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经理人

中学校园欺凌实施专项治理方案

1458

  心天中学校园欺凌实施专项治理方案

  根据区安委会《关于开展20**年全区“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天安办发〔20**〕30号)和市教育局《关于印发〈长沙市教育系统20**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长教通〔20**〕87号)文件精神要求,为了加强我校校园欺凌的预防和处理,我校决定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特制订如下方案:

  一、校园治理目的

  认真贯彻落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精神,深入开展“反校园欺凌”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宣传普及反欺凌法治知识。通过专项治理,进一步加强校园及周边安全隐患排查,进一步加强安全、法制教育,严肃校规校纪,规范学生行为,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建设平安校园、和谐校园。

  二、活动时间

  校园欺凌专项治理从20**年6月下旬开始,12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三、活动对象

  本校全体教职工和学生

  四、活动主题

  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全民安全素质

  五、活动内容

  部署阶段(6月30日课间操时间)

  1、组织动员部署,召开教育动员会议,抓好学校全体职工和学生的教育。

  2、成立领导小组,组织协调活动的各项工作:

  组长:zz

  副组长:zz

  执行组长:zz

  组员:zz、教育处成员及全体班主任老师

  实施阶段(6月-7月)

  1、加强校园环境的宣传教育。充分利用朝会、德育活动课、宣传语、黑板报、显示屏等多种途径广泛宣传,各班召开一次以校园欺凌为主题的班会。

  2、加强法制教育,发挥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的作用,邀请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到校开展法制教育,组织群体教职工和学生集中学习对校园欺凌事件预防和处理的相关政策、措施和方法等。

  3、进行“心天区教育督导办关于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调查问卷,提高学生抵御欺凌的自我保护能力,预防校园欺凌事件的发生,促进和谐校园、平安校园形成与发展。

  4、进一步加强放学时间段的校园周边安全巡视工作。针对外校学生和青少年,护校队成员进行放学期间的安全巡视工作,为学生离校安全工作做保障。

  5、健全“反校园欺凌”管理体系,完善制度,科任教师明确教育分工,班主任及时沟通掌握情况,特别关注少数人群,学校定期召开相关学生会议,有效疏导并及时处理问题。

  6、充分利用学校心理咨询室开展学生心理健康咨询与疏导,公布校园欺凌治理的电话号码和学校门卫室的电话号码并明确负责人。

  7、发现、调查处置校园欺凌事件,严肃处理实施欺凌的学生。涉嫌违法犯罪的,要及时向公安部门报案并配合立案查处。

  检查阶段:(9月-12月)

  学校对校园欺凌宣传情况、规章制度完善情况、加强预防工作情况、校园欺凌事件发生和处理情况进行定期小结,对学校调查问卷认真统计与分析,进行排查建档,并按要求进行全面自查和整改落实。于20**年7月2日前形成自查报告报心天区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7月迎接区教育局普查;9月份迎接市教育局复查;10月至12月份迎接湖南省抽查。

  六、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校园安全工作,结合实际情况,严防“校园欺凌”事件的发生。要加强学校教育教育常规管理,严防因管理疏漏发生意外。要采取措施,加强安全防范能力建设,进一步增强做好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落实安全工作责任。

  2、逐步把安全教育管理工作的好坏与教师个人绩效考核、评优评先等挂钩起来,使安全教育管理工作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

  3、按照有关规定,全体教职工要及时上报安全工作信息,尤其对重大情况和突发性事件要第一时间上报,发生迟报、漏报、瞒报现象将进行追责。

  明德心天中学

  20**年6月28日

  附件:

  心天区教育督导办关于校园欺凌专项治理

  的调查问卷

  请在下列选项中画“√”

  1.您的性别是?

  A.男B.女

  2.您的身份是?

  A.幼儿园小朋友B.小学生

  C.初中生D.高中生

  E.家长F.老师

  3.您听说过校园欺凌事件吗?

  A.经常听说B.偶尔听说

  C.有点印象D.根本没听说过

  4.您身边有校园欺凌事件发生吗?

  A.经常有D.偶尔有

  C.没听说

  5.您认为以下哪个阶段校园欺凌事件发生较多?

  A.幼儿园B.小学

  C.初中D.高中

  E.中专F.大学

  6.您认为以下哪个地点校园欺凌事件发生较多?

