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经理人

物业电气设备运行工作规程(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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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物业公司工程部工作规程

  电气设备运行工作规程

  1.0目的

  保障电气设备的的正常运行,为顾客提供稳定可靠电源,方便生活和工作。

  2.0适用范围

  适用公司管辖的各物业小区的电气设备的运行工作。

  3.0职责

  3.1工程部主管负责电气设备的运行管理、组织和督导工作。

  3.2工程部领班负责电气设备运行的实施和检查工作。

  3.3工程部技工负责电气设备运行的实施、巡查和记录工作。

  4.0工作程序

  4.1运行检查工作规程

  4.1.1每班必须清洁配电室环境,保持配电室清洁卫生,地面、墙壁、门窗、无积尘、无水渍、油渍;

  4.1.2配电室每两小时必须对所有配电设备的运行情况(环境温度、电流、电压、功率因数、运行状况等)巡查一次, 做好巡查记录;

  4.1.3变配电设备发生异常要及时报告工程领班、主管,派人协助排除故障;

  4.1.4配电超负荷运行时,应立即检查原因,通知相关超负荷用电单位,同时报告工程部领班主管;

  4.1.5无关人员禁止入内;非工作人员进入配电室,须经工程部主管同意, 由值班人员陪同方可入内;

  4.1.6保持消防设施完备,配电室内禁止吸烟;保持室内照明、通风良好;

  4.1.7不得擅自更改变配电室工程设备线路及器材,若要整改须按规程报批同意后组织实施;禁止乱拉乱接线路、堆放杂物;

  4.1.8交接班时认真听取和察看交班人员的值班和设备运行报告,对于记录不清楚的要当面询问;

  4.1.9运行人员严格按变配电设备的操作说明操作,供电操作开关的标志要明显,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4.1.10全部停电或部分停电作业时,应在断开的开关分闸把柄上悬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指示牌;

  4.1.11严禁带电作业,紧急情况须带电作业时,应有监护人和足够的照明、空间,并穿戴绝缘手套、工作衣、绝缘鞋,确认安全才可进行作业;

  4.1.12自动空气开关跳开或熔断器熔断时,应查明原因再进行恢复,必要时允许试送电一次;

  4.2供配电系统操作规程

  4.2.1高压系统安全操作规程

  环网柜的变压器高压电源断路的操作:仅在接到物服中心主任命令或检修变压器及高压侧设备时才进行停送电,其操作规程如下:

  4.2.1.1停电

  A、值班操作人员认真验证电气工作票;

  B、切换相应变压器低压侧负荷;

  C、切断变压器高压侧断路器;

  D、投入高压侧接地闸;

  E、悬挂标志牌“严禁合闸,有人工作”;

  F、于变压器低压端进行验电、放电,在高压电缆头上挂上三相短路接地线;

  G、由专人监护。

  4.2.1.2送电

  A、检查变压器及设备上有无工具、材料遗漏;

  B、拆下三相短路接地线;

  C、填写电气工作票终结情况;

  D、摘下警告标志牌;

  E、拉开高压接地闸;

  F合变压器高压侧断路器;

  G、再送低压端负荷。

  4.2.2低压系统安全操作规程

  4.2.2.1停电

  正常停电检修,根据停电区域范围,部分或全部停电(低压部分指配电房)、

  动力设备及用户,停电前四小时通知受影响的用户。运行技工按照工作票的停电范围关闭相关配电屏开关,在出现事故情况下,应按事故处理规程处理。

  4.2.2.2操作顺序

  A、由低压到高压;

  B、由分开关到总开关;

  C、经验电无误后,挂上“严禁合闸,有人工作”的警告牌于操作键上;

  D、维修(检修)工在验定无电后,挂上接地线加以保护。如果是检修电容或摇测电缆阻值时,应先充分放电后,才能进行下步作业。

  4.2.2.3送电

  A、操作工认真填写通知单终结情况,并签名;

