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经理人

煤炭销售信息服务代理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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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煤炭销售信息服务代理协议书

  甲方:

  乙方:北京z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为友好合作,共同发展,达成代理煤炭销售信息服务合作协议。具体条款如下:

  一、乙方给甲方代理煤炭销售信息服务业务,为甲方有偿提供煤炭购销信息,甲方按约定比例给乙方提取煤炭购销信息服务费(煤炭销售代理费)。

  二、甲方必须实事求是地将煤炭的质量、价格情况以书面形式发给乙方,由乙方为甲方寻找购货信息,代理煤炭销售业务。

  三、乙方为甲方寻找到购货单位后,甲方给乙方按约定标准支付煤炭购销信息服务费,由甲方打到乙方提供的银行账户。如果合作最终没有成功,乙方全额退还甲方支付的煤炭购销信息服务费。

  四、按照甲方提供的销售价格,为了双方的共同利益,乙方尽量为甲方寻找价格高的客户,超额双方预约底价销售所获得的利润按照甲、乙双方各得50%的比例分配。

  五、如果乙方为甲方开发的客户第一单合同终结后,以后持续从甲方购煤,甲方应认真履行协议,实事求是核算销售数量及应支付的信息服务(采购代理)费用,为乙方支付与销量相当的销售代理服务费,并及时汇入乙方账户。

  六、费用支付标准。甲方向乙方每吨支付煤炭市场开发及信息服务费 2 元/吨,超额销售的价格部分所获得的利润按照甲、乙双方各得50%的比例,甲方在成交开始实施时就把信息费和价格超额部分的利润一次性汇到乙方提供的账户。否则乙方不予提供相关服务。

  七、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法解决的,可以由有关执法部门依照有关法律解决。

  八、本协议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有效期至合作结束为止。协议期满如双方没有异议,协议可自动延续。协议传真件与正本具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 _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行: 中国工商银行zz花园储蓄所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账号:zz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北京市z区zz花园启程小区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z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z

  网址:_____________________网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mail:___________________E-mail:z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2: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信息服务管理规定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颁布时间:20**-6-28

  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信息服务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加强对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APP)信息服务的管理,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和《国务院关于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通过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提供信息服务,从事互联网应用商店服务,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是指通过预装、下载等方式获取并运行在移动智能终端上、向用户提供信息服务的应用软件。

  本规定所称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提供者,是指提供信息服务的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所有者或运营者。

  本规定所称互联网应用商店,是指通过互联网提供应用软件浏览、搜索、下载或开发工具和产品发布服务的平台。

  第三条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信息内容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信息内容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第四条 鼓励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各人民团体积极运用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推进政务公开,提供公共服务,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第五条 通过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提供信息服务,应当依法取得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资质。从事互联网应用商店服务,还应当在业务上线运营三十日内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备案。

  第六条 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提供者和互联网应用商店服务提供者不得利用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扰乱社会秩序、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等法律法规禁止的活动,不得利用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制作、复制、发布、传播法律法规禁止的信息内容。

  第七条 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提供者应当严格落实信息安全管理责任,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一)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的原则,对注册用户进行基于移动电话号码等真实身份信息认证。

  (二)建立健全用户信息安全保护机制,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用户同意。

  (三)建立健全信息内容审核管理机制,对发布违法违规信息内容的,视情采取警示、限制功能、暂停更新、关闭账号等处置措施,保存记录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四)依法保障用户在安装或使用过程中的知情权和选择权,未向用户明示并经用户同意,不得开启收集地理位置、读取通讯录、使用摄像头、启用录音等功能,不得开启与服务无关的功能,不得捆绑安装无关应用程序。

  (五)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不得制作、发布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应用程序。

  (六)记录用户日志信息,并保存六十日。

  第八条 互联网应用商店服务提供者应当对应用程序提供者履行以下管理责任:

  (一)对应用程序提供者进行真实性、安全性、合法性等审核,建立信用管理制度,并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分类备案。

  (二)督促应用程序提供者保护用户信息,完整提供应用程序获取和使用用户信息的说明,并向用户呈现。

  (三)督促应用程序提供者发布合法信息内容,建立健全安全审核机制,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专业人员。

  (四)督促应用程序提供者发布合法应用程序,尊重和保护应用程序提供者的知识产权。

  对违反前款规定的应用程序提供者,视情采取警示、暂停发布、下架应用程序等措施,保存记录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第九条 互联网应用商店服务提供者和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提供者应当签订服务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共同遵守法律法规和平台公约。

  第十条 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提供者和互联网应用商店服务提供者应当配合有关部门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设置便捷的投诉举报入口,及时处理公众投诉举报。

  第十一条 本规定自20**年8月1日起施行。

篇3:煤炭销售信息服务代理协议书

  煤炭销售信息服务代理协议书

  甲方:

  乙方:北京z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为友好合作,共同发展,达成代理煤炭销售信息服务合作协议。具体条款如下:

  一、乙方给甲方代理煤炭销售信息服务业务,为甲方有偿提供煤炭购销信息,甲方按约定比例给乙方提取煤炭购销信息服务费(煤炭销售代理费)。

  二、甲方必须实事求是地将煤炭的质量、价格情况以书面形式发给乙方,由乙方为甲方寻找购货信息,代理煤炭销售业务。

  三、乙方为甲方寻找到购货单位后,甲方给乙方按约定标准支付煤炭购销信息服务费,由甲方打到乙方提供的银行账户。如果合作最终没有成功,乙方全额退还甲方支付的煤炭购销信息服务费。

  四、按照甲方提供的销售价格,为了双方的共同利益,乙方尽量为甲方寻找价格高的客户,超额双方预约底价销售所获得的利润按照甲、乙双方各得50%的比例分配。

  五、如果乙方为甲方开发的客户第一单合同终结后,以后持续从甲方购煤,甲方应认真履行协议,实事求是核算销售数量及应支付的信息服务(采购代理)费用,为乙方支付与销量相当的销售代理服务费,并及时汇入乙方账户。

  六、费用支付标准。甲方向乙方每吨支付煤炭市场开发及信息服务费 2 元/吨,超额销售的价格部分所获得的利润按照甲、乙双方各得50%的比例,甲方在成交开始实施时就把信息费和价格超额部分的利润一次性汇到乙方提供的账户。否则乙方不予提供相关服务。

  七、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法解决的,可以由有关执法部门依照有关法律解决。

  八、本协议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有效期至合作结束为止。协议期满如双方没有异议,协议可自动延续。协议传真件与正本具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 _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行: 中国工商银行zz花园储蓄所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账号:zz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北京市z区zz花园启程小区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z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z

  网址:_____________________网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mail:___________________E-mail:z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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