  A.学校内B.校门口

  C.上学途中D.其他

  7.您认为哪些学生容易主动发动校园欺凌事件?(多选)

  A.身体强壮的学生B.脾气暴躁的学生

  C.喜欢上网玩暴力游戏的学生D.单亲家庭中的学生

  E.家庭条件好的学生F.家庭条件差的学生

  8.您认为哪些学生容易成为校园欺凌事件的受害者?(多选)

  A.身体瘦弱的学生B.外表不讨人喜欢的学生

  C.人际关系不好的学生D.家庭贫困的学生

  E.成绩优秀的学生F.听老师话的学生

  9.您认为产生校园欺凌事件的主要原因是?(多选)

  A.家庭教育不足B.学校教育不够

  C.学生心智不健全,易受社会不良影响

  D.学生学习压力大E.学生缺乏心理指导及法制观念

  F.受欺凌者隐忍纵容G.对施暴者惩罚不够

  10.您如果看见同学被欺凌或自己被欺凌,您会怎么做?(多选)

  A.制止或反抗B.不做声

  C.向老师反映D.向亲人反映

  E.向好朋友反映F.向警察叔叔反映

  11.您有什么需要和我们说的,请留言!

篇2:幼儿园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幼儿园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为有效预防校园欺凌事件,维护和确保学校的稳定和发展,保障保育保教工作的正常运行,根据《华池县教育局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通知》精神及教育局督导室对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提出的要求,结合我园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通过加强法制教育,严肃园规园纪,规范幼儿行为,积极主动和扎实认真地做好预防和处置校园欺凌事件,为促进幼儿身心健康,保障校园安全、维护校园稳定、推进平安校园、和谐校园建设提供良好的环境。

二、组织领导

我园成立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协调和组织我园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

组长:郭红梅(园长)

副组长:叶剑霞(副园长)

组员:杨彩琴(保育主任)和各年级组长

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电话:18919265595

15294443615

三、工作安排

本次专项治理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20**

年6月—9月

1.开展教育。集中对幼儿开展以校园欺凌治理为主题的专题教育,开展思想品德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园纪园规教育、遵纪守法教育、行为规范教育和安全防范知识教育,邀请公安、司法等相关部门到校开展法制教育。组织教职工集中学习对校园欺凌事件预防和处理的相关政策、措施和方法等。

2.主题班会。各班组织幼儿召开“遵纪守法、珍爱生命”为主题的班会。通过主题班会,帮助学生树立纪律观念、法制观念,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学会与人交往、沟通、交流能力。

3.完善制度。制定完善校园欺凌的预防和处理制度、措施,建立校园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明确相关岗位教职工预防和处理校园欺凌的职责。

4.加强预防。加强校园欺凌治理的人防、物防和技防建设,充分利用心理咨询室开展学生心理健康咨询和疏导,公布学生救助或校园欺凌治理的电话号码并明确负责人。

5.排查建档。学校保育领导小组和班主任及任课教师要高度重视学生之间的矛盾排查和化解工作,班主任和任课教师要通过与与幼儿谈心、交流随时了解幼儿的思想动态,认真排查小孩之间的矛盾纠纷,做好矛盾化解工作,避免矛盾激化,发生过激行为。要加强对特殊家庭学生的教育管理,摸清底细、建档造册,积极利用好家校沟通平台,有针对性地开展帮教工作。要对与幼儿园、教师和幼儿家长存在纠纷和积怨的人员、心理异常人员、有暴力倾向或过激行为人员等重点对象和人员,进行细致排查,属于园内人员的学校要切实做好心理疏导工作,并逐一建档,落实专人加强管控,如涉及校外的应立即向公安等部门报告。对管制刀具和其他可能危及校园安全的物品进行清查。

6.及时处理。要及时发现、调查处置校园欺凌事件,严肃处理实施欺凌的教职人员。涉嫌违法犯罪的,要及时向公安部门报案并配合立案查处。

第二阶段:20**

年9月—12月

我园要对专项治理第一阶段专题教育情况、规章制度完善情况、加强预防工作情况、排查建档、校园欺凌事件发生和处理情况等,按照要求进行全面自查和总结,于

20**

年10月底前形成自查报告并报县教育督导室。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校园安全工作,深刻汲取各地已发生欺凌事件教训,结合实际,举一反三,严防此类事故发生。要加强幼儿园保育教常规管理,严防因管理疏漏发生意外。要采取措施,加强安全防范能力建设,进一步增强做好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落实安全工作责任,严格落实安全工作一把手负责制,形成“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和教职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坚决防止有规定不执行、有制度不落实、有责任不追究的倾向。

