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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五一节期间学校安全工作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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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加强“五一”节期间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基层校(园):

  “五一”节假期即将来临,为了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现将有关学校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学校安全工作

  各校(园)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以对广大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极端负责的精神落实学校安全工作,加强管理,堵塞漏洞,消除隐患,要充分认识安全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坚持警钟长鸣,常抓不懈。要针对本校(园)安全工作的薄弱环节,制定好各项防范措施,“看好自家的门,管好自家的人,办好自家的事”;切实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管理,要教育学生不要随便与陌生人及社会闲散人员接触,不要随便外出或在街上闲逛,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严格实行安全工作责任制,堵塞漏洞,消除隐患

  各校(园)要结合实际,认真研究制定配套措施。要充分运用各种行之有效的手段,切实把学校安全工作落到实处,严格安全工作责任制;要做到重心下移,关口前移,把安全工作的重点放到事前防范上来;要充分发挥各方面力量,齐抓共管,协调配合,加强管理,及时发现安全隐患;要进行专项整治,确保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要认真做好节日值班工作,实行学校领导节假日带班制度,针对近阶段社会上的一些闲散人员经常到学校周边游逛,对学校财产安全构成一定的威胁,要求各校(园)值班人员要随时掌握学校安全动态,对各种突发事故和异常情况及时、如实上报。

  三、“五一”节前开展一次学校安全大检查

  各校(园)要在“五一”节前对学校各项安全工作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大检查。大检查要覆盖防火安全、游泳安全、饮食卫生安全、交通安全等危险事故的每一个环节。检查工作要认真、细致,严查各种责任制的落实和各种安全事故隐患和漏洞,对检查出的问题要认真进行整改,能立即解决的要立即解决,不能立即解决的要制定整改计划,并采取一切必要措施确保安全。

  四、努力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的安全意识

  各校(园)要大力做好安全防范的教育工作,要把安全教育纳入般到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内容之中,特别是“消防安全、游泳安全、饮食卫生安全、交通安全”;全面培养学生的安全意识,提高学生的安全素质和互救自救能力。春季是火灾易发季节,夏季天气炎热容易导致学生私自到溪河里游泳,各校(园)尤其要加强春夏季防火安全教育、游泳安全教育工作。

  各校(园)请于4月30日前将值班安排表和安全检查情况报送中心小学。

  z中心小学

篇2:镇教局加强冬季学校安全工作通知

  镇教局关于加强冬季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教办,县直各学校,各民办学校:

  随着冬季来临和气温大幅下降,雨雪雾天气增多,我县进入冬季采暖期,一氧化碳中毒、火灾、交通、滑冰溺水等事故也将进入多发期。为加强冬季学校安全管理,保障师生人身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强化安全知识教育。各教办、学校要与气象部门密切沟通,完善预报预警机制,认真落实因大雪、大雨、冰冻、大雾等天气引发的安全防范措施。如遇恶劣天气,学校可结合实际,采用推迟上学时间、调课、停课等多种形式,调整学生作息安排。要集中开展一次校长、教师和后勤管理人员的安全知识培训,利用班团队会、升旗仪式、发放明白纸等形式,有针对性地加强对师生的取暖、预防一氧化碳中毒、用电、防火、防溺水的安全教育,搞好安全应急演练,让每名师生知道发生险情后如何尽快逃生,如何妥善处置,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二、立即开展隐患排查,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各学校要根据天气寒冷、用电用火增加的特点,对学校取暖、防火、用电、交通等安全问题进行一次全面排查,突出抓好农村寄宿制学校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一是检查学校冬季采暖设备运转是否正常,能否确保最低采暖温度,防止由于供暖不达标造成学生大面积感冒、冻伤等;二是检查教室、宿舍、办公室等场所通风是否通畅、排烟管道有无泄漏;三是检查学生宿舍专兼职生活教师职责分工落实,有无火灾、用电隐患,确保学生上课和夜间休息期间采暖设备有人看管。发现问题必须立即整改,防范于未然。要大力实施农村寄宿制学校“一暖三改”和省“211”试点工程,采用集中供暖、锅炉供暖、空调取暖等方式,综合利用地热、太阳能等新型能源,为师生提供取暖、饮用热水和洗澡热水,改善学生生活条件。要做好采暖设备加固工作,并在采暖设备周边划定安全区域,防止发生学生烧伤、烫伤、砸伤事件。

  三、规范用电防火管理,严防煤气中毒事故。严查学生违章用电现象,学生宿舍内严禁乱拉乱扯电线,严禁使用电褥子、热得快、电炉子等。要注意对电线电路的安全检查,防止因其老化引起火灾。严格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加强消防设施日常维护,保证能够有效使用。严密防范校内公共聚集场所及周边建筑火灾隐患,畅通消防通道、疏通楼梯及安全出口。严禁中小学生野外用火、玩火,严禁学生在宿舍内点蜡烛、生火做饭。严禁在学生宿舍使用小火炉等燃煤取暖设备,防止一氧化碳积聚造成煤气中毒。在教室、宿舍、办公室等室内安装取暖设施,要以确保通风和安全为前提,必须安装排烟管道,取暖设施时周围不能存放易燃物品,有条件的学校要安装一氧化碳报警装置。

  四、防范滑冰溺水事故,保障学生交通安全。要教育学生在上下学途中或节假日不擅自到结冰的河流、池塘、水库上行走或滑冰,通过手机短信、家长会等形式,提醒家长高度重视学生放学时段和节假日的安全监管。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社区、村委会的联系,完善学校及周边水域结冰地带的安全警示标志。要切实防范大雾、降雪及雪后路面结冰对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的影响,必要时可停止校车集体接送学生,适当调整上课时间,同时提前告知学生家长。寄宿制学校要加强对学生的统一管理,在没有安全保障条件下不可让学生离校。要提醒步行上下学的学生遵守交通规则,主动避让行驶车辆,有条件的请家长接送低年级学生上下学。提示校车驾驶人按照雪、雾天气安全驾驶要求行车,不超载运行,教育学生不乘坐非法运营的车辆,确保学生人身安全。

  **县教育体育局

  二〇**年十一月八日

篇3:学校安全用电通知

  学校关于安全用电的通知

  各位师生员工:

  近日,全国发生多起房屋火灾事故,多数原因是违规用电酿成火灾。现在学校用电安全已成为学校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为做好用电安全工作,避免发生意外,因此,要求大家:

  一、在校内的所有公用插座禁止使用“取暖器”取暖;禁止使用“热得快”烧水;禁止使用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二、教师在宿舍内用电也要注意安全,不要使用大功率电器。电器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打火、异味、高热、怪声等异常情况时,必须立即停止操作,关闭电源,并及时找电工检查、修理,确认能安全运行时,才能继续使用。

  三、所有用电场所必须执行“人走电关”的规定,人员离开用电场所或电器设备不使用时,要关闭总电源。24小时用电的设备,必须有专人值班,随时掌握用电的安全情况。

  四、任何部门和个人都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用电规则,严禁私拉乱接电源,严禁违章违规使用电器,严禁电源线路超负荷使用。

  五、违反上述规定,根据情节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严重的停止供电;违反规定造成人身伤亡和设备、财产损失的,将根据情节和损失程度给予罚款、赔偿、行政处罚的处分,直至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县zz中心小学

  20**年01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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