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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二年级国旗下演讲稿:严以律己做遵纪守法好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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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初中二年级国旗下的演讲稿:严以律己,做遵纪守法的好学生

  敬爱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早上好!

  12月4日是我国的法制宣传日。今天我国旗下讲话的题目是《严以律己,做遵纪守法的好学生》。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无论做什么事都要有个规矩,否则就什么也做不成。对国家、社会来说,这个规矩就是法律。依法治国是我国的治国基本方略,是社会进步、社会文明的一个重要标志,是我们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必然要求。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未来希望。青少年法律素质的高低,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未来社会的稳定程度。正处在生理和心理的生长发育阶段的学生,可塑性很强,从小培养法律意识,进行普法教育,不仅可以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更重要的是能促使我们养成依法办事,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

  *爷爷说过:“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作为新世纪的中学生,我们要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识,自觉学习基本的法律知识,逐步培养法律素质,成为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我们要善于运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自觉不损害他人和社会的利益;我们要热心宣传法律法规,以正确的法制观念去影响身边的人,带动周围的人,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

  同学们,十年树木,百年树人。知法守法,与法同行,是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必经之路。让我们行动起来,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自觉做到知法、懂法、守法、护法,为推进我国依法治国方略的实现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谢谢大家!

篇2:法制教育报告会听后感:做遵纪守法小公民

  法制教育报告会听后感:做遵纪守法的小公民

  法律是衡量每个公民行为的一杆秤,是裁决孰是孰非的一台天平。它用公平的准则,以规范的制度,去约束我们的行为,纠正我们的错误。因为它无数的心灵得到净化,因为它祖国的前景变得辉煌。以前幼稚的我一直片面地认为法律只是惩治恶徒的一种手段罢了,但是今天的报告会使我懂得了法律不是用来毁人前程的,而是用来造福犯人未来的。

  今天我们学校举办的以青少年普法教育为主题的报告会,令我的心潮久久不能平静下来。在这场报告会中给我感触最深的是四位少年犯的自述,他们阐述了自己从一个怀揣梦想,努力拼搏的青年,到现在误入歧途,锒铛入狱的罪犯,所经历的过程。从他们的演讲中我听得出高墙外亲人声嘶力竭地呼喊;我看得见铁牢里他们追悔莫及的泪水;我想得到他们对窗户外湛蓝天空的渴望;我读得懂他们对监狱里人生道路的迷惘。我不难想象,多少个日日夜夜他们失去自由,被思想和身体的双重枷锁所禁锢;多少个日日夜夜他们丧失信心,被生活中的挫折和失落所打击。而导致他们今天这悲惨下场的重要原因就是不能克制生活中形形色色的诱惑。其实我们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敌人,它隐藏在人心中的阴暗面里,它就是——欲望。人对享乐的欲望,对不劳而获的欲望,促使他想占有一切他想要的东西。一旦这种贪婪的欲望得不到满足时,他内心的愤恨,嫉妒就会冲破他人性的底线。到那时他会对拥有他想要的东西的人产生憎恨的心里,最终让欲望操控了自己,不择手段的去掠夺自己想要的一切。这时,可以说他便不再是“人”,而只是用来满足自己欲望的一个机器罢了。

  从他们身上我们不难发现这些少年犯都有许多共同点,比如说:他们都沉浸在父母爱的海洋,都曾经是学校的优秀生,在犯法时都会受到良心的谴责,等等······但这些本该在人生的蓝图上谱写出自己理想诗篇的青少年如今却走向违法犯罪的道路,只是因为他们一次次的被欲望所摆布,而当他们的良心试图去唤醒自己的主人时,他们得侥幸心理却再次将他们拉入歧途,最后被欲望之海所淹没,无法自拔。唐太宗李世民曾说过“以人为镜,可以知得失。”我想今天的四面“镜子”,就是我们青少年的“前车之鉴”,能很好的教育我们的言行。对于我们来说我们应该用自己的行为和他们的作对比,以此来反省自己,端正自己的内心。

