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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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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镇新中学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为了加强和改进学校安全检查工作,保障全校师生员工健康,平安地学习、工作、生活,打造平安校园,防范师生安全事故发生,并能快速、及时、妥善处理突发安全事故,切实有效降低安全事故的危害,依照上级有关要求及有关法律法规,从我校实际出发,特制定本预案。

  一、安全事故应急领导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校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组长:z

  副组长:z

  组员:z

  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履行下列主要职责。

  1.指挥有关教师立即到达规定岗位,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

  2.安排教师开展相关的排危抢险或者实施求教工作。

  3.根据需要对师生员工进行疏散,并根据事件性质,报请上级部门迅速依法采取紧急措施。

  4.根据需要对事件现场采取控制措施。

  5.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程序进行督察指导。

  6.突发事件发生后,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应根据“生命第一”的原则,决定是否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在第一时间内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二、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教师在一切教学活动中,都要有“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安全工作警钟长鸣”的意识,万一遇到突发安全事件,要沉着应对,首先确保在场人员的生命安全,及时上报,学校安全事故应急的领导和成员闻迅后迅速赶赴现场组织指挥、抢险求助。

  (一)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学校全体师生发现校园火灾均应及时报警,迅速向学校领导汇报。发生在教育场所的火灾,教育活动必须立即停止,并对人员进行安全转移或疏散。如果有伤员,及时抢救。

  1.发生火灾事故时,在场教职工及抢险救灾组人员迅速疏散学生,撤离到安全区域。

  2.迅速切断有关电源。

  3.在向119消防指挥中心报警的同时,立即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4.积极配合消防人员灭火。

  5.在进行灭火的同时,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防止火势蔓延,确保师生的生命安全。

  (二)食物中毒应急预案。

  1.发现师生有类似食物中毒症状时,应迅速送医院诊治。

  2.迅速向上级主管部门、卫生防疫部门报告。

  3.做好所食用食物的取样工作,以备卫生部门检查。如是食用校外食物所致,也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取样。

  4.迅速排查食用致毒食物的师生名单,并检查他们的身体状况。

  5.做好家长、家属的工作。

  6.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诊治、调查事故处理等工作。

  (三)交通事故应急预案。

  1.发生交通事故时,对受伤人员及时送医院抢救,并要记清肇事车辆的型号、牌号。

  2.保护好事故现场以及重要物品、证据。

  3.迅速向交警部门报告,再向学校、家庭、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4.做好家长、家属的工作。

  5.配合交警部门做好调查、取证、事故处理等工作。

  (四)恶性伤亡事故。

  当学校内发生人员伤亡的恶性事故时,应立即保护现场,并报告学校应急预案处理的领导,对未死亡人员,学校应采取现场急救,无法或无能力救治,或者无法判断伤亡情况的,应及时向相关部门(公安部门、医疗救治中心等)报警。

  对恶性伤害事故的原因要进行及时调查,实事求是配合部门提供相应证据证件,事故的处理根据调查结果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条例处理。

  (五)传染性疾病暴发、流行。

  应当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对传染病病人和疑似传染病病人采取就地隔离、就地观察、就地等待医疗部门治疗。加强预防控制措施,防止造成疫情扩散,发生重大传染病疫情或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等,应及时采取如下措施:

  1.对全校师生员工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发放必要的防护用品。在公共卫生场所完善洗手设备,提供流动水、洗手液、除菌消毒肥皂。

  2.所有教室、办公室,人群聚集场所要增加通风的时间和强度,教育师生增加户外活动的时间,注意劳逸结合,注意个人卫生,增强抗病能力。

  3.建议师生员工尽量避免接待外地来访的客人,各种集体性人员聚集活动推迟或取消,尽量减少不必要的会议和集体活动。

  4.一旦发生疫情,严控外来人员进入,教育学生自我保护,限制学生去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对我校外出工作人员,学生实行登记制度,经医院进行必要的身体检查,才能复校。

  5.学校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

  (六)地震、洪灾等自然灾害,

  发生自然灾害必须以生命安全第一,学校经请示后可以采取必要的停学,对影响师生安全的教育活动,都应及时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在上下学路上可能危及学生生命安全,应及时告知家长接送或在路上扩送,也可以报警,对可预见性自然灾害,应在未发生灾害前,作出安全部署,对不可预见的自然灾害如地震、龙卷风等,应尽力采取保护和自救措施,事后应及时施救,并将事实情况通过汇报程序汇报。

