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经理人

物业用气用电安全管理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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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物业用气用电安全管理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物业用气用电安全管理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物业管理范围内的各类场所,包括住宅小区、商业区、办公楼、公共场所等,具体包括电力设备、电缆线路、燃气设备、燃气管道等。

  第三条 物业公司应组建专业的用气用电安全管理团队,定期组织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术水平。

  第四条 物业公司应与有关部门建立联络机制,定期进行安全巡查、隐患排查,及时处理存在的安全问题。

  第五条 物业公司应建立健全完善的用气用电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工作职责和操作规程,切实负起安全管理责任。

  第二章 用气安全管理

  第六条 用气设备管理

  1. 安全设施

  物业公司应根据住户需求和用气设备的安全性能要求,配备合格并定期检修的阀门、燃气灶具、抽油烟机等设备。确保设施的正常使用与安全性。

  2. 设备安装与检验

  物业公司负责安装新的用气设备,并确保设备符合相关标准。安装完成后,应对设备的安全性进行检验,确保住户使用安全。

  3. 设备维护

  物业公司应建立设备维护制度,保证用气设备维护工作的及时性和有效性。定期对设施设备进行检修,更换老旧设备,防止发生设备故障导致的事故。

  第七条 用气安全教育

  1. 住户安全教育

  物业公司应定期向住户提供用气安全教育,包括正确使用用气设备、用气设备维护等内容。提醒住户定期对自家用气设备进行检查和保养。

  2. 员工培训

  物业公司应对所有从事用气设备维护和管理的员工进行培训,使其熟悉用气设备的工作原理、操作规程和安全注意事项。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八条 用气巡检与检测

  1. 用气巡检

  物业公司应定期对住户的用气设备进行巡检,检查设备的安全性能以及运行状况。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通知住户,并协助住户解决问题。

  2. 用气检测

  物业公司应定期对住户的用气管道进行检测,确保管道的密封性和安全性。同时,对室内空气进行监测,确保室内空气质量达标。

  第九条 应急处理

  1. 突发事故应急预案

  物业公司应制定相应的用气突发事故应急预案,明确各个应急责任部门的职责分工和应急处置措施。确保在突发事故发生时能够及时、有序地进行处置工作。

  2. 应急演练

  物业公司应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员工对突发事故的处理能力和反应速度。演练内容包括燃气泄漏、燃气泄漏爆炸等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理。

  第十条 违规处理

  1. 违规行为的认定

  物业公司要严格监管住户的用气行为,对发现的违规行为进行认定。违规行为包括私拉乱接燃气管道、私自改装燃气设备等。

  2. 违规处理措施

  对于发现的违规行为,物业公司应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查封用气设备等措施。情节严重的,可以向相关部门报案。

  第十一条 安全保障措施

  1. 安全设施维护

  物业公司应定期检修和维护安全设施,确保设施的正常使用。及时更换老旧设备,并且备有充足的备件,以备紧急情况使用。

  2. 安全监控

  物业公司应安装监控设备,对重要区域进行监控,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问题。保障居民的人身财产安全。

  第十二条 监督检查

  物业公司应接受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配合相关部门的抽查工作。如存在违规行为,应积极配合部门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第三章 用电安全管理

  物业用电安全管理指物业公司在管理物业用电过程中所采取的一系列措施,旨在保障住户的用电安全,减少电力事故的发生,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

  第十三条 电气设备管理

  1. 安全设施

  物业公司要配备符合安全标准的电气设备,如电表、电线、插座、开关等,并确保这些设备经过定期维护和检修,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

  2. 设备安装与检验

  物业公司要确保电气设备的安装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配备合格的安装人员进行安装,并进行设备安全性能的检验,以保证住户的用电设备安全。

