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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公司员工奖励与纪律处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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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物业公司员工奖励与纪律处分制度

  1、奖励制度

  为增加员工对公司的责任感和归属感,充分发挥工作的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及经济效益,公司将对表现突出或有特殊贡献的员工实行奖励,以资鼓励。具体事项如下:

  1.2奖励条件

  1.2.1热爱本职工作,工作积极主动、勇于克服困难、为业主提供高质量服务并受到业主书面表扬者。

  1.2.2在对外接待中,服务态度良好,言谈举止得体,为物管公司赢得荣誉者。

  1.2.3一贯忠于职守、工作认真负责、廉洁奉公、助人为乐,被评为"杰出员工"称号者。

  1.2.4保护公司财产、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报告或采取措施,防止或制止事故发生,使公司财产免受重大损失者。

  1.2.5提出合理化建议、改进管理、技术,经采纳实施后取得显著效益者。

  1.2.6见义勇为,做出突出事迹者。

  1.2.7在处理重大事件中,为公司挽回经济损失和声誉者。

  1.3奖励形式

  通过表扬或一次性嘉奖(视情况给予假期、旅游、一次性奖金等形式的奖励),并将事迹记录个人档案作为年终评估加分参考。

  1.4奖励程序凡符合上述奖励条件者,均按以下程序办理:

  1.4.1事后由当事人口述或书面形式,然后由部门直属主管草拟事迹报告。

  1.4.2部门主管完成报告后呈所属管理处主任审核。

  1.4.3管理处主任审核后再呈人事行政部审批及执行。

  2、纪律处分

  2.1口头警告: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填写口头警告书,并报人事行政部备案。

  1)当值时未按公司规定着装、仪表、仪容、礼节、礼貌不符合规范;

  2)迟到或早退,每月达三次或三次以上;

  3)因员工忘记打卡每月达三次以上;

  4)上班时间打私人电话或利用电话、上网聊天;

  5)工作时间擅离岗位、串岗;上班后不到位工作或聚堆聊天;上班时间私自外出购食品、吃早点;

  6)随便吐痰、乱丢烟头、纸屑、杂物;不保持办公区、园区环境的整洁;

  7)不爱惜小区公物,浪费物品,损坏公物;

  8)不经批准私自接待外人参观;

  9)被业主/住户有效投诉,尚未造成重大影响;

  10)在办公室或公共场所发泄个人不满情绪,造成不良影响;

  11)在小区公共区域聚众喝酒、打牌等;

  12)无故不参加公司组织的培训、会议者;

  13)不履行督查责任,发现问题不制止、不汇报;

  14)对属下不管理、不批评,发现违纪行为不制止,不按章处罚;

  15)月度考评得分低于80分者。

  2.2书面警告:

  违反下列规定者填写书面警告书,报人事行政部备案。

  1)一个月内受到二次口头警告;

  2)索取业主/住户的小费或物品;

  3)违反管理处的工作程序或规章制度以至造成隐患;

  4)由于责任心不强损坏或丢失工具价值在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按价赔偿。

  5)工作时间内在管理处或小区睡觉、打扑克、下棋、玩电子游戏等;

  6)未经批准私自使用小区的设备,如:车辆、餐厅、餐具、会所的各种设施等;

  7)提供不真实的材料、报告等;

  8)遗失公司钥匙、单据等;

  9)工作时高声喧哗或做骚扰住户的活动;

  10)由于个人的责任而延误客户的活动;

篇2:万科地产奖励和处分制度

  奖励和处分

  一.奖励

  1.1 如有下列情况,公司将予以奖励:

  (1)为公司的社会形象做出重大贡献者;

  (2)获得社会、政府或行业专业奖项,为公司争得重大荣誉者;

  (3)对公司业务推进有重大贡献者;

  (4)个人业务、经营业绩完成情况优秀者;

  (5)超额完成工作任务者或完成重要突击任务者;

  (6)遗留问题解决有重大突破者;

