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经理人

物业动火作业管理制度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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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物业动火作业管理制度九

  一、目的和适用范围

  1.1 目的

  明确物业动火作业的管理原则、程序和要求,以确保动火作业的安全进行,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

  1.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物业管理公司及其委托的施工单位在物业管理区域内进行的动火作业。

  二、管理原则

  2.1 安全第一

  将安全管理作为动火作业的首要原则,确保动火作业的安全进行。

  2.2 预防为主

  通过制定和执行严格的安全管理制度,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

  三、动火作业的申请和审批

  3.1 申请程序

  施工单位需要向物业管理公司提交书面的动火作业申请,包括动火作业的地点、时间、内容、安全措施等。

  3.2 审批程序

  物业管理公司收到申请后,应由相关负责人进行审批,并将审批结果通知施工单位。

  四、动火作业的安全措施

  4.1 防火准备

  施工单位在动火作业前应做好防火准备,包括清理作业现场、配备灭火器材等。

  4.2 作业监控

  物业管理公司应派人对动火作业进行监控,以确保作业的安全进行。

  4.3 作业结束

  动火作业结束后,施工单位应清理现场,消除火源,并进行安全检查。

  五、责任与处罚

  5.1 施工单位的责任

  施工单位应严格遵守本制度,确保动火作业的安全进行。如有违反,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5.2 物业管理公司的责任

  物业管理公司应对动火作业进行有效管理,对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5.3 处罚规定

  对于违反本制度的施工单位和物业管理公司,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篇2:动火作业管理制度

  动火作业管理制度

  为保证公司烟花爆竹的经营安全,做好烟花爆竹储存、经营场所的动火作业管理,制定本制度:

  1、烟花爆竹储存、经营场所的动火作业必须由安全主管人员签字、总经理批准后进行。

  2、进行动火作业时,要先清理作业场所周围的易燃易爆物品。

  3、安全管理人员必须亲自到动火现场勘查,判断是否具备动火条件。

  4、动火现场必须保持与烟花爆竹储存位置50m的距离,而且要位于烟花爆竹储存位置的下风向,否则,不能动火。

  5、动火作业现场要有相应的消防灭火措施,而且要保证应急使用的消防器材、水、消防泵处于待运行状态,以便发生火警时,能迅速灭火。

  6、在动火作业过程中,安全管理人员要全过程监督,防止发生火警事故,并有权制止有危险的动火作业。

  7、动火作业完成后,应及时进行现场清理,消灭余火,妥善处理剩余灰烬,并监视现场至少30分钟,防止留有火种。确定没有事故隐患后方可撤离。

  8、对不申请进行动火作业的人员,除通报批评外,并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事故责任。

篇3:物业区域临时动火作业管理制度

  物业区域临时动火作业管理制度

  各单位经批准临时动火的部分,在实施临时动火作业时,必须做到动火前"八不",动火中的"四要",动火后"一清"。

  1.动火前"八不"

  (1)防火灭火措施没落实不动火;

  (2)周围的杂物和易燃品、危险品未清除不动火;

  (3)附近难以移动的易燃结构物未采取安全防范措施不动火;

  (4)凡盛装过油类等易燃、可燃液体的容器、管道用后未清洗干净不动火;

  (5)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库、车间和场所未采取安全措施,危险性未排除不动火;

  (6)在进行高空焊割作业时,未清除地面的可燃物品和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不动火;

  (7)未有配备灭火器材或器材不足时不动火;

  (8)现场安全负责人不在场不动火。

  2.动火中"四要"

  (1)现场安全负责人要坚守岗位;

  (2)现场安全负责人和动火作业人员要加强观察、精心操作,发现不安全苗头时,立即停止动火;

  (3)一旦发生火灾或爆炸事故,要立即报警和组织扑救;

  (4)动火作业人员要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3.动火后"一清"

  完成动火作业后,动火人员和现场责任人要彻底清理动火作业现场后,才能离开。本安全标准由各级保卫部门监督执行,对执行本标准成绩显著者分别给予表扬、记功和奖励;对违反本标准者视情节轻重和受灾情况按《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和《刑法》的有关规定对有关人员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赔偿经济损失、处分、罚款、扣留处罚,后果严重的追究刑事责任。

  附:

  临时动火作业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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