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经理人

物业销售代理合同

6803

  物业销售代理合同

  开发商(甲方):

  代理商(乙方):

  甲、乙双方遵循平等、合作、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______号______项目,全程销售事宜订立如下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委托乙方全程销售代理的物业

  1、物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本项目);

  2、物业性质:住宅及商业;

  3、产权:个人永久产权;

  4、本项目委托销售面积包括:

  ? 一期建筑面积约 万平方米;

  ? 二期建筑面积约 万平方米。

  5、一、二期合同期限:从签定本合同之日起,到取得一期、二期预售许可证第一个广告见报之日起算的一年为止。

  6、甲方保证:

  ? 一期交付使用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交付使用;

  ? 取得预售证的时间: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取得预售证;

  ? 达到放贷条件时间: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

  ? 本项目的名称发生变更,不改变本合同对该物业的实质描述;

  代销项目具体坐落和方位见附件一,本合同代销项目的建筑面积均系设计图纸所示面积,届时以政府相关部门最终测定为准。

  7、二期工程进度、取得预售证的时间等甲乙双方经商议后,最后以补充协议的形式另行签定。

  二、合作方式

  在本合同有效期间,甲方委托乙方为本项目的独家全程销售代理,在此期间,甲方不得另行委托其他公司进行销售或自行销售,如违返本约定,按本同第十条第二款处理,甲方应退还乙方所缴保证金,并承担乙方实际损失。

  三、保证金

  1、乙方同意支付50万元履约保证金。保证金在乙方完成本合同期内双方所约定的考核指标,结束双方的代理合作关系时于十日内一次性返还。如合同到期后,经双方友好协商继续由乙方代理本项目的销售工作,该保证金转为下一个合同周期的保证金。

  四、销售指标

  当乙方与购房客户签订《商品房买卖契约》办理完鉴证手续,并按规定收到该购房款的首期付款,乙方所售的面积计入销售进度及销售业绩。

  1、一、二期销售指标在开盘前2个月甲乙双方共同讨论后,以签定补充协议的形式确定。一期开盘日为甲方取得销售许可证150日之内,如乙方在开盘后90天和180天内分别取得一期总销售金额40%和80%,甲方将顺利开发二期,提供给乙方进行销售。

  2、如乙方按期完成双方约定之销售指标,则甲方优先考虑将本项目后续开发的房源交由乙方继续代理,后续开发房源的销售基价及销售进度今后双方另行议定。

  3、甲乙双方共同制定楼盘销售基价表(即:各区域物业单位销售基价)作为合同附件(详见附件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并作为双方结算代理费的依据。如在销售过程中,楼盘销售价格发生变动,需双方共同签字确认。

  五、代理费用标准

  销售代理费由基本服务费及销售溢价两部分组成;

  1、甲乙双方约定本项目基本服务费为本项目合同销售金额的2%;

  2、销售溢价分成:溢价指乙方实际售价超出双方约定的销售基价部分,项目销售溢价部分甲、乙双方按8:2分成;

  六、代理费支付

  双方约定甲方根据实际销售回款额支付乙方销售代理费。

  1.基本服务费支付:乙方应于每个月的最后一个工作日将当月的销售业绩及基本服务费核算交给甲方请佣。甲方在全额扣除完50万元保证金后支付基本服务费,支付方式为甲方在收到请佣单15日内支付乙方实际销售回款额2%的基本服务费。

  2.甲方介绍成交的销售个案(包括甲方用工程款、材料款抵扣所成交的房屋),业绩,甲方应按本合同的约定,支付乙方代理费用,如果成交价低于销售基价3%以上的基本服务费按5‰结算。甲方介绍客户成交价低于销售基价部分由甲方负责,不计入双方溢价之中。

  3.每套住宅的溢价=(实际成交每套住宅合同单价-底价表每套住宅的底价)ⅹ实际成交每套住宅的合同面积ⅹ20%;

  4.溢价结算:以本项目实际单套销售额高于一房一价表(底价表)以上的部分;

  5.乙方按____元/平方米的委托均价制定一房一价表(底价表),并须经甲方审核签署同意;

  6.乙方不得以低于甲方签署同意的一房一价表(底价表)对外销售;甲乙双方根据实际销售需要,可在一房一价表(底价表)基础上制定出对外公开销售的价目表(表价表),价目表需经甲方书面确认后执行;