  3. 设备维护

  物业公司要建立设备维护制度,定期对电气设备进行检修和维护,包括检查线路的绝缘状况、开关插座的正常工作、漏电保护装置的可靠性等,发现问题及时进行修复或更换设备。

  第十四条 用电安全教育

  1. 住户安全教育

  物业公司要定期向住户提供用电安全教育,包括正确使用电器设备、房屋用电安全注意事项等,提醒住户注意防范用电安全隐患。

  2. 员工培训

  物业公司要对从事电气设备维护和管理的员工进行培训,使其掌握用电设备的工作原理、操作规程和安全注意事项,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专业素质。

  第十五条 电气巡检与检测

  1. 电气巡检

  物业公司要定期对住户的电气设备进行巡检,检查设备的接地情况、线路的正常工作以及用电设备的安全使用情况等,发现问题及时提醒住户并协助解决。

  2. 电气检测

  物业公司要定期对住户的电气线路进行检测,确保线路的安全性和可靠性。定期进行绝缘阻抗测试,检测线路的绝缘状况,并保持相关测试记录。

  第十六条 应急处理

  1. 应急预案

  物业公司要制定电力突发事故的应急预案,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应急处置措施。包括火灾、电气漏电等突发事故的处理流程和应急联系方式等。

  2. 应急设施

  物业公司要配备相应的应急设施,如灭火器、应急照明等,确保应对突发事故时的安全和救援能力。

  第十七条 违规处理

  1. 违规行为认定

  物业公司要建立违规行为认定制度,对住户使用电力过程中的违规行为进行认定,如私拉乱接电缆、非法改装电线等。

  2. 违规处理措施

  对于发现的违规行为,物业公司要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可包括警告、处罚和责令整改等措施,情节严重的可报警或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第十八条 安全保障措施

  1. 安全设施维护

  物业公司要定期检修和维护安全设施,如火灾报警器、灭火器、应急照明等,确保这些设施的正常工作和可靠性。

  2. 安全监控

  物业公司要安装监控设备,对重要区域进行实时监控,以便及时发现并处理电气安全问题,保障住户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第十九条 监督检查

  物业公司应接受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配合相关部门的抽查工作,确保用电过程的安全性和合法性。

  第四章 安全制度执行

  第二十条 物业公司应建立健全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安全检查制度、安全培训制度、安全报告制度等等。确保制度的具体操作性和可行性。

  第二十一条 物业公司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隐患。安全检查记录应详细、准确,并及时整改不合格项。

  第二十二条 物业公司应对员工进行定期的安全培训,包括理论学习和实际操作。培训内容应涵盖用气用电安全知识、事故案例分析等,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术水平。

  第二十三条 物业公司应建立安全报告制度,要求在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时,必须立即上报,并进行事故调查和处理。同时,每年定期进行安全报告,总结工作经验和改进措施。

  第二十四条 物业公司应做好安全宣传工作,形成良好的安全氛围。通过宣传栏、宣传册、宣传视频等方式,向住户和员工普及安全知识,增强安全意识。

  第五章 处罚与奖励

  第二十五条 物业公司在安全管理工作中,如发生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应根据情节轻重进行处理,包括警告、罚款、停业整顿等。

  第二十六条 物业公司在安全管理工作中,如发现员工有重大贡献或优秀表现,应及时给予奖励和嘉奖,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七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开始执行,并逐步完善和更新。物业公司应按照制度要求,建立相关档案,确保记录的完整性和可查性。

  第二十八条 物业公司应定期进行制度的自查和修订,确保其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适应工作的变化。

  第二十九条 物业公司应加强对本制度的宣传和培训,确保各相关岗位人员了解制度内容,掌握操作方法。

  第三十条 物业公司应采取措施,确保本制度的贯彻执行。任何个人或单位不得有违背或规避本制度的行为。

篇2:大酒店用电、用气安全制度

  酒店用电、用气安全制度

  一、用电安全

  1、厨房内严禁吸烟。

  2、厨房设备使用后应及时关闭、切断电源。

  3、使用经检验合格的煤气罐,使用完毕后必需关闭总阀门。

  4、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例如酒精、汽油、煤气筒钢瓶、火机等,不可放置于炉具或电源插座附近,更不可靠近火源。