  (7)有重大发明、革新,成效优秀,为公司取得显著效益者;

  (8)为公司节约大量成本支出或挽回重大经济损失者;

  (9)对突发事件、事故妥善处理者;妥善平息重大客户投诉事件者;

  (10)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经采纳有实际成效者;

  (11)一贯忠于职守、认真负责、廉洁奉公,具有高度奉献和敬业精神者;

  (12)顾全大局,主动维护公司利益,具有高度的团队协作精神者;

  (13)培养和举荐人才方面成绩显著者;

  (14)在公司服务达到www.pmceo.com一定年限者;

  (15)满足公司设立的其它奖励条件者。

  1.2 公司设立的主要奖励项目包括:

  (1)集团金奖:由集团组织评选的最高年度奖项,授予优异职员;

  (2)年度专业成就奖:以集团内各个系统的工作环节为基础,每年由集团总部各职能部门组织在每个业务系统内评选,具体评选标准和体系由集团总部各职能部门制定;

  (3) 长期服务奖:对在集团服务10年(含)以上职员的奖励;

  (4) 各分公司自行组织评选的优秀职员奖;

  (5)总经理特别奖:以各公司总经理名义给予的特别奖励;

  (6)即时奖励:根据实际情况和职员的表现及时给予的奖励。

  1.3 公司为职员提供丰富灵活的奖励方式:

  (1)通报表扬:由集团或有关单位负责人签发,通报范围视具体奖励行为而定;

  (2)即时奖金;

  (3)奖励性假期:除《职员手册》中规定职员可以享受的假期外,还可以得到额外的奖励性假期;

  (4)奖励性旅游;

  (5)参加外部培训;

  (6)出国考察。

  二.处分

  2.1 对于下列行为,公司将视情节轻重、后果大小、认识态度不同等进行处分:

  (1)违反工作制度和纪律,拒不服从合理的工作分配;

  (2)损坏公物,影响公司正常秩序;

  (3)工作中发生意外却不及时通知公司;

  (4)玩忽职守,造成事故或损失;

  (5)虚报个人申诉资料或故意填报不正确个人资料;

  (6)擅自篡改记录或伪造各类年报、报表、人事资料;

  (7)其他违反本《职员手册》和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

  (8)违*治安管理法规、条例的行为。

  2.2 处分的类型包括:

  (1)警告(口头或书面);

  (2)通报批评;

  (3)经济处罚;

  (4)即时解除劳动合同,公司不给予任何经济补偿。

  2.3 如职员行为触犯刑律,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公司将无条件对当事人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篇3:地产策划顾问员工手册:奖励和处分篇

  地产策划顾问公司员工手册:奖励和处分篇

  第一条 奖励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公司将予以奖励:

  1、为公司创造显著经济效益;

  2、为公司挽回重大经济损失;

  3、为公司取得重大社会荣誉;

  4、改进管理成效显著;

  5、培养和举荐优秀人才。

  (二)奖励分为年度特别奖和不定期即时奖励,年度特别奖须由所在部门推荐,公司管理部审核,总经理批准,奖励方式为授予荣誉称号、颁发奖状和奖金。同时公司规定总经理可对职员的业绩表现、工作态度、敬业精神、管理创新等给予即时奖励。

  (三)职员在公司工作满十周年,将获得由公司董事长签发的纪念证书。

  第二条 处分

  对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公司将视情节轻重、后果大小、认识态度不同等给予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不排除有下列行为之外的过失也会受到处罚):

  工作态度不认真;

  拒不服从合理的工作分配,影响工作;

  违反工作纪律;

  没有完成工作;

  玩忽职守,工作不负责任而造成事故或损失;

  工作中发生意外而不及时通知公司;

  损坏公物,影响公司正常秩序;

  虚报个人申述资料或故意填报不正确个人资料;

  擅自篡改记录或伪造各类年报、报表、人事资料;

  违反职员职务行为准则的规定;

  违*治安管理法规等。

  如职员行为触犯刑律,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公司将无条件对当事人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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