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经理人

盐城田小严禁有偿家教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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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盐田小严禁有偿家教承诺书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规范从教行为,加强师德修养,树立新时期教师良好的社会形象,严格禁止有偿家教行为,在此,我校面向社会各界郑重承诺:

  一、严禁利用放学后、双休日、节假日时间在家或在外租用、借用场地搞有偿家教;

  二、严禁假借家属、亲友、家长委员会等名义从事违规补课收费、有偿家教;

  三、严禁参与任何形式的有偿家教活动或在社会力量办学机构兼职兼课;

  四、严禁利用工作之便动员、介绍、暗示、诱导、强制学生参加有偿家教或接受学生家长有偿家教的请求;

  五、严禁“课堂不讲课外补”行为。

  我校将严格按照教育主管部门规定,切实加强教师管理,规范教师职业行为,严肃查处违反上述承诺等教师职业道德行为。

  欢迎广大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评议监督。

  城盐田家炳实验小学

篇2:小学关于严禁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管理办法(暂行)

  小学关于严禁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管理办法(暂行)

  第一条 为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规范办学行为,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推进教育公平和教育行风建设,全面提高基础教育质量,依据《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有关法律、规章和县局相关文件,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有偿家教”是指在职教师(包括学校中层以上干部)以小学生为对象,以营利为目的,以学科教学为内容,在学校正常教育教学时间以外组织的校外教学活动。

  第三条 严禁本校教师举办或参与举办各类收费培训班、补习班、提高班等,也不得利用职务之便动员、诱导、暗示或强制学生参与有偿辅导。

  第四条 严禁学校教师以亲属或他人名义从事各类有偿家教活动。

  第五条 教师之间不准相互推介,为对方提供家教生源,也不得为退休教师和社会其他人员组织提供家教生源而从中获利,更不得利用所教学科不同,在家庭或在校外租用教室进行集体有偿家教。

  第六条 严禁本校教师接受社会各科文化补习教学聘请,参与有偿文化补习活动,也不得为社会针对中小学生的补习活动提供任何便利。

  第七条 未经学校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本校教师不得擅自受聘于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兼职代课。

  第八条 学校的校舍、场地、设备等教学资源,不得出租、出借给本校、校外人员或机构,供其举办有偿培训补习活动。

  第九条 严禁学校参与有偿家教的宣传、组织活动,也不得以与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合作的形式,组织学生利用节假日、双休日进行收费补课。

  第十条 凡违反本办法规定,从事有偿家教的教师,学校查实后,按照管理权限,分别由学校、上级主管部门或建议主管部门,视其情节轻重,给予以下处理:

  (一)本校范围内予以通报批评,责令其做出书面检查,退回全部违规所得;

  (二)取消当年评优评先和晋职晋级资格;

  (三)对未满见习期从事有偿家教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对已按前(一)、(二)、(三)款处理仍不改正的,除给予此三款处理外,年度考核为不合格,且三年内不能申报高一级职称,己评定为高级职称的降职聘任。是学校中层以上干部,给予免除职务处理;

  (五)对于明知故犯、屡教不改、顶风违纪、社会负面影响较大的,除给予前款处理外,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是*党员的给予党纪处分。是教学能手、骨干教师、学科带头入的,建议并报县教育局,取消其相应称号。

  第十一条 本办法的解释权属**县ZZ中心小学。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文章来源自 物业经理人

篇3:高中教师严禁有偿家教承诺书

  丰大高中教师严禁有偿家教承诺书

  为认真贯彻落实丰大市教育局《关于禁止中小学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暂行规定》,切实做到教书育人,为人师表,依法从教,树立人民教师的良好社会形象,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声誉。我在禁止有偿家教方面承诺如下:

  1.严格执行《中小学教师道德规范》、《丰大市教职员工“十不准”》;

  2.不在外租(借)场地或在家、在校为学生进行有偿补课和辅导;

  3.不强制、暗示和介绍学生参加有偿家教;

  4.不组织、动员或变相动员学生接受有偿家教或参加非法补习班;

  5.不接受学生或家长有偿家教的请求;

  6.不在校外社会力量办学机构有偿兼课;

  7.努力上好每一堂课,用“佳教”抵制“家教。”

  以上承诺,如有违反,一经查实,我自愿依据丰大市教育局《关于禁止中小学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暂行规定》接受处罚。

  承诺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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