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经理人

商住小区装修施工安全责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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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联:物业公司服务部第二联:业户

  商住小区装修施工安全责任书

  为创造**华景商住小区有一个舒适、安宁的生活环境,维护小区正常秩序,对装修施工队伍实行有序的管理。凡住户或承租人申请装修经管理处审批同意后,施工队进入**华景商住小区之前必须签订本责任书,并履行如下义务及责任:

  一、义务范围

  1、严格遵守《**华景房屋装修管理规定》。

  2、如实申报施工人员名单,每人交黑白或彩色免冠一寸相片二张,身份证、暂住证、技术上岗证等复印件各一张,填写《装修施工人员登记表》,办理《临时出入证》。

  3、为保障施工安全,制止违章行为,还需交纳施工出入证押金(50)元。待工程结束后施工人员若没有发生违章事项,管理处回收《临时出入证》并退还施工出入证押金。

  4、施工队必须加强内部管理,聘用证件齐全的专业人员施工作业

  5、严格遵守本物业管理各项规章制度,严禁在小区内无故逗留。

  6、施工人员要文明施工,不准骚扰其他住户,不得影响他人生活,施工时间为8:00-12:00,14:00-21:00。

  7、在施工过程中,不准为图方便,将电控防盗门用砖头等物顶住,影响防盗功能;楼梯、通道、天台、道路及其他公共地方不得作为加工、堆放材料和垃圾的地方,不得损坏公用设备设施,保持公用地面、墙面完好和整洁。

  8、施工人员在装修单位内过夜的人数不得超过一人,留守三天以上者,须到派出所办理相关手续。

  9、施工人员必须加强消防管理,施工过程中应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安全用电,安全操作,做好防火措施。发现灾情、隐患要及时处理并报告管理处。

  10、施工人员要遵纪守法,严禁在装修单位内争吵、打架斗殴或从事赌博、吸毒、贩毒、色情等违法犯罪活动,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直至交送公安机关。

  二、违规责任:

  1、在施工过程中如有违反上述规定之行为的,管理处有权责令停工,扣留或没收工具,视情节轻重给予扣罚部份或全部施工出入证押金。

  2、施工过程中有意或无意损坏公共设施、设备或给他人财产、物品造成损害的,必须照价赔偿。

  三、其他。

  1、本责任书一式二份,管理处和施工队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业主签章:

  装修施工单位:监督单位:

  施工单位责任人:负责人:

  联系地址:联系地址:

  年月日年月日

篇2:商城装修施工安全责任书样本8

  商城装修施工安全责任书样本8

  为维护**的经营管理秩序,加强社会治安综合管理、消防安全管理,确保在施工过程中的“治安、防火”等措施的落实,认真执行《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成都市消防条例》等法规。特制定本安全(治安、施工保全、消防)责任承诺书。施工方须遵照执行。

  第一条施工单位必须执行《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成都市消防条例》等法规的规定。

  第二条施工单位须指定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在现场对施工现场的秩序、安全的执行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的检查;发现隐患漏洞,须及时整改及通报。

  第三条施工单位须对施工人员进行法制教育、施工安全教育及消防教育。在安排施工的同时进行安全工作的交底,并落实防范。

  第四条施工单位须对施工人员配备必要的劳动防护器具,且需按要求定期检查及更换。

  第五条施工现场不得乱堆乱放及侵占安全防护设施;在施工范围内放置相应的消防器具,教育作业人员在火灾发生时的灭火措施及报警意识。有火花、明火施工时须用阻燃材料做好隔离措施,同时,须指定防火监护人员,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进行监护,对监护人员须签发安全交底书。须交由具备相应操作资格的人员进行施工作业。

  第六条在施工过程中应规范、安全用电,严禁私自任意拉线接电,严禁超负荷使用电器,临时用电线路下方以及左右30公分处不得堆放任何易燃物品和装饰材料;如需动用电焊、氧焊、切割等产生火花及大功率的机器时,须先报商场管理部批准且落实了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后方可使用。

  第七条装修现场严禁贮存油漆、汽油、香蕉水等易燃物品以及各类剧毒物品。

  第八条对施工产生的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及噪声、振动等污染环境的事项有必要的防范及控制措施。对产生的建渣、垃圾须及时清理(不得过夜),施工完毕后须对施工产生的建渣、垃圾清运干净。

  第九条施工单位不得封闭或损坏安全疏散指示、应急照明设施或消防标志,不得擅自挪用灭火器具或消防备用水源。

  第十条施工单位需夜间加班作业的,须提前向商场管理部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进场实施。

  第十一条施工方人员必须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工程发包方制定的规章制度;施工现场严禁吸烟,严禁赌博、偷盗材料和施工工具设备等,不得打架斗殴和聚众闹事,严禁流氓活动及其他违法乱纪行为。

  第十二条在施工过程中损坏非己物品时,须照价赔偿。

  第十三条在施工过程中造成的人员伤亡、火灾等事故事件,概由施工方负责并承担一切损失。

  施工单位承诺(签署、盖章):

  日期:

篇3:小区装修施工安全消防责任书(9)

  小区装修施工安全消防责任书(九)

  为确保良好的公共秩序,本着对小区业主负责的原则,依据建设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及《业主公约》等规定,特制定以下管理规定:

  1、装修所需的易燃易爆以及化学物品在施工前须向有关门提供材料名称及数量,制定相应的处置预案,并妥善存放,如造成不良后果将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2、装修人员应当遵守施工安全操作规程,按照规定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装修中若动用明火作业(喷灯、电气焊、无齿踞切割金属等)应提前到物业管理处办理相关手续。待施工现场检查核实后方可使用,如有违者一经检查出安全部门有权制止。

  3、装修人员进场装修必须持有有效证件(身份证、暂住证)。对无有效证件的当事人经公安机关查出其责任由装修承造商自行承担。

  4、装修现场严禁使用电炉,现场人员不得在具有易燃物的环境下吸烟、使用电炉。如发现将对其做出相应处理并要求其对造成的损失予以金额赔偿。

  5、装修现场动工前须配置足够的和灵敏有效的消防器具后方可进场施工。未配置灭火器具和配置失效的灭火器而动工装修,物业管理处有权责令其停工整改,直至配置灭火器具后方可动工,由此给业主带来的损失由装修承造商承担。

  6、装修人员必须佩带施工人员《临时出入证》出入小区以资识别,施工证件不得转借他人,一经发现将予以扣除其补办后方可入场装修。

  7、装修过程中不得在公共区域内操作、堆放物料及废弃物,不得由户内向户外扔杂物。

  8、装修人员必须文明施工不得在装修以外的其他场所赤背、赤脚、身着内裤或着装不整等来回走动。

  9、装修单位人员应遵守国家消防法规,严格执行小区有关各项制度,服从安全部门的指挥监督、检查和设备管理。

  10、施工现要严格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业主和装修承造负责人要履行职责,监督检查每个施工人员并落实防火安全制度的责任人。

  11、为维护全体业主的利益,装修承造商在装修过程中必须遵守管理处的各项规章制度,如造成损失将按工程造价及管理条例进行赔偿并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相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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