  B、检查地线是否拆除,工具材料是否清理干净及负荷的分配是否配合要求;

  C、确定一切正常后,摘下警告牌按送电顺序进行合闸;

  D、由高压到低压;

  E、由总开关到分开关。

  4.3电气安全工作规程

  4.3.1在电气设备上工作,应填用工作票或按命令执行,其方式有下列三种:填用甲种票;填用乙种工作票;口头或电话命令;

  4.3.2填用甲种工作票的工作:高压设备上工作需要全部停电或部分停电者;高压室内的二次接线和照明等回路上的工作,需要将高压设备或做安全措施者;

  4.3.3填乙种工作票的工作为:带电作业和带电设备外壳上的工作;控制屏和低压配电屏、配电箱、电源干线上的工作;二次结线回路上的工作,无需将高压设备停电者;转动中的发电机上的工作;

  4.3.4其他工作用口头或电话命令。口头或电话命令必须清楚正确,值班员应将发令人、负责人及工作任务详细记入操作簿中,并向发令人复诵对一遍;

  4.3.5工作票要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一式二份,应正确清楚,不得任意涂改,如有错别字、漏字需修改时,应字迹清楚 。两份工作票中的一份必须经常保存在工作地点,由工作负责人收执,另一份由值班员收执,按值移交。值班员应将工作票号码、工作任务、许可工作时间及完工时间记入操作记录簿中;

  4.3.6一个工作负责人只能发给一张工作票。工作票所列的工作地点,以一个电气连接部分为限。开工前工作票内的全部完全措施应一次做完。事故抢修工作班可不用工作票,但应操作记录簿内。在开始工作前必须做好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并指定专人负责监护,即:停电,验电,装设接地线,悬挂指示牌和装设遮拦。乙工作票签发人有效时间,以批准检修期为限;

  4.3.7需要变更工作班中的成员时,须经工作负责人同意;

  4.3.8工作票签发人由强电工程师担任。工作负责人和允许办理工作票的值班员.

篇2:小区电气设备运行工作规程(3)

  小区电气设备运行工作规程(三)

  1.0目的

  保障电气设备的的正常运行,为顾客提供稳定可靠电源,方便生活和工作。

  2.0适用范围

  适用公司管辖的各物业小区的电气设备的运行工作。

  3.0职责

  3.1工程部主管负责电气设备的运行管理、组织和督导工作。

  3.2工程部领班负责电气设备运行的实施和检查工作。

  3.3工程部技工负责电气设备运行的实施、巡查和记录工作。

  4.0工作程序

  4.1运行检查工作规程

  4.1.1每班必须清洁配电室环境,保持配电室清洁卫生,地面、墙壁、门窗、无积尘、无水渍、油渍;

  4.1.2配电室每两小时必须对所有配电设备的运行情况(环境温度、电流、电压、功率因数、运行状况等)巡查一次, 做好巡查记录;

  4.1.3变配电设备发生异常要及时报告工程领班、主管,派人协助排除故障;

  4.1.4配电超负荷运行时,应立即检查原因,通知相关超负荷用电单位,同时报告工程部领班主管;

  4.1.5无关人员禁止入内;非工作人员进入配电室,须经工程部主管同意, 由值班人员陪同方可入内;

  4.1.6保持消防设施完备,配电室内禁止吸烟;保持室内照明、通风良好;

  4.1.7不得擅自更改变配电室工程设备线路及器材,若要整改须按规程报批同意后组织实施;禁止乱拉乱接线路、堆放杂物;

  4.1.8交接班时认真听取和察看交班人员的值班和设备运行报告,对于记录不清楚的要当面询问;

  4.1.9运行人员严格按变配电设备的操作说明操作,供电操作开关的标志要明显,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4.1.10全部停电或部分停电作业时,应在断开的开关分闸把柄上悬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指示牌;

  4.1.11严禁带电作业,紧急情况须带电作业时,应有监护人和足够的照明、空间,并穿戴绝缘手套、工作衣、绝缘鞋,确认安全才可进行作业;

