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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墙广告位租赁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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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外墙广告位租赁协议

  甲方: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对租赁____花园第六座外墙面广告位场地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将___花园第六座外墙面(具体位置见附图)租赁给乙方经营户外广告位使用;

  二、租期为______年,即由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日止,租赁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权,续租租期及租金由双方另行商定;

  三、广告位面积为____M2,租金为____元/年,乙方进场施工前交纳当年费用,次年交纳费用按第一年交纳费用之日起收取;

  四、乙方广告用电按____元/度,以乙方所装独立电表实际发生度数计付,每月5日前交纳电费;

  五、乙方广告牌内容作出更改时,应事先将相关方案交甲方审核并备案,经同意后方可实施;

  六、在租赁期内,乙方不得将广告牌位置转租、转让、转借、抵偿、进行非法宣传或改变用途等,如有变更,乙方须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施行。否则,甲方可以终止合同,已收费用不退,同时变更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七、因政府行为或不可抗力因素从而导致广告位终止使用,本合同立即自动终止,双方不负任何违约责任,甲方已收费用不退还。

  八、乙方在制作、拆卸、施工时保证对*花园第六座外墙面结构、防水无任何影响;如因乙方施工造成的任何损坏,乙方须及时负责修缮及赔偿因此而造成的一切后果;

  九、广告报批手续由乙方自行报批,且须齐全;

  十、本协议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十一、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应。

  甲方:______(签字)乙方:______(签字)

  日期:_______日期:______

篇2:步行街霓虹灯广告位租赁协议

  步行街霓虹灯广告位租赁协议

  甲方:东莞市____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步行街)

  乙方:____美甲沙龙

  甲、乙双方在平等的基础上,就**步行街租赁广告位一事,达成一致意见。特签订本协议。

  一.甲方同意按指定**步行街霓虹灯广告位(自编号:10号天桥-东-102)租赁乙方使用。

  二.甲方广告位租赁给乙方为二年(时间:从双方签名之日起生效,乙方必须在30天内将霓虹灯广告制作完毕,逾期未能遵守规定时间制作完毕,则按广告位总额10%作为违约金交甲方),其中第一年免租费,第二年按附件执行。

  三.第二年广告位缴费时间(见附近)分别在第13个月中旬及第19个月中旬交齐给甲方。

  四.因不可抗力因素(政府原因或气候因素)导致不能如期执行时,经双方协商后再决定。

  五.乙方指定的霓虹灯广告位每月电费(当月25日按电费度数及我司的规定交甲方,逾期按总额10%作为违约金交甲方)。

  六.如甲方通知乙方霓虹灯需要维修,乙方应在两天内派员到现场进行抢修,逾期作违约处理。

  七.如乙方设计霓虹灯广告内容,必须符合甲方规定,并送甲方策划部审核后才能办理安装广告,霓虹灯广告内容乙方如中途更改,必须再经甲方审核才能办理安装广告。

  八.乙方安装好广告后,必须每晚在营业时间亮灯,如乙方没有执行,则第一次口头警告,第二次作自动违约处理,并取消广告位资格。“自动违约”处理请参考本协议第八条。

  九.乙方在租赁甲方步行街广告位期间,不准转让、转租他人使用。

  十.如乙方未能执行协议书租赁时间和内容,中途违约,则乙方必须交纳两年租赁费给甲方,以作赔偿。同时,按金不退还乙方。

  十一. 本协议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十二.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正式签字后生效。

  甲方:东莞___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乙方:___美甲沙龙

  甲方(代表)签名:______乙方签名: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___年___月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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