2.安全教育管理工作的好坏严格落实“一票否决制”,使安全教育管理工作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

3.按照有关规定,全体教职工要及时上报安全工作信息,尤其对重大情况和突发性事件要第一时间上报,发生迟报、漏报、瞒报现象的将追究相关责任人。

华池县第二幼儿园

20**.6.10

5

篇3:教育部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

  《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

  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是中小学校安全工作的重点和难点,事关亿万中小学生的身心健康和全面发展,事关千家万户的幸福和社会和谐稳定,事关中华民族的未来和伟大复兴。为深入贯彻***大精神,有效防治中小学生欺凌,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社会***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大力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断提高中小学生思想道德素质,健全预防、处置学生欺凌的工作体制和规章制度,以形成防治中小学生欺凌长效机制为目标,以促进部门协作、上下联动、形成合力为保障,确保中小学生欺凌防治工作落到实处,把校园建设成最安全、最阳光的地方,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创造良好条件。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教育为先。深入开展中小学生思想道德教育、法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促进提高人民群众的思想觉悟、道德水准、文明素养,提高全社会文明程度,特别要加强防治学生欺凌专题教育,培养校长、教师、学生及家长等不同群体积极预防和自觉反对学生欺凌的意识。

  (二)坚持预防为主。完善有关规章制度,及时排查可能导致学生欺凌事件发生的苗头隐患,强化学校及周边日常安全管理,加强欺凌事件易发现场监管,完善学生寻求帮助的维权渠道。

  (三)坚持保护为要。切实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严格保护学生隐私,尊重学生的人格尊严。切实保护被欺凌学生的身心建康,防止二次伤害发生,帮助被欺凌学生尽早恢复正常的学习生活。

  (四)坚持法治为基。按照全面依法治国的要求,依法依规处置学生欺凌事件,按照“宽容不纵容、关爱又严管”的原则,对实施欺凌的学生予以必要的处置及惩戒,及时纠正不当行为。

  三、治理内容及措施

  (一)明确学生欺凌的界定

  中小学生欺凌是发生在校园(包括中小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内外、学生之间,一方(个体或群体)单次或多次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另一方(个体或群体)身体伤害、财产损失或精神损害等的事件。

  在实际工作中,要严格区分学生欺凌与学生间打闹嬉戏的界定,正确合理处理。

  (二)建立健全防治学生欺凌工作协调机制

  各地要组织协调有关部门、群团组织,建立健全防治学生欺凌工作协调机制,统筹推进学生欺凌治理工作,妥善处理学生欺凌重大事件,正确引导媒体和网络舆情。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学校要重点抓好校园内欺凌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各部门要加强协作,综合治理,做好校园外欺凌事件的预防和处置。

  (三)积极有效预防

  1.指导学校切实加强教育。中小学校要通过每学期开学时集中开展教育、学期中在道德与法治等课程中专门设置教学模块等方式,定期对中小学生进行学生欺凌防治专题教育。学校共青团、少先队组织要配合学校开展好法治宣传教育、安全自护教育。

  2.组织开展家长培训。通过组织学校或社区定期开展专题培训课等方式,加强家长培训,引导广大家长增强法治意识,落实监护责任,帮助家长了解防治学生欺凌知识。

  3.严格学校日常管理。学校根据实际成立由校长负责,教师、少先队大中队辅导员、教职工、社区工作者和家长代表、校外专家等人员组成的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高中阶段学校还应吸纳学生代表)。加快推进将校园视频监控系统、紧急报警装置等接入公安机关、教育部门监控和报警平台,逐步建立校园安全网上巡查机制。学校要制定防治学生欺凌工作各项规章制度的工作要求,主要包括:相关岗位教职工防治学生欺凌的职责、学生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学生欺凌的早期预警和事中处理及事后干预的具体流程、校规校纪中对实施欺凌学生的处罚规定等。

  4.定期开展排查。教育行政部门要通过委托专业第三方机构或组织学校开展等方式,定期开展针对全体学生的防治学生欺凌专项调查,及时查找可能发生欺凌事件的苗头迹象或已经发生、正在发生的欺凌事件。