  7.销售溢价支付:乙方应于每个月的最后一个工作日将当月的销售溢价部分核算给甲方确认备案,在本合同期限内销售率达到80%及以上时结算销售溢价。 为达成甲乙双方共同之目标,即为完成一期、二期所提供房源100%销售率,双方同意将之前共同产生之销售溢价打入剩余房源中,进行价格调整后以新销售基价进行销售,双方销售溢价的分成比例不变。

  七、广告费用标准和支付

  1.甲乙双方约定本项目广告费用为本项目合同销售金额的1.5%,如有超支但超出费用占本项目合同销售金额0.5%以内的,可从销售溢价部分支出。如再有超支则由乙方承担。

  2.广告费用支付:本项目广告宣传费用由乙方先期垫付。乙方应于每个月的最后一个工作日将当月的合同销售业绩核算后交给甲方申领广告费用,甲方应于收到申请单后15日内按当月实际签定的商品房买卖契约合同额的不超过1.5%比例支付给乙方实际发生的广告费用。本项目的实际广告投放额度不得低于本项目合同销售金额的1.5%。

  3.甲方在本合同签定前和执行期间为促进本项目销售工作所支付的费用不在1.5%的广告费用中进行分摊,即:售楼处建设装潢设备配置、户外广告牌、高炮、样板房建设装潢家具配置、模型。

  八、甲方权利及义务

  甲方向乙方无偿提供现场售楼处(含建设、装潢、家具、空调、复印、电脑、合同打印设备和软件、宽带、传真配置并承担相关费用,向乙方提供待售房产真实、合法的有效文件:营业执照、国有土地使用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图纸等;甲方应确保乙方代理出售之物业单位产权清晰,手续合法。

  甲方向乙方提供项目之设施配备及物业单位交付标准,提供待售各物业单位准确之销售面积及物业管理初步条款和收费标准等,乙方售楼必须以此为依据。

  甲方派驻财务、按揭、产证办理等工作人员在现场负责定金和房款的收取、进行合同审核、盖章、鉴证工作,负责银行按揭、产证、入住手续办理工作,其工资奖金和福利全部由甲方自行承担。

  甲方指派专人为甲方代表,负责乙方销售策划和销售实施中与甲方的协调工作,并对乙方提供需确认的各项事宜进行签字审核、汇报确认。

  《商品房买卖契约》的内容必须经甲乙双方商讨并由甲方书面签章确认。如乙方在销售过程中需对有关条款进行改动时,需由甲方书面签章确认。

  九、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须是在工商管理部门登记、批准具有策划销售代理业务之合法、有效的代理公司。

  2.乙方保证为甲方进行合法、有效的策划销售代理工作,提供规范的代理服务。

  3.为增进双方紧密合作,秉承“共同甲方”精神,乙方组织专人或机构设立专门项目部负责项目之策划销售代理工作。

  4.乙方为项目市场定位、规划布局设计提供建议,根据需要参与甲方与有关部门的工作例会,并提供相关顾问建议,协助甲方把握项目规划设计方案的市场效果。

  5.乙方提供项目示范单位之空间展示设计概念、工地现场包装设计概念及把握方案艺术效果。

  6.乙方负责制订并执行可行的行销方案,包括广告、宣传、促销及售楼进度,以及根据市场状况拟定价格表。

  7.乙方负责拟定项目广告宣传、市场推广之相关计划、方案,负责项目核心价值挖掘,广告卖点荟萃并指导艺术设计制作,如售楼书、POP、海报、直邮卡、宣传单页、平面广告、电视广告脚本、户外媒体、展示布置方案艺术把控等。

  8.乙方负责制作销售周报、月报,按季度为甲方提供本项目所在区域市场调研报告,供甲方决策、参考。

  9.负责乙方所有工作人员的工资奖金及福利.

