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经理人

劳动合同商业信息保密协议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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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合同商业信息保密协议补充

  甲方:

  乙方:时间:年月日电话:

  一、保密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的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就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及离职后保守甲方商业秘密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双方确认,甲方的商业秘密范围。

  1.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方案、工程设计、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图纸、样品、操作手册、技术文档、相应函电等技术方面的秘密和客户名单、行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投资计划、方案、发展规划、财务资料、进货渠道、谈判底价、企业内部信息网上的信息、程序文件、公司档案等经营方面的秘密内容。

  2.同时,在甲方生产和经营中,某一信息的泄露会造成下列后果之一的,也属于甲方的商业秘密范围:

  (1)影响企业生产和发展的事项;(2)影响企业营销活动的事项;

  (3)影响企业技术进步的事项;(4)使企业在商业竞争中处于被动或不利的事项;

  (5)使企业经济利益受到损害的事项;(6)影响企业对外交流和商业谈判顺利进行的事项;

  (7)影响企业的稳定和安全的事项;

  (二)双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在任职期间,必须遵守甲方的各种成文和不成文的保密规定,并应履行与其工作相应的保密职责。

  2.对乙方在任职期间,因履行职务或主要是利用甲方的物质技术条件,业务信息等产生的发明创造、研制、设计、改进、和创新成果、计算机软件、有关的商业秘密信息等有关的发明权、发现权均属于甲方享受。甲方可自由利用进行生产、经营或向第三方转让。

  3.乙方在任职期间,所接触和了解的商业秘密,除了履行职务的需要外,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以泄露、告知、公布、发表、出版、传授、转让、或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甲方的管理规定不得知悉该项秘密内容的甲方其他职员)知悉属于甲方的商业秘密信息。乙方也不得在履行职务以外使用这些秘密信息。

  4.乙方不得刺探与本职工作或业务无关的商业秘密;乙方在利用传真、电话、信函、互联网、会谈、访问、参观、接待等方式对外联系时,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泄露或使用甲方的商业秘密。

  5.乙方承诺,在甲方任职期间及离职后3年内不在与甲方生产经营同类业务且有竞争关系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内担任任何职务。同时,乙方自己也不得生产经营与甲方同类的产品或业务。若出现该类情况,则是违约及侵犯甲方的商业秘密,乙方除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外,还应支付赔偿金。

  6.双方协商确定:乙方无论何种原因离职后,仍应对其在甲方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甲方的商业秘密信息,承担同任职期间同样的保密义务和不擅自使用有关秘密信息的义务。乙方的保密义务应持续到甲方宣布解密为止。

  7.双方确认:乙方因职务上的需要所持有的一切记录着甲方秘密信息的文件、资料、图表、笔记、报告、信件、传真、磁带、磁盘、仪器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载体,均归甲方所有,而无论这些秘密信息有无商业上的价值。乙方应于离职时,全部返还甲方,包括记载着甲方商业秘密的一切载体。不得留存复印件和备份。

  8.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应本着谨慎、诚实的态度,采取合理必要的措施,维护其知悉或持有的任何属于甲方的商业秘密信息,以保持其机密性。

  9.乙方在离职时或离职后不得引诱甲方其他员工离职。否则,应向甲方支付约定赔偿金。

  10.本合同所称的离职,以任何一方明确表明解除或辞去聘用关系的时间为准。

  (三)鉴于甲方在国内外市场上的声誉、品牌价值及管理等方面的独特优势,已使乙方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因此,乙方因违反本协议所列的各项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及赔偿责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赔偿金,支付方式为:

  (1)乙方违约前的年工资收入乘以乙方的违约期限。

  (2)乙方因违反义务而造成甲方损失的,还应当赔偿甲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二、其它

  1.因履行本协议而产生的纠纷,双方协商不成,则在甲方所在地的法院作为双方纠纷的第一审法院。

  2.本协议是甲乙双方劳动合同的组成部分,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盖章):