  (四)依法依规处置

  1.严格规范调查处理。学生欺凌事件的处置以学校为主。教职工发现、学生或者家长向学校举报的,应当按照学校的学生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和处理流程对事件及时进行调查处理,由学校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对事件是否属于学生欺凌行为进行认定。原则上学校应在启动调查处理程序10日内完成调查,根据有关规定处置。

  2.妥善处理申诉请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明确具体负责防治学生欺凌工作的处(科)室并向社会公布。县级防治学生欺凌工作部门负责处理学生欺凌事件的申诉请求。学校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处理程序妥当、事件比较清晰的,应以学校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的处理结果为准;确需复查的,由县级防治学生欺凌工作部门组织学校代表、家长代表和校外专家等组成调查小组启动复查。复查工作应在15日内完成,对事件是否属于学生欺凌进行认定,提出处置意见并通知学校和家长、学生。

  县级防治学生欺凌工作部门接受申诉请求并启动复查程序的,应在复查工作结束后,及时将有关情况报上级防治学生欺凌工作部门备案。涉法涉诉案件等不宜由防治学生欺凌工作部门受理的,应明确告知当事人,引导其及时纳入相应法律程序办理。

  3.强化教育惩戒作用。对经调查认定实施欺凌的学生,学校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一定学时的专门教育方案并监督实施欺凌学生按要求接受教育,同时针对欺凌事件的不同情形予以相应惩戒。

  情节轻微的一般欺凌事件,由学校对实施欺凌学生开展批评、教育。实施欺凌学生应向被欺凌学生当面或书面道歉,取得谅解。对于反复发生的一般欺凌事件,学校在对实施欺凌学生开展批评、教育的同时,可视具体情节和危害程度给予纪律处分。

  情节比较恶劣、对被欺凌学生身体和心理造成明显伤害的严重欺凌事件,学校对实施欺凌学生开展批评、教育的同时,可邀请公安机关参与警示教育或对实施欺凌学生予以训诫,公安机关根据学校邀请及时安排人员,保证警示教育工作有效开展。学校可视具体情节和危害程度给予实施欺凌学生纪律处分,将其表现记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屡教不改或者情节恶劣的严重欺凌事件,必要时可将实施欺凌学生转送专门(工读)学校进行教育。未成年人送专门(工读)学校进行矫治和接受教育,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有关规定,对构成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按专门(工读)学校招生入学程序报有关部门批准。

  涉及违反治安管理或者涉嫌犯罪的学生欺凌事件,处置以公安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为主。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及时联络公安机关依法处置。各级公安、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办理学生欺凌犯罪案件,做好相关侦查、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诉讼监督和审判等工作。对有违法犯罪行为的学生,要区别不同情况,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严加管教。对依法应承担行政、刑事责任的,要做好个别矫治和分类教育,依法利用拘留所、看守所、未成年犯管教所、社区矫正机构等场所开展必要的教育矫治;对依法不予行政、刑事处罚的学生,学校要给予纪律处分,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可视具体情节和危害程度给予留校察看、勒令退学、开除等处分,必要时可按照有关规定将其送专门(工读)学校。对校外成年人采取教唆、胁迫、诱骗等方式利用在校学生实施欺凌进行违法犯罪行为的,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对教唆未成年人犯罪的依法从重处罚。

  (五)建立长效机制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制度建设,积极探索创新,逐步建立具有长效性、稳定性和约束力的防治学生欺凌工作机制。

  1.完善培训机制。明确将防治学生欺凌专题培训纳入教育行政干部和校长、教师在职培训内容。市级、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分管负责同志和具体工作人员每年应当接受必要的学生欺凌预防与处置专题面授培训。中小学校长、学校行政管理人员、班主任和教师等培训中应当增加学生欺凌预防与处置专题面授的内容。培训纳入相关人员继续教育学分。

  2.建立考评机制。将本区域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工作情况作为考评内容,纳入文明校园创建标准,纳入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年度考评,纳入校长学期和学年考评,纳入学校行政管理人员、教师、班主任及相关岗位教职工学期和学年考评。

