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经理人

商铺订租确认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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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铺订租确认书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现就场地租赁经营事宜达成意向如下:

  1、甲方自愿租赁位于____区____层____号商铺,该商铺建筑面积大约为____平方米。(正式合同的面积以测量部门实测面积为准)

  2、甲方同意接受如下租赁条件:

  1)租赁期限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该位置仅适用于经营下列范围内的商品:

  3)租金____元/天/ m2(建筑面积);

  4)本租金及物业管理费不含水、电、气、电话、空调等费用,该费用自营部分的由甲方自理;公共部分的由甲方按面积分摊。

  5)根据合同规定支付保险费用。

  3、付款约定

  在签定本确定书的____天内,支付订金____元,上述订金须汇款至:

  公司名称:

  开户银行:

  帐号:

  同时将汇款凭证传真至乙方招商中心,逾期本确定书自动失效。

  4、相关约定

  1)签定确定书____ 天内,甲方提供相应的工程配套的方案件及要求,乙方有权根据整体的规划或需求对其进行修改。

  2)甲方如违背本确认书条款或放弃租赁上述场地(甲方必须在收到乙方书面签约通知后十五天内与乙方签定正式的商铺租赁合同,逾期未签,则视为甲方自动放弃租赁上述场地),乙方有权扣除全部订金。

  3)乙方可以根据规划或需要,行使下列权利:

  (1)调整或取消预订商铺位置

  (2)修改租金,管理费及保险费

  (3)增加其他与承租相关的费用

  如乙方形式上述权利,甲方则保留收回全部订金(不计利息),放弃租赁的权利,除此以外,乙方不承担任何其他责任。

  4)甲方根据乙方要求,必须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卫生许可证、品牌授权代理证书等相关资料。

  5)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备注

  甲方盖章:

  代表:

  电话:

  地址:

  时间:

  乙方:

  代表意见:

  电话:

  传真:

篇2:商铺租赁合同

  商铺租赁合同

  类别:

  合同编号:

  客户编号:

  出租方:(以下称甲方)承租方:(以下称乙方)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商铺租赁事宜一致达成如下条款,以供遵守:

  一、甲方将其位于珠海市号铺位(以下简称商铺)出租给乙方,该商铺建筑面积为平方米,乙方享有该商铺的转租权。

  二、租赁期限:

  1、合同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计 年。

  2、起租日从乙方完成对商铺开业之日起计,租赁期限届满,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权。

  3、免租期为三个月,即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如果提前开业,则按实际开业日起计租。

  4、甲方应于年月日前将商铺交付乙方使用。

  三、租期内第一年月租金为人民币元(大写:人民币);第二年月租金为人民币元(大写:人民币);第三年月租金为人民币元(大写:人民币)。乙方应在每月5日前将上月租金交付予甲方,如遇节、假日则付款期顺延。若乙方拖欠租金,须每天按拖欠租金总额的千分之一支付甲方滞纳金。

  四、商铺租赁期内所产生的水电费、管理费、税金由乙方承担,其他费用的分担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来确定;甲方同时保证不干涉该商铺经营者的全部合法经营活动,否则应赔偿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五、商铺出租期内,甲方应确保商铺产权明确。若甲方转让该商铺的部分或全部产权,甲方须确保该商铺的受让方继续履行本合同,并及时将产权变更情况书面通知乙方,安排该商铺新业主签署愿意继承本合同的承诺书。

  六、商铺出租期内,因不可抗力造成该商铺及附属设施、设备损坏的重置、维修费用及该商铺保修期满后因非乙方使用不当而产生的商铺维修费用及公共设施、设备增设、重置、更换、维修等应由物业所有人分摊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七、甲方同意承租方在不改变改变房屋主体的承重结构的前提下对该商铺进行装修。

  八、违约责任

  1:租赁期间,若甲方擅自提前终止合同,则甲方必须按合同未履行租期总租金的20%赔偿乙方损失。除此之外,乙方不得再向甲方索要其它任何赔偿。

  2:租赁期间,若乙方擅自提前终止本合同,乙方须按合同未履行租期总租金的20%赔偿甲方损失。除此之外,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要其它任何赔偿。

  九、由于地震、台风、水灾、战争、政府行为以及其它不可抗力因素,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部分解除合同的责任。

  十、本合同涉及的有关通知送达,以双方在本合同中提供的地址和传真号码为准。任何一方变更地址或传真号码须书面通知对方,否则,依据本合同的地址及传真号码而发出的通知,自邮寄之日起三天内或传真发出后即视为送达。

  十一、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尽量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协议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篇3:商铺委托经营合同书