  (七)人为破坏。

  1.加强校园保卫,阻止外来人员进入校内。

  2.发生暴炸等恶性事故,及时报警,学校应保护生者,进行人员安全疏散,对伤员进行救治。

  3.发生绑架等突发事件,及时报警,并配合公安部门提供相关破案线索。

  4.发生打架斗殴致人伤残等突发事件,报警,及时送伤者入医,保护现场,调查原因。

  (八)其他伤害事故应急预案。

  1.如发生师生身体受到意外伤害时,应及时送伤者到医院诊治。

  2.及时向学校、家庭和有关部门报告。

  3.注意事故现场保护,调查事故发生的原因,并做好有关材料。

  4.妥善处理事故。

  昆山市镇新中学

篇2:幼儿园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幼儿园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一、幼儿园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应立即启动应急救援和处置预案。

  二、事故处置及救灾重点任务是最大限度抢救伤员、确保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保护重点设施安全,如供电、供水设施;积极抢救国家和人民群众财产,尽量减少损失;做好社会稳定工作。

  三、幼儿园发生安全事故,要立即向110、120、119等相关部门报告,以最快速度采取措施,积极抢救受伤人员,尽最大努力保护生命财产安全,保护事故现场,维护治安秩序,提供车辆和救援物资,安抚伤亡人员家属,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

  四、幼儿园在开展应急救援的同时,要在第一时间向镇教管办报告,由教管办逐级上报。

  五、幼儿园及有关人员要协助上级有关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取证工作,调查事故原因,鉴定事故性质,分清事故责任。

  六幼儿生伤害事故的处理要按照《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篇3:(学校)突发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  中学(学校)突发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为了更好的应对突发性安全事故,高效、有序的组织事故抢险、救援工作,最大限度的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学校的正常教育教学秩序,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使我校师生的人身安全得到妥善、有效地保护,使学校的财产损失降到最低限度,根据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一、使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校可能发生的人员伤害及死亡或经济损失严重的应急救援工作:

  1、师生人身安全伤害事故。

  2、重大火灾事故。

  3、化学毒品、食物中毒事故。

  4、线路短路、漏电及建设设施倒塌、爆炸事故。

  5、盗窃、抢劫事故。

  6、校园周边发生的不可预测的事故。

  7、其它重大、特大安全事故。

  二、救援原则:

  1、本着救人第一的原则,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

  2、尽可能地减少财产损失。

  3、任务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各部门之间协调配合。

  4、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保护好现场。

  5、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调查取证工作,并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三、组织管理:

  1、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组 员:*

  2、领导小组下设安全保障、事故应急处理、通讯物资保障、医疗救护等四个专项工作组。

  四、职责分工:

  (一)领导小组职责:

  1、突发性事件发生时启动本预案,组织有关部门迅速开展救援工作,坚持救人第一的原则,努力把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2、根据实际情况对事故责任人予以责任追究。

  3、配合上级主管部门进行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4、做好稳定秩序和人员伤亡的善后处理工作。

  5、事故发生后及时上报上级领导及有关部门。

  6、检查督促各班级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工作。

  (二)各应急救援小组职责:

  1、安全保障组:由教导处、少先队组成。负责事故的现

  场和安全保卫、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导等工作。

  2、事故处理应急组:由后勤负责。采取一切措施,对人员进行疏散,防止灾害的进一步的扩大。

  3、通讯物资保障组:由校长和后勤负责。负责救援物资的保障工作,确保通讯畅通,负责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及有关急救部门报告。

  4、医疗救护组:由办公室和医务室负责。负责组织紧急救援队伍,提供简单的药品及简单的包扎、抢救、转运伤员工作。

  五、突发事故应急措施:

  1、发生突发的安全事故,必须将事故的部位、时间、地点、简单情况、伤员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估算及所采取的应急措施,报告区教委及相关部门,同时启动相应的救援预案。

  2、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迅速的抢救受伤的人员和重要财产,做好现场保护。

  3、有关当事人必须积极的配合相关调查人员的调查,绝对不能隐瞒事实真相,更不能弄虚作假和提供伪证,否则,追究当事人的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

  4、做好校内外一切突发事件的善后处理工作及安抚工作。

  六、大型活动的组织工作:

  1、组织大型活动必须履行正当的报批手续。

  2、组织大型活动必须事前做好安全预案。

  3、开展活动的场地及设施必须符合安全要求。

  4、可搞可不搞的活动坚决不组织。

  七、责任追究:

  1、不服从命令和指挥,临阵脱逃的。

  2、不认真履行安全管理职责,导致发生重大事故的。

  3、不按规定及时报告突发事故情况的。

  4、阻碍援救人员执行任务或对救援人员造成危害的。

  对上述责任人员应做出相应的行政处分、治安处罚或报请公安部门追究其刑事责任。

  E市第十六中学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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