  10.乙方不得擅自低于底价销售。若未经甲方同意低于底价销售,乙方应从代理费中减扣以补足差额。

  十、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不得提前终止合同,也不得因甲、乙双方的组织、人事、职务变更与调整而提前终止合同,否则视为违约。

  2.甲方应及时、足额地向乙方支付各项合同中约定之费用,若甲方延误支付15天以上,可视作甲方延误支付,应按延误金额的千分之1/天向乙方支付滞纳金,若延误时间超过1个月的,除应足额向乙方支付当期代理费用并承担滞纳金外,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在乙方提出终止合同的七天内,甲方返还保证金,并按本合同约定的比例一次性结清代理费和溢价,违约金额按本合同考核指标剩余销售总金额的2‰计算。

  3.由于甲方原因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的,甲方需承担违约责任,在甲方提出终止合同的十天内,甲方返还保证金,并按本合同约定的比例一次性结清代理费和溢价,违约金额按本合同考核指标剩余销售总金额的2‰计算。

  4.如乙方代理销售的进度如果没有达到本合同附件双方约定的考核指标,则销售额每降低一百万元,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万元(大写:人民币壹万元整);该违约金由甲方在乙方所支付的代理保证金中直接扣除,如违约金超出代理保证金的额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解除合同之所产生的基本服务费和溢价不予结算,政策变动、天灾等不可抗力因素除外(具体考核指标详见合同附件三)。

  5.如乙方代理销售的进度没有达到本合同双方约定的季度、半年度考核指标的75%,,甲方有权扣除乙方50%履约保证金并有权解除本合同,该违约金由甲方在乙方所支付的代理保证金中直接扣除;如乙方在合同生效后并在规定期限内所代理的房源销售率没有达到本合同附件三中双方约定的考核指标的80%,甲方有权扣除乙方所付全部履约保证金并解除本合同。

  6.若甲方未按合同附件《工程进度表》和《交付标准》完成工程进度,因而引起多宗客户投诉,影响乙方正常作业,并经乙方书面通知后三十日内仍未能改善时,乙方可终止合同,在乙方提出终止合同的七天内,甲方返还保证金、并按本合同约定的比例一次性结清代理费和溢价,违约金额按本合同考核指标剩余销售总金额的2%计算。

  7.如因乙方采用欺诈等不正当方式,促使客户成交及签约,并造成客户退房的,该退房单元不计入乙方销售业绩,甲方不支付乙房该退房单元的销售代理费,且因此产生的甲方支付给购房客户的违约赔偿金由乙方承担。

  8.乙方在进场前需提供负责本项目策划及销售工作所有管理人员名单,甲方对乙方所提供的工作人员具有选择权。在得到甲方确认后的重要岗位工作人员需保证其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如有变动必需提前通知甲方,如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调动重要岗位工作人员,视同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以上员工生病、辞职等不可抗力因素除外)(具体人员名单见合同附件4)。

  十一、其他条款

  1. 任何一方不得提前终止合同,也不得因甲、乙双方的组织、人事、职务变更与调整而提前终止合同,否则视为违约。

  2.本合同如有不妥之处或未尽事宜,双方可进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如履行中产生纠纷,双方应本着友好的态度互相谅解,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直接由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4.本合同壹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叁份,每份皆具有同等之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签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乙方:______

  代表人签章:______代表人签章:______

  日期:______日期:______

篇2:物业小区装修材料销售、搬运及废旧物品回收服务协议

  物业小区装修材料销售、搬运及废旧物品回收服务协议

  甲方:

  乙方:

  为了更好的服务于社区,方便社区业主的装修材料搬运、废旧物品的及时处理,方便客户服务中心的统一管理,维持良好的环境秩序,杜绝因违规操作造成的公共设施设备损坏,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

  经甲、乙双方协商,就乙方进入甲方所管理的zz项目开展装修材料销售、搬运及废旧物品回收服务工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乙方在zz开展装修材料销售、搬运、废旧物品回收服务,时间为壹年,即从20**年04月01日至20**年03月30日止,服务进场时间为早上08:30-中午12:00;下午14:00-20:00;其中18:00-20:00为装修垃圾清运时间。(特殊情况以最新通知为准)。

  二、甲方承诺在协议期内,不接待与乙方同行业人员、机构进入社区进行相同服务的活动(业主、装修负责人带进的除外)。

  三、甲方提供场地给乙方堆放所需的工具、材料。

  四、甲方因业主的投诉、或对乙方的业务活动提出异议,需要解除与乙方合作协议的,甲方需提前十天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的当月最后一天退场(阳历计算),甲方不承担任何补偿且当月所缴的费用不予退还。

