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经理人

综合治理个人工作述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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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综合治理个人工作述职

  一年来,本人在上级政法委的正确领导下,在乡综治委和全乡群众的大力支持下,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按照“坚持大稳定、建设和谐之乡”的具体部署,立足于全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和谐发展的重大战略决策,牢固树立和落实“以人为本”的***,求真务实,励精图治,扎实推进,为维护我乡社会稳定和经济快速持续健康的发展作出了贡献。现将本人工作情况述职如下:

  一、提高认识,深入宣传,努力营造综治工作氛围。

  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是践行“****”具体体现,是加快经济发展,推进依法治乡,维护和促进社会安定、稳定的现实需要。我切实把综治工作摆上党委和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抓紧抓实。首先,进一步统一乡、村干部认识,强化“保一方平安”重大政治责任意识,把思想统一到县委、县政府综治工作重大部署上来。在工作中,具体体现在“平安湖上”创建的各项工作中,充分运用固定标语、墙报、宣传栏,党员大会,村民会议等形式,进行宣传。在乡政府及各村醒目的地方刷写固定标语。广泛开展建设“平安湖上”的宣传活动,大力宣传创建活动的重大意义、目标、要求、方法步骤和主要任务,激发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创建活动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形成强大的舆论氛围。

  二、加强领导,精心音队彗,扎实有效地推进综治工作

  一是建立组织机构,制定工作方案。抽调精干人员,建立.和完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检查、督促全乡综治各项工作的落实;各村相应成立了工作小组,结合当地实际制定综治工作具体规划和实施方案,细化分解目标任务。二是明确职责,责任到位。把综治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同考核。建立党政一把手亲自抓,直接抓,分管领导重点抓、具体抓,其他领导齐心协力配合抓的领导机制。把各项工作责任落实到领导、单位和个人,建立“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上下联动”的责任网络。三是建立考核监督机制。加大检查督促力度,坚决执行综治“一票否决”制。将综治工作纳入乡、村干部年度考核内容,以确保一级对一级负责,一级督促一级落实,切实担负起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乡党委、政府要加强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把各个环节的工作衔接好,形成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四是以点带面,整体推进。确定双岭、万里村、为试点村,通过开展“三大工程”活动(即:“人人守法”工程、“户户联防”工程、“村村创安”工程),发挥示范作用,促使全乡形成人人都守法、户户要联防、村村争创安的新局面,努力营造“平安湖上”的大环境。五是加大经费投入,增强保障能力。乡里每年都将综治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并做到优先保证且逐年有所增加。此外,督促各村加大必要经费投入,保证设备、资金和人员落实到位,为综治工作提供应有的物质保障

  三、突出重点,统筹兼顾,抓好各项工作措施落实

  1、突出严打整治,加大打击力度。我们坚持“严打”方针,加大了对治安重点区域,治安突出问题和公共娱乐场所的重点整治力度,加大对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形成严打高压态势,有效控制了刑事、治安案件的发生。

  2、突出治安防控重点,构建治安防控体系。

  一是加强行政村专(兼)职治安巡逻队伍建设,提高治安防范能力。

  二是继续深化村、企共建治安联防活动,确保村、企周边治安稳定。

  三是完善治安防控网络,增强社会治安防控能力。努力构筑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综治办组织协调,公安机关为骨干,各部门齐抓共管,人防、物防、技防相配套的社会治安防范网络。

  四是抓好流动人口的管理和服务,创造良好的就业环境。五是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失足青少年的教育转化工作,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

篇2:农大学院消防、治安综合治理考核办法

  农大学院消防、治安综合治理考核办法

  为了贯彻落实*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意见》,建立健全校园消防、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加强综合治理,保证校园安全,根据中央五部委《关于实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制的若干规定》和《广东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制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目标责任

  1.根据“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学院实行消防、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学院主管安全保卫工作的院领导为一级责任人,向学院法定代表人负责。各系(部)、

  各部门的行政负责人为本单位第一责任人(为学院的二级责任人),教研室(或科组)主任、辅导员、班主任为本教研室(或科组)、年级、班级的直接责任人(为学院的三级责任人)。

  2.单位责任人的主要职责是:建立健全本单位必要的消防、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制度;出现事故隐患或苗头时作出快速反应并有效处理;出现紧急或突发事件能够及时控制并保持良好秩序;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得到切实保护;单位的教学、管理、科研、生活秩序正常。

  3.单位责任人要把消防、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摆在重要位置。按照学院的总体工作要求,从本单位的工作实际出发,加强“四防”(防火、防盗、防破坏、防灾害事故)教育,逐级落实检查、监督和考核。

  4.各责任单位举办大型*(1000人以上)活动,要制定安全预案,落实安全措施,活动方案和安全预案报学院主管领导审批后送保卫处备案。

  5.各责任单位要加强对所辖办公场所、教室、实验室、宿舍、饭堂、商铺、仓库、配电房的安全管理,重点部位、重要器材设备、贵重财产必须定岗、定责、定人,落实岗位职责,并积极开展技术防范。把本单位的消防、治安综合治理案件控制在最低限度,杜绝恶性案件的发生。

