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经理人

大学学生宿舍安全用电整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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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学学生宿舍安全用电整改意见

  各学院(部):

  为了加强学生宿舍的管理,确保学生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本学期要进一步加大宿舍管理力度,对宿舍中存在的违纪、违规现象进行整改,现就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整改内容:

  违规使用电器;使用劣质电器;宿舍内经销;擅自校外住宿;通宵上网;夜不归宿;晚归;乱拉电线、网线等。

  二、整改目的:

  确保学生安全,确保宿舍安全,确保校园安全。

  三、整改项目:

  1、禁用电器:热得快、电热杯、电水壶、电火锅、电炒锅、电磁炉、微波炉、电炉子、电手炉、电热毯(褥)、电熨斗、电直板、电铬铁器、暖手器、烘鞋器、电取暖器(红外取暖器)等可能造成安全隐患的可移动电器。

  2、禁用物品:烟花爆竹、液化气罐、煤油炉、煤炉、酒精炉、汽化炉、蜡烛、固体酒精等易燃、易爆、易腐蚀、剧毒、病毒标本等化学危险品和放射性物质、毒品及宠物等;管制刀具、枪支、弹药等。

  3、私自拆装、改造室内原有的电源和网络线路及采用技术手段逃避检查而使用的各种大功率电器。

  4、上述规定之外的其它各种明火器具及电加热器具。

  四、整改办法:

  1、学生使用电源插座应随插随用,用毕断电;宿舍内使用的电器,在通电状况下,应与被褥等易燃物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确保有人在使用现场,使用完毕,应及时关闭电源。

  2、禁止在灯具上拴蚊帐,晾晒衣物,悬挂装饰物;禁止将电线缠绕在床头和在电器上悬挂各类易燃物品。

  3、禁止擅自使用公共场所配电箱和故意损坏开关、灯具等公共设施。

  4、宿舍出现用电故障和发现电线损坏、裸露、漏电等现象应及时向本楼公寓管理人员报修,学生不得擅自拆修,必要时应紧急切断电源。

  5、学生宿舍内的用电设施由该宿舍学生共同使用和管理,因违章用电造成宿舍控电开关跳闸或使供电线路及其它设施损坏的,必须报宿舍管理人员,由专业人员修理。

  6、经常对自己使用的电器及电源线路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更换或维修,严禁“带病”工作。

  各学院要根据自己的工作实际,从维护学生切身利益和学校安全稳定的高度出发,对学生公寓的学生用电情况进行全面细致检查,认真制定整改落实方案,将各种隐患消灭于萌芽状态。

  学 生 处

  学生公寓服务中心

  20**年11月2日

篇2:后勤学生宿舍安全用电管理办法

  后勤处学生宿舍安全用电管理办法

  为了规范学生宿舍安全用电,保障学生正常权益,更好为学生提供服务,切实做好节能减排工作,根据国家节能减排的相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1、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及违规使用电器,学生宿舍内实施智能控电管理,单个用电器功率不得超过800W,每个学生宿舍实际设计最大用电总功率1200W,若某宿舍总功率超过1200W,系统立即自动断电,恢复正常功率后,系统将在两分钟内自动恢复该宿舍的供电。累计超功率15次后,系统不再自动恢复,需到用电管理员处说明情况,经调查没有发现违规后手动恢复。

  2、严禁私自更改供电线路,乱拉电线或网线、乱装灯、乱装插座和配电设施线路上乱挂物品等破坏公共设施行为,如有损坏照价赔偿,造成事故的并追加责任。

  3、寝室内供电时间严格按照学校规定作息时间执行:每天上午6:30至晚上23:30时供电。

  4、学校将为每个学生每月无偿提供5度电。每间寝室每年按10个月供电、供电度数按所住学生数×5度,提供正常生活学习用电保障。

  5、学生应自觉养成节约的良好习惯,做到人走灯灭,合理用电,对超额使用部分按国家用电收费标准收取,学校会在每月25日后告知超额度数和超额费用。

  6、超额度数和超额费用收取时间为次月的5日以前,逾期不缴纳超额用电费用的,系统将作自动断电处理。

  7、20**年4月7日起实行计量收费。

  8、交费地点:后勤集团二楼,

  交费时间:上午9:00至下午4:30分

  9、本办法由后勤处水电科、学生处宿管科负责解释。

  z学院后勤处

篇3:学生宿舍安全用电管理办法

  学生宿舍安全用电管理办法

  为了规范学生宿舍安全用电,保障学生正常权益,更好为学生提供服务,切实做好节能减排工作,根据国家节能减排的相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1、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及违规使用电器,学生宿舍内实施智能控电管理,单个用电器功率不得超过800W,每个学生宿舍实际设计最大用电总功率1200W,若某宿舍总功率超过1200W,系统立即自动断电,恢复正常功率后,系统将在两分钟内自动恢复该宿舍的供电。累计超功率15次后,系统不再自动恢复,需到用电管理员处说明情况,经调查没有发现违规后手动恢复。

  2、严禁私自更改供电线路,乱拉电线或网线、乱装灯、乱装插座和配电设施线路上乱挂物品等破坏公共设施行为,如有损坏照价赔偿,造成事故的并追加责任。

  3、寝室内供电时间严格按照学校规定作息时间执行:每天上午6:30至晚上23:30时供电。

  4、学校将为每个学生每月无偿提供5度电。每间寝室每年按10个月供电、供电度数按所住学生数×5度,提供正常生活学习用电保障。

  5、学生应自觉养成节约的良好习惯,做到人走灯灭,合理用电,对超额使用部分按国家用电收费标准收取,学校会在每月25日后告知超额度数和超额费用。

  6、超额度数和超额费用收取时间为次月的5日以前,逾期不缴纳超额用电费用的,系统将作自动断电处理。

  7、20**年4月7日起实行计量收费。

  8、交费地点:后勤集团二楼,交费时间:上午9:00至下午4:30分

  9、本办法由后勤处水电科、学生处宿管科负责解释。

  z学院后勤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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