  法定代表(签字):

  签字时间:年月日

篇2:原材料供应商保密协议范本

  原材料供应商保密协议范本

  鉴于协议双方已经或即将形成原材料/设备/服务的采购供应关系,为了进行长期的密切合作,保证双方的合法利益, (下称"供应商")和华为技术有限公司(下称"华为公司")达成如下协议:

  1、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透露在合作期间获得和知晓的对方公司(包括其分支机构、控股公司和合资公司)的商业秘密及属于第三方但对方负有保密义务的信息。商业秘密包括技术秘密和经营秘密,其中技术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工作进度、技术方案、工程设计、电路设计、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测试报告、检测报告、实验数据、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档、相关的函电等。经营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双方洽谈的情况、签署的任何文件,包括合同、协议、备忘录、订单等文件中所包含的一切信息、客户名单、行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财务资料、进货渠道、法律事务信息、人力资源信息等。

  2、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在双方合作目的之外使用或向第三方透露对方的任何商业秘密,不管这些商业秘密是口头的或是书面的,还是以磁盘、胶片或电子件等形式存在的。

  3、当一方提出收回包含对方商业秘密的有关资料时,另一方应将有关资料及其复制件交还给对方,或应对方的要求将这些资料及其复制件销毁。

  4、在对方公司内活动时,应听从接待人员的安排和引导。未经对方允许不得进入对方实验室、办公室等工作环境,不与对方开发人员进行私下交流。

  5、如果供应商违反上述条款,华为公司有权根据违反的程度以及造成的损害采取以下措施:

  (1)重新评估供应商的地位;

  (2)终止双方的合作;

  (3)要求赔偿损失。

  在采取上述措施之前,华为公司将给予供应商合理的在先通知。

  6、本协议下双方的保密义务在一方向另一方透露了商业秘密后的5年内保持有效,并且在此期间其效力不受合作关系终止及其它任何期限的届满或终结的影响。

  7、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将此争议提交深圳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8、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协议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______技术有限公司供应商:______

  授权代表: ______授权代表:______

  签字日期: ____年___月___日签字日期: ____年___月___日

篇3:房地产中介聘用保密协议书

  房地产中介聘用保密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_(公司)

  公司名称:广州市_____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_____新城综合楼二楼

  乙方: 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性别:_____

  现住地址:__________(保证该地址为有效之联系及通信地址)

  因为甲方聘用乙方工作性质的特殊性,双方共识并自愿达成以下协议:

  一、关于违反同业竞争禁止性规定的认定和处理:

  1、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不得以或明或暗的形式到其他与甲方经营同类业务或有竞争关系的用人单位任职,不得违反《劳动法》、《公司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法》及甲方的《公司管理规章制度》,关于同类竞争的禁止性规定和保守甲方商业秘密的规定,不得将甲方各种商业秘密及商业信息泄露或提供给其他单位和个人,从而损害甲方利益。

  2、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提供任何与甲方的营业范围信息或者从事损害甲方利益的活动。从事上述营业活动的,所有收入应当归甲方所有。

  3、乙方应为业主和客户严守秘密,不得私下将业主资料告知第三方(即"飞盘"、"飞客"),不得以任何第三方(包括乙方本人)名义与业主、客户交易;乙方不得利用甲方的资料及资源促成交易而将利益据为己有(即"做私盘")

  4、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私藏或在获得最新情况时隐瞒楼盘信息。

  5、乙方明知或者应知其他员工有前款所列违法行为而一起采用非法手段获取、使用或者披露甲方商业秘密或者与他人合谋共同侵犯甲方商业秘密的,即为共同侵犯甲方商业秘密的行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6、乙方若获悉其他员工有同业竞争的行为,应当主动向甲方汇报有关部门情况,甲方应当为乙方的举报行为保密。