  古人云:“人之初,性本善”,我们每个人一开始就是站在同一个起跑线上的,也就是说上天给予我们的一切都是相等的,这对于我们每个人来说都是公平的。在这种情况下,人生道路的黑暗与光明都是靠我们自己来抉择的。要想不重www.pmceo.com倒他们的覆辙,挥洒出自己金色的理想,就必须控制住自己的贪欲,不能让欲望占据了我们的心灵。在社会生活中难免会有许多意想不到的诱惑,而这些不良诱惑便是我们心中欲望的激发剂。如果不能遏制主他们的话,我们心中的良知就会被泯灭,人性的光辉就会悄然熄灭。你如果克制不住自己,让你的内心被欲望的黑洞所吞噬,那么当你蓦然回首时,你会发现你将要接受法律的制裁,在遥遥无期的刑期中“白了少年头,空悲切“了吧。

  这些少年犯的例子无时无刻不在生动的教育我们不能丧失人生的方向。我们应该很庆幸,还能从他们的失败中得到教训,及时改过自新。我们现在应该很清楚,如果循着他们的道路走下去,那么等待着我们的将是法律无情的惩罚。那么就让我们从现在开始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小公民!

篇3:五年级班队会活动设计方案:遵纪守法

  五年级班队会活动设计方案:遵纪守法

  题目:遵纪守法

  活动时间:12月14日

  活动目标:

  1.进一步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与少年儿童有关的法律法规。

  2.利用一些典型案例,了解有关的法律知识。

  3.引导学生知法、懂法、守法,会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做社会主义合法公民。

  活动过程:

  一、导课

  老师谈话:同学们,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有了法律,我们的生活才能井然有序。那么,在我们身边的同龄人,他们做得怎么样?

  二、警钟响起

  1.阅读联合国禁毒和预防犯罪办公室提供的一份资料。

  2.看了这份资料,你有什么感受?

  三、身边的法律

  1.分析案例1,谈谈自己的看法。

  依据有关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认为其父母负有一定的主要责任。父母有义务抚养他们的儿子。在离异的情况下,孩子无人管教是不应该的。依据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里的规定,孩子要送至司法机关收容教养。

  2.分析案例2及其危害。

  探究其违法的原因:从小养成坏习惯。

  3.补充案例3:不久前,某地一个小学生在网吧玩游戏时遭到3个辍学少年的殴打,被抢走50多元钱。事情被老师知道了,老师领着他到派出所报案,同时也严肃批评了他去网吧的行为。

  ⑴分析案例及其危害。

  ⑵谈谈自己的看法。

  四、小结

  学习法律,自我保护。制定法律,就是为了保护公民的权利,所以,权利受到侵害的同学一定要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权利。

  附:

  第二章 家庭保护

  第十条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创造良好、和睦的家庭环境,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

  禁止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暴力,禁止虐待、遗弃未成年人,禁止溺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不得歧视女性未成年人或者有残疾的未成年人。

  第十一条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关注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状况和行为习惯,以健康的思想、良好的品行和适当的方法教育和影响未成年人,引导未成年人进行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预防和制止未成年人吸烟、酗酒、流浪、沉迷网络以及赌博、吸毒、卖淫等行为。

  第十二条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学习家庭教育知识,正确履行监护职责,抚养教育未成年人。

  有关国家机关和社会组织应当为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提供家庭教育指导。

  第十三条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尊重未成年人受教育的权利,必须使适龄未成年人依法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不得使接受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辍学。

  第十四条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根据未成年人的年龄和智力发展状况,在作出与未成年人权益有关的决定时告知其本人,并听取他们的意见。

  第十五条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允许或者迫使未成年人结婚,不得为未成年人订立婚约。

  第十六条 父母因外出务工或者其他原因不能履行对未成年人监护职责的,应当委托有监护能力的其他成年人代为监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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