  5、每日下班前,要逐一检查阀门、气路、燃气开关、电源插座及开关的安全情况,如果发现问题应及时报修,要做好电源和门窗的关闭检查工作。

  6、定期检查厨房电路、气路及设备运行情况,杜绝隐患的发生。

  7、平时禁用湿布擦拭电源插头,严禁私接电源。

  二、操作安全

  1、所有在岗厨师及其它作业人员在上岗前应对厨房的所有机械设备性能熟练掌握,方可使用。对机械设备使用时应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设备一旦开始作业运转,操作人员不准随便离开现场,对电器设备高温作业的岗位,作业中随时注意机器运转和油温的变化情况,发现意外及时停止作业,及时上报厨师长或经理,如遇到故障应及时报修。

  2、在使用刀具时要注意正确的使用方法,不要急抓乱摸刀口,并握牢置平,以防掉落或割伤。厨师及其它作业人员使用的各种刀具应严格加强管理,严格按照要求使用和放置刀具,不用时应将刀具放在固定位置保管好,不准随意借给他人使用,严禁随处乱放,否则由此造成的不良后果,由刀具持有人负责。

  3、不得用刀具开启罐器。不用的刀具要稳当放置在安全刀架上,不得隐藏在橱柜或抽屉内,以免误伤。

  4、厨房必须保持清洁,染有油污的抹布、纸屑等杂物,应随时消除,炉灶油垢应经常清除,以免火屑飞散,引起火灾。

  用气制度

  (一)使用前要闻气味,无燃气泄漏气味方可开阀门。

  (二)开阀门要按以下程序:总阀-表阀-灶阀-点火阀,要火等气。

  (三)关阀要按以下程序:点火阀-灶阀-表阀-总阀。

  (四)下班前要认真检查后方可离开。

  三大纪律

  1、不同气种的燃具是不能通用的,如水煤气燃具、天然气燃具、液化石油气燃具不能通用。

  2、“火等气”,即先点火而后再开气,这样安全;相反,若先开气后点火,气先流入空气中,达到爆炸浓度,遇火就会引起爆炸,这样很危险,所以一定要“火等气”。

  3、使用过程中,应保持室内良好的通风状态,以便随时把燃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排出室外。

  八项注意

  1、不得将液化石油气瓶、煤球炉、柴灶等其他燃料和燃具与天然气燃具置于同一厨房内使用。经常保持燃具的清洁。

  2、灶、表周围不准堆放废纸、垃圾、塑料品、干柴等易燃物品。

  3、在使用过程中,如闻到燃气异味应立即停止使用,关闭所有阀门,并及时检查处理。

  4、停止使用后及临睡前,应检查灶前阀、燃具开关是否全部关闭。

  5、禁止在装有燃气表、灶的厨房内睡觉。

  6、为保证天然气的正常燃烧和安全使用,无架灶具应安放在耐火的灶台上,灶台高度在600-700毫米为宜。为保证灶具的燃烧热效率和防止火焰被风吹灭而引起事故,灶具要安装在避风的地方。

  7、灶与灶之间距离不小于500毫米,灶具不应直接安装在气表之下,距气表的水平间距不应小于300毫米,气表距地面为1.6米。

  8、要学会调节风门,根据火焰燃烧情况调节进风量的大小,以防止出现脱火、回火和黄色火焰。用旋塞阀调节火焰大小时,一定要缓慢转动,切忌猛开猛关,以防损坏。

  天然气使用安全管理制度

  1.厨房员工必须熟练掌握天然气的使用方法,了解其火灾危险性。

  2.掌握天然气发生泄漏时的预防措施。

  3.天然气总阀的开关,必须落实责任人,每天关闭时要通知消控中心派保安员到现场监督,并作好开关登记。

  4.经常检查接头、开关阀是否完好,发现漏气及时报告安保部和工程部。

  5.发生气体泄漏,严禁使用明火,关紧气阀、打开门窗通风,停止使用各种电器开关。

  6.厨房内使用天然气灶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使用时要专人看管,使用完要专人关闭。

