公司具体规章的修改补充由总经理或总经理办公会议责成专人组织有关部门、人员拟定修改草案,提交总经理和总经理办公会议审核,由总经理办公会议作出修改解释。
部门规章的解释,依前款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公司基本制度的解释、具体规章的解释,与制度、规章具有同等效力。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本规则属公司具体规章。本规则自总经理办公会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物业经理人网-www.Pmceo.com篇2:物业知识培训:物业管理制度制定
物业知识培训:物业管理制度制定
(一)学习要求
掌握物业管理制度体系的内容以及制定物业管理制度的程序和方法;了解业主公约的法律依据、特点和主要内容,掌握业主公约订立原则和程序,并能正确界定管区内违反(公约)的行为,熟悉房屋装修程序。
(二)学习重点
1、物业管理制度体系的内容
物业管理制度可分为两大类:一类是物业管理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另一类是物业管理企业的外部制度。
(l)物业管理企业内部制度
内部制度是物业管理公司为提高管理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根据经营方针和工作特点制订的一系列工作程序、职责范围、岗位责任制和考核条例等。
①物业管理公司员工管理条例
员工管理条例是物业管理公司最基本的内部管理制度,主要包括劳动用工制度、员工行为规范、员工福利制度、企业奖惩制度。
②物业管理企业各部门的职责范围
包括公司办公室的职责范围、财务部门的职责范围、管理部内助职责范围、服务部门的职责范围。
③物业管理企业员工岗位责任制
包括经理室人员岗位责任制、公司办公室人员岗位责任制、管理处人员岗位责任制。
(2)物业管理企业外部制度
外部制度是指用于界定物业管理参与者权利与义务,规范实施物业管理过程中各方的行为,协调各方主体间关系的制度,主要制度有:
①物业接管验收规定
②楼宇入住规定
包括人住通知书、收楼须知、入住手续书、入住合约。
③物业管理公约
是将业主以及管理者的权利与义务以法律文件的形式加以确定,对全体业主或使用人以及物业管理者均有约束力,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明确业主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2)明确物业开发商应享有的权利
3)明确物业管理者的权利与义务
4)明确对物业公共部位以及公用设施的管理
5)对物业全部损坏或部分损坏无法正常使用的规定
6)管理费用的规定
7)法律责任
8)其他事项
④住户手册
是一种交住户保存的文件,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l)居住区概况;
2)居住区的管理;
3)业主或住户须知;
4) 购日灯管理与维修;
5)物业管理条例;
6)综合服务;
7)其他应注意的事项。
⑤住宅区房屋及有关设施接代管制度
1)对房屋及有关设施接代管范围、接管标准、接代管程序的规定。
2)对房屋代管权责的规定。
⑥房屋管理服务制度
1)房屋维修养护管理规定。
2)房屋装修管理规定。
⑦住宅区管理制度
主要包括住宅小区治安保卫管理、楼宇管理、机动车管理、环境卫生管理、消防管理、绿化管理、禁止违章用地及违章建筑的管理及农贸市场管理等规定。
⑧业主公约
⑨业主委员会章程
l)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宗旨、目的;
2)业主委员会的权利、义务;
3)成立业主委员会的程序;
4)劝业主委员会会议及业主大会;
5)业主委员会的任务;
6)有关补充说明。
2、制订物业管理制度的程序和方法
⑴程序
第一步:研究所管物业的实际情况。
第二步:研究业主及物业使用人的全面情况。
第三步:正确评价本企业状况。
第四步:学习理解国家及当地政府的有关法律、法规、制度,借鉴外企业经验。
第五步:整理出本管区应制订的内外规章制度条目及制订制度的基本思路。
第六步:分头草拟制度。
第七步:征求各方意见,反复讨论修改。
第八步:定稿。
第九步:通过正式程序批准执行。
(2)方法
①经理意见法:在征求公司内外意见的基础上,以物业公司经理的意见为制订规章制度的基本思路和规章制度的主要内容。
②业主委员会制订法:适用于制订(业主公约)、(业主委员会章程》等。
③内部制订法:适用于制订部门岗位职责和各部门管理范围内相关制度。
④学习借鉴法:主要是学习借鉴国内外对相似物业进行管理的规章制度。
⑤综合征定法:综合运用以上四种制订规章制度的方法。
