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经理人

物业协会春节安全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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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物业协会安全通知

  各区工作委员会、各物业服务企业:

  春节将至,为进一步做好20xx年春节期间物业服务区域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安全防范责任,规范物业服务行为,提升物业服务品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安全防范意识

  春节期间,各物业服务企业及从业人员要高度重视安全管理工作,提高安全防范意识,严格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坚持“预防为主,多元共治”的原则,在政府相关部门的指导下,充分发动广大业主,全面加强物业管理区域安全防范工作。

二、重点开展安全排查工作

  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在节前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行动,做好供排水、供电、电梯、消防设备设施等公用设施的安全巡查和维护管理工作,对管辖区内进行全面彻底的排查,不留死角。协调各岗位专业技术人员细致地查找各种事故隐患,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要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并及时整改,以确保春节期间居民的生活无忧。

三、落实安全防范工作职责

  做好春节期间值班安排,切实加强对防火、防盗等安全工作的管理,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确保责任到人,措施到位。加强保安管理工作,增加巡逻次数,加大门禁盘查力度,认真落实小区进出人员、车辆登记及物品安全检查工作,要实行24小时值班,认真落实岗位责任制。

四、做好安全防范应急预案

  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物业管理区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切实加强应急预案的演练。保证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职责明确、运转有序、反应迅速、处置有力。积极邀请业主参与突发事件应急演练,提高业主安全防范意识和技能。

五、加强区域内安全防范的宣传

  进一步加强物业管理区域安全防范工作的宣传和引导,充分利用宣传栏、电子屏、业主QQ群、社区刊物等宣传消防安全和禁鞭管理等安全常识,完善安全防范标识标牌,提示业主外出时检查并关好水、电、气、门窗等部位,提高业主安全意识。

六、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安全工作

  各物业服务企业要积极配合辖区或项目所在地的房管局、消防、公安机关、街道、居委会等部门做好监督管理工作,进一步落实重大事件报告制度,各项目负责人必须熟知相关部门联系方式,发现问题及时向相关部门汇报,发现违法燃放鞭炮必须及时制止。要发动业主和业主委员会广泛参与,共同监督,做到群策群力、群防群治。

  请各物业服务企业认真做好春节期间的安全防范管理工作,确保业主过一个温馨、祥和、安全的新春佳节!

篇2:物业管理协会肺炎疫情致全市物业从业人员的慰问信

物业管理协会肺炎疫情致全市物业从业人员的慰问信

  全市物业从业人员:

  在新春佳节之际,我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严峻复杂,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全市物业工作者应势而出、主动作为,用实际行动践行初心使命,积极投身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战斗的一线工作中,以自己的责任担当筑起一道“健康盐城”的有效防线,表现出不畏艰险、迎难而上的非凡勇气,展现出革命老区人民不怕牺牲、无私奉献的高尚情操。在此,盐城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向奋战在疫情防控战斗第一线的广大物业工作者致以崇高的敬意和亲切的问候。

  战斗在全市疫情防控一线的物业工作者们,市委、市政府是你们的坚强后盾!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和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是你们的坚强后盾!希望你们务必多多保重,做好自我防护,注意劳逸结合,保持旺盛精力,再接再厉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将和大家一道,以实际行动深入贯彻落实*xxx“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坚决遏制疫情蔓延势头”的重要指示精神,充分发挥物业企业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

  我们坚信,在以z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和省、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广大物业人和全市各条战线团结一心、加倍努力,必将筑起疫情防控的铜墙铁壁,彻底战胜疫魔,坚决打赢疫情防控狙击战!

  盐城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

篇3:盐城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会员考核办法

  盐城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会员考核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遵循***届四中全会精神,为了积极发挥制度优势,促进全体会员充分行使权力和履行义务,鼓励会员积极参与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激发协会工作的活力、增强协会的凝聚力与向心力,促进协会健康有序发展,依据《盐城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章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考核评定实行积分制,会员入会默认基准分为0分,

  会员年度考核成绩由高到低排序。

  第二章 考核记分项及分值

  第三条 参加培训记分:

  (一)免费培训记分标准:会员单位每参加一次免费培训,记2分;

  (二)收费培训记分标准:会员单位每参加一次收费培训,每人次记2分。

  第四条 组织参加会议,活动记分:

  (一)指定负责人按时参加协会组织的各类会议,每次记4分;派代表参会的,记2分;

  (二)代表协会参加中国物业管理行业协会活动,每次记1分,获得书面表彰的,每项再记2分;

  (三)积极参加协会组织的各类会员活动,每参与一次记2分;

  (四)接待协会安排的实地调研、考察活动,一次记3分;