  天然气总阀的开关,必须落实责任人,每天关闭时要通知消控中心派保安员到现场监督,并作好开关登记。

  天然气安全管理制度

  一、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具体负责天燃气设施设备的日常安全管理。

  二、天燃气使用场所的所有人员工作人员必须熟悉了解燃气性质、火灾危险性、防火措施和使用操作方法;必须熟悉掌握防火、灭火知识,并经培训合格后上岗。

  三、使用天燃气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点燃气时要按火等气的原则,先点火后开气。燃气灶具在使用中,操作人员不得离开工作现场,以防外溢物或风吹造成熄火漏气。发现燃气泄露要迅速切断气源总开关,及时采取通风措施,并向工程部报告。下班前关闭总阀门,锁好门后方可离去。

  四、对天燃气的设施管理,部门需安排专人每天都要进行漏气检查并做好记录,每月报工程部备档。

  五、在天燃气设施周围及使用场所严禁存放易燃易爆以及可燃杂物等;严禁作为休息间、工作间、仓库使用;严禁吸烟和其他明火作业;禁止安装临时用电设备;禁止将电线缠绕在天然气管道上;禁止在管道上悬挂任何物品。

  六、燃气设施的安装必须由专业部门操作,严禁私自拆卸安装。

  七、违反本制度按酒店有关管理规定进行处罚。对造成泄露、爆炸、火灾等严重事故的将移交司法

  行政机关处理。

篇3:大学新校区安全用气规定

  大学新校区安全用气规定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城市燃气安全管理规定,结合新校区具体情况,经研究,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新校区的天然气设施由后勤处负责统一管理及落实维修改造,并通过契约形式委托驻校天然气使用单位负责辖属服务区域的日常管护,检查。

  第二条 全校师生员工及用气单位要爱护供气设施,若发现有损害供气设施和跑、漏气现象应向后勤处报告,以便及时组织抢修。

  第三条 任何用气单位不得自行拆改、增减用气设施,确需改动的必须向后勤处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及西安市天然气公司批准后方可施工。对自行拆改用气设施的,学校将按照西安市天然气管理有关规定予以处罚,直至采取停气措施,造成事故的要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第四条 凡是用气户有意损坏、改动气表,致使天然气计量不准或从表外接气的将视为偷气,学校将按照西安市天然气管理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并视情节追究当事人的行政和法律责任。

  第五条 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在校内天然气地下干管上搭建封顶建筑和占压表井、凝水缸,以及在调压柜10米范围内明火作业。

  第六条 用气单位要严格遵守安全用气操作规程,定期对操作人员进行业务技能培训。

  第七条 用气单位必须设天然气安全员一人,定期检查输气管道、阀门、联接件、灶头等处是否有漏气情况及其它事故隐患,一旦发现险情应及时与学校天然气管理单位联系解决。

  第八条 所有非预购插卡式用气单位应按时交纳用气费,逾期不交者每天加收1%的滞纳金,欠费一月以上经催缴仍未付费的,学校将停止其用气。

  第九条 天然气收费标准按照西安市天然气公司的收费标准执行。

  第十条 学校各单位要积极配合学校天然气管理单位做好用气管理和气费收缴工作。

  第十一条 由于施工、设备维修等原因临时停气时,学校天然气管理单位应提前24小时通知用气户,因紧急事故不能提前通知的,应在抢修同时通知用气户,尽快恢复正常供气,并报新校区管理办公室。

  第十二条 检查人员入户检查用气、收费时必须持学校统一制发的证件,收费或罚款必须开据校计划财务处统一印发的票据。

  第十三条 后勤处工作人员工作期间必须规范文明、秉公执法,对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的检查人员,群众有权向学校举报。

  第十四条 本规定由后勤处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 本规定从下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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