  7、甲方可以扣留乙方以不正当竞争手段获取的载有商业秘密的图纸、软件及其他资料,乙方应当无条件返还。

  8、对乙方违反披露、使用、允许他人使用商业秘密将给甲方造成不可挽回损失的,甲方有权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采取强制措施。对乙方拒不履行义务,继续实施侵犯甲方商业秘密的视为新的违法行为,应当有工商行政部门从重予以处罚,直至追究乙方的刑事责任,将乙方移交公安司法机关处理。

  乙方有上述违反同业竞争禁止性规定或侵犯商业秘密的任何行为,甲方有权立即解雇,不需给予任何补偿,由此造成甲方的损失由乙方承担,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按照乙方造成甲方的实际损失计算。

  以上乙方的支付赔偿金、赔偿责任等,甲方有权以扣发乙方工资、奖金、提成、佣金等形式予以实现,或采取其他有效措施。

  二、双方或单方终止或解除聘用关系规定的认定和处理:

  1、双方或单双终止或解除聘用关系时,乙方依其忠实义务的要求,立即结束其正在进行的事务;紧急事务必须由乙方作应急处理的,乙方应报告甲方后,依法依约并按甲方书面指示作紧急处理。

  2、双方或单方终止或解除聘用关系时,乙方必须按甲方离职规定办理事务移交手续,将所有甲方的物品、资料于离职当天归还甲方,同时乙方必须将本职位跟进之事务情况向甲方详细并如实交待清楚,并立即停止以甲方或甲方工作人员的名义从事任何工作。如果乙方仍以甲方或甲方工作人员的名义对外从事任何活动,即视为违反本协议,甲方有权起诉或要求乙方赔偿相关损失。

  3、乙方擅自离职或单方辞职未经甲方书面批准的,甲方有权处理乙方离职前尚未完成的中介事务和离职后所收到的佣金,直到该部分佣金归入甲方所有。

  4、在双方或单方终止或解除聘用关系后的三个月内,禁止乙方到与甲方经营同类业务或有竟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任职(该种单位限于乙方在广州市番禺区原甲方任职机构所在的同一行政区域内),禁止乙方本人在原甲方任职机构所在的同一行政区域内经营业务或其他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禁止与甲方的其他人员同时到另一机构从事相关或同类似于甲方业务的工作。乙方若违反上述约定,甲方有权起诉或要求乙方赔偿相关损失。

  5、当双方或单方提出终止或解除聘用关系时,甲方有权在报纸、电视或互联网等媒体上声明乙方原在甲方的身份关系和合同中止、解除情况,乙方有严重违约行为的可以披露,并要求乙方不得以甲方名义从事任何事务。

  6、甲方可以将乙方进行同业竞争、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登入房地产企业及执(从)业人员信用档案系统,并在中国住宅与房地产信息网等互联网或其他媒体上就乙方进行同业竞争、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发布公告。

  以上乙方的赔偿金、赔偿责任等,甲方有权以扣发乙方工资、奖金、提成、佣金等形式予以实现,或采取其他有效措施。

  三、乙方违反同业竞争禁止性规定或者侵犯商业秘密的任何行为,甲方有权直接以民事侵犯诉讼或违约诉

  讼向人民法院起诉,可以不需事先经过劳动争议仲裁;甲方也有权在提起劳动争议仲裁时一并要求乙方承担上述责任。如提起诉讼,由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管辖。

  四、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并于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附注:

  本协议所称的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甲方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甲方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包括各种合同、文书、管理文件、流程设计、交易程序、管理诀窍、客户名单、楼源情报、各种策略、招投标中的标底和标书内容、董事会会议内容和决议、经理会议内容和决议等信息。具体的保密范围包括:

  1、甲方的内部文件(包括会议内容、决议和记录、办公记要、各项规章制度、各类业务或工作表格等);

  2、甲方的人事档案、员工状况、人员安排及人事调动情况;

  3、甲方的经济指标、销售计划、竞争策略、营销策划及公关方案等;

  4、其他保密事宜。

  甲方盖章: 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

  签约时间: __________签约时间: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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