3、业主公约的法律依据、特点和主要内容
(l)法律依据
业主公约是指由业主承诺的,对全体业主具有约束力的有关物业使用摊护及其管理等方面的行为。其法律依据主要是:
①《民法通则》第83条规定。
②建设部19*第5号令《城市异产毗连房屋暂行规定》第五条和第六条规定。
(2)特点
①公约的主体是全体业主。
②公约的客体是物业使用、维修和其他管理等方面的行为, 是基于物权而派生的客观行为。
③公约的内容是有关物业使用、维护与管理等方面的权利。义务的规定,其中既有法律规范的内容,也有社会公共道德的内容。
④公约经业主签约或业主大会审议通过而生效,对物业管理区域范围内的全体业主和非业主使用人都具有约束力。
⑤公约的立足点是订约主体的自我意识与行为的把握。
(3)业主公约的主要内容
业主公约一般由政府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制订示范文本。业主大会可以根据本物业区域的实际情况进行修改补充,经业主签约或业主(代表)大会通过后上报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4、业主公约的订立
(1)订立的原则
包括合法性原则、整体性原则和民主性原则。
(2)订立的程序
首次制订业主公约一般按以下程序进行:
第一步:物业管理公司组织有关人员学习研究国家和当地政府的有关法律、法规,尤其是研究建设部制订的业主公约“示范文本。”
第二步:结合所管项目的实际情况,依照建设部“示范文本”的基本内容,制订出所管项目的业主公约(草案)。
第三步:用召业主大会将业主公约(草案)提交大会讨论。修改。
第四步:业主大会通过修改后的业主公约。
第五步:业主签字,业主公约生效
业主公约如需修改,一般由业主委员会提出修改意见及修改草案,将修改草案提交业主大会计论通过后执行。
5、纠正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
⑴界定所应处理的违反《公约》的行为
在物业管理中,用来约束主体行为的公约有两种:一是《业主公约》;二是《物业管理公约》。前者的主体是全体业主,后者的主体是业主、非业主使用人和物业管理经营者。因此,违反《公约》的行为一般说来有以下三种:
①业主违反《公约》。
②非业主违反《公约》
③物业管理公司违反《公约》
作为物业管理人员应正确处理的是业主和非业主使用人违反《公约》的行为,具体有:装修时违反《公约》的行为,搬迁时违反《公约》的行为,日常违反《公约》的行为。
⑵及时发现违反《公约》的行为
物业管理人员应努力做到及时发现各种违约行为,需做到:
①加强工作责任心,认真履行岗位责任。
②物业管理公司和部门负责人要经常检查、解决员工工作不到位的问题,及时发现并处理使用人违约行为。
③提高业主和非业主使用人遵守《公约》的自意识,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认真接待并处理业主和使用人反映的违约行为。
⑶正确处理违反《公约》的行为
从广义上说,《业主公约》和《约业管理公约》也属于物业管理制度,两者既有共性,也有个性,概括起来,共性表现在目的相同的实质内容相近上而个性则表现在:制订者不同、承诺人与制约人不同、性质不同以及对违反者处理方式不同。
对违反《公约》行为的处理只能按照《公约》约定的方式进行,主要有:规劝、制止、批评、警告、按物业管理制度处理、提起民事诉讼。
6、房屋装修管理
⑴住用户装修申报
①业主或使用人如需对房屋进行装修,必须首先向物业管理公司工程部门提出申请。
②工程部门对业主或使用人的资格进行确认,并提供装修指南及有关资料。
③业主或使用人尽快请设计公司进行装修方案设计,并选择合格的装修单位。④业主或使用人在15天将装修设计图纸交工程部门。
⑵物业管理公司审批
①接到业主或使用人递交的装修方案一周内,工程设备部门会同安保部门进行审核,考虑是否同意业主或使用人提交的方案,或提出方案的修 改意见。
②装修方案最终由物业管理公司批准后方可实施。
③方案批准后,与物业管理公司签订协议,并领取装修许可证。
⑶装修单位施工
与物业管理公司签订《装修施工责任书》,并领取施工许可证必须按方案进行施工,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各项规定严格执行建设部《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
⑷物业管理公司验收。
①由业主或使用人通知工程设备部门并会同其他有关部门对工程进行验收。
②隐蔽工程必须在隐蔽前进行
验收。
③竣工验收合格后,由工程设备部门向业主或使用人出具竣工验收单。
④业主或使用人凭竣工验收单到管理部。安保部门办理必要的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