  6.各责任单位要加强对本单位师生员工的政治思想教育,积极消除各种不安全的因素,杜绝集体*事件,不得参加未经批准的**,不得出现闹事、罢课的等集体性事件。

  7.各责任单位要加强现金票证管理,严格专人管理、定点存放。严禁大额现金在办公场所隔夜存放。对学生大额现金(班费、会费、党费等)要指定专人负责(如班主任),统一保管。

  8.各责任单位要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积极开展平安校园创建活动,不断提高师生员工的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

  二、考核办法

  1.学院每年召开一至二次消防、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部署综合治理工作,并对各责任单位的综合治理工作每年考评一次。

  2.考评按《华农大学院消防、治安综合治理量化考评表》(见附件1)规定内容及分值进行评定。考评时先由各责任单位自查自评并填写考评表,再由学院综合治理领导小组逐项评定打分,确定责任单位的合格或不合格等级。

  3.考评实行百分制,满分为100分。95分以上(含95分)为先进,90分到94分为合格,90分以下为不合格。

  三、奖罚措施

  1.考评为“先进”的责任单位,学院给予适当奖励。考评为“不合格”的责任单位,学院予以“黄牌警告”。“黄牌警告”的时效为半年。

  2.受“黄牌警告”的单位责任人和相关当事人,在当年的教职工年度考核中实行“一票否决”,不得评为“优秀”等级。在“黄牌警告”时效内,单位责任人和相关当事人不能晋职晋级,责任单位不得评选综合性荣誉。

  3. 因未履行《消防、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书》的规定责任或因工作中的明显疏漏,导致发生严重刑事、治安案件或重大火灾、食品等安全事故,给学院造成较大损失或恶劣影响的,对单位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视情况分别给予降级、降职、撤职、解聘等处理。对违反治安管理条例或触犯刑律的,移送公安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篇3:学院消防、治安综合治理量化考评表

  学院消防、治安综合治理量化考评表

  部门:总分:责任人签名:年月日

  责任 类别 序号 具体内容 分值 得分 备注

  组织领导

  1 部门领导重视消防、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逐级落实并签订了《消防、治安综

  合治理责任书》。遇事故发生,部门领导能及时到达现场指挥协调,相关工作人员能迅速到岗执行任务。 10

  2 部门综合治理成立组织机构,落实岗位责任制,分工明确,责任到人,预案中有内容、重环节、有步骤。 10

  3 年初有计划,年底有总结,把防火、防盗、防自然灾害事故等工作纳入部门年度工作计划,做到思想重视,制度健全。 10

  政治保卫

  4在政治“敏感”期,及时化解内部不安定因素。本单位无人参与*、*、起哄等事件。 10

  5 重大节日和活动,重要接待或来访活动,必须做好安全预案并于事前两天向学院保卫部门报备。同时认真做好相应部署,有效应对突发情况发生。 5

  校园安全

  6 重点部位安排防护设施完好,无不锁门、不关窗现象发生,积极配合保卫部门配备安装防盗装置和有效的消防设备。 5

  7 本单位师生员工能自觉遵守《校园出入管理规定》和相关的安全管理制度,维护学院的安全和稳定。 5

  8 自觉遵守校园交通管理制度,本单位员工没有在校园发生无证、无牌、超速驾驶等现象。 5

  9 加强临时工管理。经学院同意聘请的临时工用人单位主动到学院保卫部门办理《临时出入证》。 5

  10 本单位没有发生学生、教职员工重大失窃责任事件,发生一起扣5分;没有发生师生集体*、闹事或群体性斗殴事件,发生一起扣10分;没有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发生一起扣15分;没有发生刑事案件或重大治安案件,发生一起扣15分;有师生员工犯罪被逮捕或判刑的,扣15-20分。发生上述重大案件(事件)隐瞒不报的,扣30分。 10

  11 学生宿舍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全年没有发生火灾事故。大功率电器每查处一件,扣0.5分;火灾事故每发生1宗扣10-20分。 10

  12 没有发生破环学院公物和私人财产的案件,没有发生群体性起哄砸物事件,没有发生严重破环校园绿化和基础设施的行为。发生一起,扣5-10分。 5

  安全教育

  13 经常开展安全教育工作,每年不少于五次。 5

  落实整改

  14 落实保卫部门的整改意见,加强本部门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保卫部门口头通知整改的扣2分,发出整改通知的扣5分,不落实整改的扣10分。 5

  说明:1.火灾事故的责任认定,依据消防部门和学院综合治理办公室的火灾起因结论为准。

  2.盗窃事件的责任认定,依据公安部门对事件性质的认定区分责任。

  3.食物中毒事件的责任认定,依据卫生防疫部门的结论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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