  4.1.12自动空气开关跳开或熔断器熔断时,应查明原因再进行恢复,必要时允许试送电一次;

  4.2供配电系统操作规程

  4.2.1高压系统安全操作规程

  环网柜的变压器高压电源断路的操作:仅在接到物服中心主任命令或检修变压器及高压侧设备时才进行停送电,其操作规程如下:

  4.2.1.1停电

  A、值班操作人员认真验证电气工作票;

  B、切换相应变压器低压侧负荷;

  C、切断变压器高压侧断路器;

  D、投入高压侧接地闸;

  E、悬挂标志牌"严禁合闸,有人工作";

  F、于变压器低压端进行验电、放电,在高压电缆头上挂上三相短路接地线;

  G、由专人监护。

  4.2.1.2送电

  A、检查变压器及设备上有无工具、材料遗漏;

  B、拆下三相短路接地线;

  C、填写电气工作票终结情况;

  D、摘下警告标志牌;

  E、拉开高压接地闸;

  F、合变压器高压侧断路器;

  G、再送低压端负荷。

  4.2.2低压系统安全操作规程

  4.2.2.1停电

  正常停电检修,根据停电区域范围,部分或全部停电(低压部分指配电房)、

  动力设备及用户,停电前四小时通知受影响的用户。运行技工按照工作票的停电范围关闭相关配电屏开关,在出现事故情况下,应按事故处理规程处理。

  4.2.2.2操作顺序

  A、由低压到高压;

  B、由分开关到总开关;

  C、经验电无误后,挂上"严禁合闸,有人工作"的警告牌于操作键上;

  D、维修(检修)工在验定无电后,挂上接地线加以保护。如果是检修电容或摇测电

  缆阻值时,应先充分放电后,才能进行下步作业。

  4.2.2.3送电

  A、操作工认真填写通知单终结情况,并签名;

  B、检查地线是否拆除,工具材料是否清理干净及负荷的分配是否配合要求;

  C、确定一切正常后,摘下警告牌按送电顺序进行合闸;

  D、由高压到低压;

  E、由总开关到分开关。

  4.3电气安全工作规程

  4.3.1在电气设备上工作,应填用工作票或按命令执行,其方式有下列三种:填用甲种票;填用乙种工作票;口头或电话命令;

  4.3.2填用甲种工作票的工作为:高压设备上工作需要全部停电或部分停电者;高压室内的二次接线和照明等回路上的工作,需要将高压设备或做安全措施者;

  4.3.3填乙种工作票的工作为:带电作业和带电设备外壳上的工作;控制屏和低压配电屏、配电箱、电源干线上的工作;二次结线回路上的工作,无需将高压设备停电者;转动中的发电机上的工作;

  4.3.4其他工作用口头或电话命令。口头或电话命令必须清楚正确,值班员应将发令人、负责人及工作任务详细记入操作簿中,并向发令人复诵对一遍;

  4.3.5工作票要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一式二份,应正确清楚,不得任意涂改,如有错别字、漏字需修改时,应字迹清楚 。两份工作票中的一份必须经常保存在工作地点,由工作负责人收执,另一份由值班员收执,按值移交。值班员应将工作票号码、工作任务、许可工作时间及完工时间记入操作记录簿中;

  4.3.6一个工作负责人只能发给一张工作票。工作票所列的工作地点,以一个电气连接部分为限。开工前工作票内的全部完全措施应一次做完。事故抢修工作班可不用工作票,但应操作记录簿内。在开始工作前必须做好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并指定专人负责监护,即:停电,验电,装设接地线,悬挂指示牌和装设遮拦。乙工作票签发人有效时间,以批准检修期为限;

  4.3.7需要变更工作班中的成员时,须经工作负责人同意;

  4.3.8工作票签发人由强电工程师担任

。工作负责人和允许办理工作票的值班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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