  商铺委托经营合同书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甲方:邮政编码:

  法定电话:

  电话:传真:

  乙方:邮政编码:

  法定地址:

  电话:传真: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决定将自己所有的商铺(以下简称“该商铺”)长期委托乙方经营,具体委托事项约定如下:

  第一条:委托经营场地____商铺情况

  该商铺座落位置:

  该商铺总价款(人民币):____元整。

  第二条:委托经营方式

  甲方同意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将涉及该商铺经营管理的一切事项全部委托给乙方处理,并同意乙方以乙方名义从事该商铺经营管理的一切活动。

  第三条:具体委托经营事项:

  1、自行确定、调整该商铺经营范围及经营模式。

  2、在保证甲方既定收益的前提下,独立处理一切与该商铺经营有关内外事务。

  第四条:委托经营期限:

  1、本合同约定该商铺委托经营期限为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始计算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双方约定:在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该商铺处于筹备阶段,在此期间甲方不向乙方收取任何费用。

  第五条:本合同的生效时间:

  本合同在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六条: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在该商铺委托经营期间定期向乙方收取该商铺经营回报收益。具体如下:

  1)经营回报收益以货币(人民币)方式收取;

  每季度该商铺回报收益=总价款(甲方为购买该商铺向____支付的房价款)×____计人民币____元(含税)。房价款如有调整,则以交付该商铺时确定的房价款为依据计算每季度该商铺经营回报收益;

  2)甲方自本合同约定委托经营期限开始日起每季度末10日内向乙方收取该商铺当季度经营回报收益,首期商铺经营回报收益的收取时间为____至____,以后各期以此类推;

  3)该商铺经营回报收益由甲方凭____税务局认可的房屋出租发票、本合同书、该商铺的购房合同以及本人(该商铺所有权人)的身份证到乙方财务部领取。若因甲方原因未能在规定期限内领取该商铺经营回报收益,不能视为乙方逾期支付;

  4)有关该商铺经营收益,乙方除了保证按上述约定的期限、金额、方式、地点向甲方支付该商铺经营回报收益外,其他任何经营盈亏均由乙方享有并承担。

  2、本合同有效期内,在不影响乙方正常经营管理活动的情况下,甲方可以将该商铺转让给第三人,但应在转让前三十天提前书面通知乙方。转让后,甲方在本合同的一切权利义务将随之转移于第三人。

  3、甲乙双方约定:在委托经营期间一切经营活动均由乙方以自己的名义进行,由此产生的后果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干涉乙方的经营活动。

  4、甲乙双方约定:在委托经营期间,乙方有权根据市场需求对商业业态布局作出调整,甲方不得干涉。

  5、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的经营管理活动,为乙方提供一切正常经营活动所必须的条件。

  6、因该商铺经营管理活动所产生的各项税费,乙方依法为纳税义务人的,全部税费由乙方承担;甲方就委托经营所得款项而产生的各项税费,甲方依法为纳税义务人,由甲方自行承担。

  7、在委托经营期内,该商铺属甲方所有,乙方无处分权。乙方除对该商铺实行正常经营活动外,不得进行销售、抵押等侵犯商铺所有人的行为。

  8、顾及经营连续性,双方约定任何一方都不得擅自变更,解除合同。在本合同委托经营期限届满时,甲方如需转让、出租或另行委托他人经营,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受让、承租及经营权。

  第七条:违约责任

  1、如甲方违反本合同,逾期将该商铺委托给乙方经营,应承担违约金人民币五万元。

  2、乙方逾期向甲方支付该商铺经营回报利益,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实际履行,乙方在收到甲方催函5个工作日内未支付的,逾期每日甲方可按该商铺经营回报利益的0.3‰向乙方加收滞纳金。

  3、委托经营期间双方必须遵守诚信原则,除本条第1、2项约定赔偿情形外,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其他规定的,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须向对方支付人民币壹万元的违约金。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部分的,应当据实赔偿。

  第八条:遇不可抗力或不可归责于乙方原因而造成的商铺损坏或灭失,乙方应及时向甲方说明情况,乙方对此不负修复或赔偿责任。遇投保财产损坏、灭失的,有关赔偿责任认定应以保险公司理赔调查为准,按保险法和有关法律规定予以赔付。

  第九条:若甲方与____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的该商铺《商品房买卖合同》终止,则本合同自动终止。

  第十条: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该商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因本合同未尽事宜,须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约定,所及事项以最后补充约定内容为准。

  第十二条: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均为原件,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乙方(盖章):

  代理人(签字):代理人(签字):

  附图: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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