  (五)接待协会安排的会员交流活动,每接待一次来访10人以内记2分,10人以上每增加一人加记0、5分;(不与上面第三条叠加记分)

  (六)积极参加协会交办的问卷调查、统计报表等工作,一次记2分;承担协会调研报告起草的会员单位,一次记3分;

  (七)派出车辆协助协会做好相关工作,每车/日(包括不足一日)记1分;

  (八)根据协会要求,派专人协助完成阶段性专项任务,每项记2分;

  (九)配合协会成功组织(承办)培训等活动,每次记2分;

  (十)向《中国房地产业》、《中国物业管理》杂志,《江苏房地产》杂志投稿(每篇1000字以上)并采用的,每篇分别记5分,3分;在市级以上媒体播发正能量稿件的,市级记2分,省级级3分,国家级记5分;在《江苏盐城物业》微信公众号用稿的,一条记1分。

  第五条 交纳会费及推荐会员加分:

  (一)会员单位一次性缴纳四年及以上会费的,当年及以后每年(已交纳会费的年度)各记5分;

  (二)会员单位每年4月30日之前全额缴纳当年会费的,记3分;5月1日至6月30日缴纳的,记2分。成功推荐会员的,每个加5分;

  (三)会员单位主动联系协会更新企业信息,记2分。

  第六条各类奖励加分:

  (一)出资资助协会重大活动(年会、研讨会等),5万元(含)以上记5分,3万(含)至5万的记4分,2万(含)至3万的记3分,1万(含)至2万的记2分,1万元以下的记1分;

  (二)获得中国物业管理协会书面表彰的每项记5分;

  (三)获得省房地产业协会书面表彰的,每项分别记3分;

  (四)获得市物协书面表彰的,每项分别记1分;

  (五)获得省、市、区级主管部门书面表彰的,每人分别记5分、3分、1分;

  (六)其他应当加分的项目,由协会会长办公会研究决定。

  第三章 考核减分项及分值

  第七条 未履行会员义务减分:

  (一)未按规定交纳会费的年度考核成绩记零分;

  (二)会长、副会长、理事、常务理事单位,未根据协会通知参加相应级别会议的,每次扣2分,委派非负责人参会的,每次扣1分;

  (三)私自以协会名义开展各类活动、收取费用的,扣5分,并保留追诉权。

  第八条行业诚信建设负面行为减分:

  (一)有扰乱市场秩序、有悖行业文明创建等行为的,经举报查实,年度考核记零分,并依据协会有关规定另行处理;

  (二)各类新闻媒体负面曝光,经核实后,扣5分或视情节处理;

  (三)其他应当减分的项目,由协会秘书长会议研究决定。

  第四章 考核工作的实施

  第九条 协会秘书处根据以上评分标准,在每年12月底将各会员单位得分情况汇总排名,结合会员单位年度诚信档案情况,综合应用并赋予相关奖惩措施。

  第十条 考评程序如下:

  (一)分数统计:每年12月底完成会员单位年度考核成绩的统计工作;

  (二)意见报告:由协会秘书处根据本办法提出相应奖惩意见,形成本年度《会员考核意见报告》;

  (三)意见公示:将会员考核成绩表及《会员考核意见报告》在协会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7日;公示期满后,由会长办公会研究确认各会员单位最终考核和奖惩结果;

  (四)会员单位对考核成绩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协会秘书处反映。协会秘书处接受监事对会员单位的考核监督;

  (五)成绩发布:在协会网站公布考核成绩及奖惩结果。

  第五章 考核成绩的应用

  第十一条 当年考核成绩优秀的会员享有以下鼓励措施:

  (一)协会授予“优秀会员单位”荣誉称号,在年会上颁发荣誉证书,并在协会网站公开表彰;

  (二)优先参加协会组织的免费培训;

  (三)优先参加协会组织的各类考察活动;

  (四)优先晋升会员等级;

  (五)优先推荐参加省、市级有关部门组织的各类评选活动;

  (六)同等条件下优先参加协会组织评选活动;

  (七)每家上榜会员单位,在市物协网站进行专题(会员风采)报道(会员单位供稿)。

  第十二条 当年考核成绩良好的会员享有以下鼓励措施:

  (一)优先参加协会组织的免费培训;

  (二)优先参加协会组织的各类考察活动;

  (三)优先推荐省、市级有关部门组织的各类评选活动。

  第十三条 当年考核等级不合格的会员:

  (一)在协会网站上进行通报;

  (二)限期一年整改。整改期内,暂停会员升级;暂停当年市物协组织的评优评先资格;

  (三)整改不合格的,取消协会会员资格,收回会员证书并在协会网站公示。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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