  五、乙方向甲方缴纳一年秩序维护、清洁、场地使用费共计¥元,费用在协议签订时一次性付清,否则不予签订协议。

  六、在本协议签订时,乙方须交保证金¥元;保证金在协议期满或合同终止时,乙方如无重大违规行为给与全额退还(不计利息)。

  七、乙方按甲方指定地点、路线、约定项目开展服务,未经业主、装修负责人邀请,不得擅自进入住宅楼层,和以上门服务为理由寻找客户资源或派发宣传单张、在公共部位张贴、喷绘广告宣传内容。如发现乙方有违规行为,影响、骚扰业主的正常生活或正常的装修施工,甲方有权从乙方的保证金中每次扣除¥元作为处罚,同时要求乙方主管人员进行工作整顿;情况严重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须在两天内无条件退场,所缴交的一切费用不予退还。

  八、乙方需自觉遵守小区的各项规章制度,爱护小区内的环境及其它公共设施,保持服务区域的公共卫生(沙子进场必须袋装化,废品回收必须打包),做到文明服务,礼貌服务。每次服务结束后,乙方人员必须自觉清洁服务区域的卫生。

  九、乙方须固定人员在zz开展服务工作,在zz服务的工作人员必须着统一佩戴经客户服务中心配发的临时出入证进场。

  十、乙方人员进入社区服务,必须规范着装,不得袒胸露背、穿拖鞋。

  十一、乙方服务人员只能在指定区域休息,不得有碍瞻仰、不文明行为。

  十二、乙方工作人员进入zz时,需出示临时出入证件配合门岗的询问登记工作。

  十三、乙方需提供在zz开展服务的工作人员名单,身份证复印件及1寸近期彩照2张,甲方给予办理临时出入证件及存档,临时出入证工本费元一张,出入证押金合并在保证金内。

  十四、乙方需要更换在社区的服务人员时,需提前一周书面通知甲方,并将名单及身份证复印件及近期1寸彩照两张提供给甲方办理临时出入证件及存档。

  十五、乙方不得进行强买强卖,强行搬运,不得与客户争吵,如发生强买强卖或强行搬运事件,甲方将对乙方进行¥元经济处罚,影响严重的甲方有权立即清场并扣除全部保证金及未到期的场地使用费。

  十六、乙方工作人员未经业主同意,私自进入楼层遭到业主投诉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作协议,乙方接到甲方电话通知后立即无条件退场,所缴一切费用不予退还。

  十七、乙方违规使用甲方设施设备或损坏甲方设施设备的,甲方将对乙方处以¥元的经济处罚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十八、本协议期满,乙方需要继续合作时,需提前两个月提出书面申请。

  十九、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二十、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乙方: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年月日年月日

篇3:物业公司关于设立销售接待礼宾部的请示

  z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文件

  z物业-【20**】第023号

  物业公司关于设立销售接待礼宾部的请示

  公司领导:

  随着z城项目开发工作的推进,配合营销的接待服务岗位有:8B样板房接待、销售中心接待、会所接待、加上近期将开放1#与9#楼精装样板房接待,接待服务基层员工合计为23人,已超出班组人员的数量设置要求,同时现阶段z城的物业服务也已进入业主入住、装修管理的高峰期,物业客服部的各项业主服务工作相对繁重,已不适宜兼管样板房接待服务,故从提高管理效率、提升服务质量角度考虑,建议独立设置销售接待礼宾部,架构编制如下:

  礼宾部编制说明:

  1、营销接待员建议更名为礼宾员;

  2、礼宾部设礼宾主管1名,全权负责礼宾部的全面工作及现场服务监督,薪酬可按客服主管标准执行。

  3、礼宾部设礼宾领班1名,负责协助礼宾主管做好礼宾部现场服务工作安排及督查,薪酬可按客服领班标准执行。

  4、根据目前岗位的需求,增设1#样板房接待员4名,9#样板房接待员5名,顶岗1名。

  二○一四年七月三日

  主题词:关于 增加 新岗位编制 请示

  抄送:z(z总)。

  抄报:z(z总)、z(z总)

  拟稿人:z审核:审批:

  z物业服务有限公司20**年7月3日印发(共印3份)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