  3.建立问责处理机制。把防治学生欺凌工作专项督导结果作为评价政府教育工作成效的重要内容。对职责落实不到位、学生欺凌问题突出的地区和单位通过通报、约谈、挂牌督办、实施一票否决权制等方式进行综治领导责任追究。学生欺凌事件中存在失职渎职行为,因违纪违法应当承担责任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健全依法治理机制。建立健全中小学校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制度,明确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防治学生欺凌的具体职责和工作流程,把防治学生欺凌作为依法治校工作的重要内容,积极主动开展以防治学生欺凌为主题的法治教育,推进学校在规章制度中补充完善防治学生欺凌内容,落实各项预防和处置学生欺凌措施,配合有关部门妥善处理学生欺凌事件及对实施欺凌学生进行教育。

  四、职责分工

  (一)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对学生欺凌治理进行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牵头做好专门(工读)学校的建设工作,是学生欺凌综合治理的牵头单位。

  (二)综治部门负责推动将学生欺凌专项治理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强化学校周边综合治理,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

  (三)人民法院负责依法妥善审理学生欺凌相关案件,通过庭审厘清学生欺凌案件的民事责任,促进矛盾化解工作;以开展模拟法庭等形式配合学校做好法治宣传工作。

  (四)人民检察院负责依法对学生欺凌案件进行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开展法律监督,并以案释法,积极参与学校法治宣传教育。

  (五)公安机关负责依法办理学生欺凌违反治安管理和涉嫌犯罪案件,依法处理实施学生欺凌侵害学生权益和身心健康的相关违法犯罪嫌疑人,强化警校联动,指导监督学校全面排查整治校园安全隐患,协助学校开展法治教育,做好法治宣传工作。

  (六)民政部门负责引导社会力量加强对被欺凌学生及其家庭的帮扶救助,协助教育部门组织社会工作者等专业人员为中小学校提供专业辅导,配合有关部门鼓励社会组织参与学生欺凌防治和帮扶工作。

  (七)司法行政部门负责落实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制度,建立未成年人司法支持体系,指导协调开展以未成年人相关法律法规为重点的法治宣传教育,做好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工作,有效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指导技工学校做好学生欺凌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工作。

  (九)共青团组织负责切实履行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项组组长单位职责,配合教育行政部门并协调推动相关部门,建立预防遏制学生欺凌工作协调机制,积极参与学生欺凌防治工作。

  (十)妇联组织负责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预防学生欺凌相关知识的宣传教育,引导家长正确履行监护职责。

  (十一)残联组织负责积极维护残疾儿童、少年合法权益,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残疾学生权益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切实加强残疾学生遭受欺凌的风险防控,协助提供有关法律服务。

  (十二)学校负责具体实施和落实学生欺凌防治工作,扎实开展相关教育,制定完善预防和处置学生欺凌的各项措施、预案、制度规范和处置流程,及时妥善处理学生欺凌事件。指导、教育家长依法落实法定监护职责,增强法治意识,科学实施家庭教育,切实加强对孩子的看护和管教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深入细致部署。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加强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根据治理内容、措施及分工要求,明确负责人和具体联系人,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制订具体实施方案,落实工作责任。请于20**年12月31日前将省级防治学生欺凌工作负责人和联系人名单、20**年1月31日前将实施方案分别报送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二)加强督导检查。省、市级教育督导部门要联合其他有关部门,定期对行政区域内防治学生欺凌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县级教育督导部门要对县域内学校按要求开展欺凌防治教育活动、制定应急预案和处置流程等办法措施、在校规校纪中完善防治学生欺凌内容、开展培训、及时处置学生欺凌事件等重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导检查。

  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适时组织联合督查组对全国防治学生欺凌工作进行专项督导,督导结果向社会公开。

  (三)及时全面总结。认真及时做好防治学生欺凌工作总结,一方面围绕取得的成绩和经验,认真总结防治学生欺凌工作中带有启示性、经验性的做法;另一方面围绕面临的困难和不足,认真查找防治学生欺凌工作与社会、家长和学生需求的差距、不足和薄弱环节,查找问题真正的根源,汲取教训,研究改进,推动防治学生欺凌工作进一步取得实效。

  (四)强化宣传引导。结合普法工作,开展法治宣传进校园活动,加强对防治学生欺凌工作的正面宣传引导,推广防治学生欺凌的先进典型、先进经验,普及防治学生欺凌知识和方法。对已发生的学生欺凌事件要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充分满足群众信息需求。教育行政部门要联系当地主要新闻媒体共同发布反学生欺凌绿色报道倡议书,营造反学生欺凌报道宣传的良好氛围。

  教育部

  中央综治办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民政部

  司法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共青团中央

  全国妇联

  中国残联

  20**年11月22日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