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经理人

聘请外籍工作人员合同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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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聘请外籍工作人员合同范文

  __(聘方)聘请__(受聘方)为外籍工作人员(或____语教师),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的精神,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聘期为__年(学校可按学期、学年定),自__年__月__日到职之日起,至__年_月__日离聘之日止。

  第二条受聘方的工作任务,商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

  受聘方应按时、按质完成以上工作任务。聘方应为受聘方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条件。受聘方在工作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聘方应予采纳。双方应积极合作。

  第三条中国政府法定的工作日为:每周六天,每天八小时(教师按周课时填写)。

  第四条聘方每月付给聘方工资人民币__元,并按附件规定提供各项生活待遇。

  第五条受聘方遵守中国政府的法律、法令、有关规定和聘方的工作制度。

  第六条双方均不得无故提前终止合同。受聘方如中断合同,必须在离华前一个月向聘方提出书面申请,未经聘方同意,受聘方仍应照常进行工作。聘方自同意之日起的两周后,停发工资,并停止提供受聘方及其家属的有关生活待遇,回国的一切费用自理。

  受聘方违犯中国政府法令,聘方有权提出解聘。自提出解聘之日起一个月内工资照发,但受聘方应在此期间内安排回国。聘方负担受聘方及其家属在中国境内的旅费,国际旅费自理。

  对渎职的受聘方,聘方有权提出解聘,自提出解聘之日起一个月内,安排受聘方回国。受聘方及其家属回国的旅费,由聘方支付,其它一切费用自理。

  第七条受聘方因健康原因,经医生证明连续病休两个月后仍不能继续工作,聘方有权提出提前终止合同,并根据受聘方的健康状况,于一个月内安排其回国。聘方提供受聘方及其家属回国的飞机票和负担按规定限量的行李托运费。

  第八条本合同自聘期开始之日起生效。任何一方如要求延长聘期,均应在合同期满前三个月向对方提出,由双方协商确定,并另签延聘合同。延聘合同系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本合同的各项条款在延聘期内继续有效。双方均未提出延长聘期或一方不同意延长聘期时,本合同期满即失效。

  第九条本合同在执行中如有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条本合同用中方和__方(外文略)写成,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聘方__(盖章)受聘方__(签字)

  __年__月__日

篇2:外籍工作人员聘请合同

  外籍工作人员聘请合同

  ________ (聘方)聘请________ (受聘方)为外籍工作人员(或________ 语教师),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的精神,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聘期为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到职之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离聘之日止。

  第二条 受聘方的工作任务如下:

  受聘方应按时、按质完成以上工作任务。聘方应为受聘方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条件。受聘方在工作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聘方应予考虑采纳。双方应积极合作。

  第三条 中国政府法定的工作日为:每周5天,每天8小时(教师按周课时填写)。

  第四条 聘方每月付给受聘方工资人民币____ 元,并按附件规定提供各项生活待遇。

  第五条 受聘方应遵守中国政府的法律、法令、有关规定和聘方的工作制度。

  第六条 双方均不得无故提前终止合同,受聘方如中断合同,必须在离华前一个月向聘方提出书面申请,未经聘方同意,受聘方仍应照常进行工作。聘方自同意之日起的两周后,停发工资,并停止提供受聘方及其家属的有关生活待遇,回国的一切费用自理。

  受聘方违犯中国政府法令,聘方有权提出解聘。自提出解聘之日起一个月内工资照发,但受聘方应在此期间内安排回国,聘方负担受聘方及其家属在中国境内的旅费,国际旅费自理。

  如受聘方渎职,聘方有权提出解聘,自提出解聘之日起一个月内,安排受聘方回国。受聘方及其家属回国的旅费,由聘方支付,其他一切费用自理。

  第七条 受聘方因健康原因,经医生证明连续病休2个月后仍不能继续工作,聘方有权提出提前终止合同,并根据受聘方的健康情况,于一个月内安排其回国。聘方提供受聘方及其家属回国的飞机票和负担按规定限量的行李托运费。

  第八条 本合同自聘期开始之日起生效。任何一方如要求延长聘期,均应在合同期满前3个月向对方提出,由双方协商确定,并另签延聘合同,延聘合同系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本合同的各项条款在延聘期内继续有效。双方均未提出延长聘期或一方不同意延长聘期时,本合同期满即失效。

  第九条 本合同在执行中如有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条 本合同用中文和____文(外文略)写成,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聘方____________受聘方_____________

  ____年___月___日____年___月___日

篇3:学院外籍人员安全防范工作预案

  学院外籍人员安全防范工作预案

  在我校搬迁到**市后,校园内外环境变得更加复杂,校园自身的国际化氛围也日益浓重,来我校工作、学习的外国人越来越多。因此,学校国际合作处、保卫处以及各教学单位必须密切联系,协调行动,切实保障我校外籍人员的人身安全、工作安全和生活安全,加强涉外环境建设,维护我校外籍人员的合法利益不受侵犯。近段时期,尤其是伊拉克局势不断恶化,这可能对我校涉外安全工作产生的各种不利影响,成为现阶段外事安全防范工作的重点。

  现在,我们依据外事、公安及国家安全方面有关法规并根据学校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安全防范工作预案。

一、外籍人员住宿管理

  外籍教师在校内的住宿由国际合作处统一管理,集中居住在33号家属区1门的一个单元内,由国际合作处负责生活起居的安排,并且特别设置两名工人负责安全保卫和卫生打扫。学院保卫处将协助国际合作处加强在校区内针对于外籍教师和留学生的安全保卫工作,定期对我校涉外住房进行检查,对在涉外住房管理中存在的不足,提出整改措施,与国际合作处双方共同合作,尽快完善涉外管理制度及安全防范措施。

  1.会客登记:严格执行会客登记制度。对进入涉外住房要求会见住客的中外来宾应填写会客登记表。未经允许,严禁会客人在涉外住房内留宿。并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登记内容,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2.住宿登记:在外籍人员入住后应立即填写《外国人临时住宿登记表》,并报国际合作处和保卫处,以便在规定的时间内传送至**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并及时为外籍人员办理居住证。

  3.防火措施:涉外住房每个房间的厨房位置都配备防火设备,保卫处将会同国际合作处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切实落实各项防火措施。加强对外籍人员和外教小餐厅工作人员的防火教育,增强其防火意识。

  4.安全措施:外教住房和留学生公寓均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并实行早八点至晚十点的值班制度,晚十点之后外籍居住单元将完全封闭,留学生公寓将不再允许人员出入。目前暂时难以实行值班制度的校外分散住房,国际合作处将于住房所在小区物业管理部门及时沟通,采取有效的相关措施,保证留学生居住的安全。同时,在学校家属区内装修四套留学生公寓,尽快让校外居住的留学生能够早日搬回校内居住,便于管理和安全保卫。

二、外籍人员签证、证件管理

  1.外国留学生须持"*"签证来华学习,并在其自入境之日起30日内到公安机关办理《外国人居留证》;在华学习不满六个月的可持"f"签证。学校不接受持其它签证的外国人入校学习或进修。外国专家、外教或我校二级学院聘请的合作科研人员须持"z"签证来华讲学、工作,并在其自入境之日起30日内到公安机关办理《外国人居留证》;在华不满六个月的可持"f"签证。持"z"签证的外国专家、外教由省外事办核发国家外国专家局统一印制的《外国专家证》。

  2.接受学历教育的我校外国留学生分别由校教务处或研究生院核发《学生证》;接受非学历教育的我校外国留学生由国际合作处核发《学生证》。

  3.校内有关单位要保障所聘请或接收的外籍人员的正当权益和安全,并教育外籍人员自觉遵守中国的法律和规定,督促外籍人员及时办理签证和居留证的有关手续,有责任协助公安、司法机关依法查处涉及外籍人员的各类案件。

三、校园管理

  1.我校外国专家、外教和外国留学生是我校在校师生的一部分,他们在校园内的正常活动将受到保护。学校可允许外国专家、外教和外国留学生在保证遵守学校规章制度的前提下,在校内指定地点和范围,举办庆祝其国庆日、独立日等庆祝活动,但举办前须报请批准,活动中不得有反华、淫秽或攻击第三国的内容。一经发现,将立即停止其活动,并追究组织者的责任。

  2.外籍人员在校内张贴告示、通知、广告、散发宣传品、印刷品等,应当征得国际合作处同意,张贴物应张贴在指定地点。

  3.外籍人员须遵守中国的法律和法规。在校外籍人员未经中国政府主管机关的批准,不得成立跨学校、跨地区的各种组织;不得从事传播宗教等与身份不符的活动。我们尊重外籍人员的民族习惯和宗教信仰,外籍人员过宗教生活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国人宗教活动管理规定》。

  4.外国使(领)馆人员、记者等到校同本国或其他国家人员会面,应当按有关规定进行。校内各单位和个人应事先向国际合作处咨询,备案后由国际合作处通知保卫处、宣传部方可接待此类人员。

四、针对伊拉克局势的应急方案

  1.成立"zz学院外籍人员管理领导小组",由主管院长和党委副书记牵头,国际合作处、保卫处、学生院以及部分教学院系的部门领导担任小组成员,办公室设在国际合作处,由国际合作处与保卫处具体落实安全防范工作。

  2.国际合作处与保卫处将对经常接触外籍人员的教师、学生和外语培训学员进行一次外事纪律、公共安全及国家安全方面的知识培训,增强他们对于外国人安全防范工作的认识。

  3.加强外籍人员的出行管理,所有外籍人员离开学校时必须到国际合作处登记其出行的时间、地点、陪同人员、事由和返校时间,回到学校后他们必须到国际合作处销假。近段时间,原则上不允许外籍人员离开学校超过两天,特殊情况下他们必须在国际合作处指定人员的陪同下出行。

  4.密切关注学校外籍教师和外国留学生的各种动向,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到国际合作处和保卫处,及时化解可能出现的矛盾,避免态势向坏的方向发展,做好外籍人员的解释和稳定工作,并加强与**市公安局的信息沟通。

  5.必要时,安排固定人员,实行对外教和外国留学生的全天候陪同,避免可能出现的对外籍人员的报复行动;并且,陪同人员也可以对不知情人员和情绪激动人员加以及时的解释和规劝。

  zz学院国际合作处

  zz学院保卫处

  二〇**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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