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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景社区新农村建设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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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年仙景社区新农村建设工作方案

  为更加扎实推进**社区新农村建设工作,提升社区城市化进程,促进社区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的人居环境,根据*鲤城区委办公室、鲤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年鲤城区江南新区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结合本社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社区坚持以*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贯彻求真务实精神,以建设文明和谐社区为主线,坚持以科学发展统领社区各项建设工作,落实“三化三转变”目标,努力实现“速度、质量、效益”相协调,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和整体意识,推进**社区新农村建设工作,全面提升管理工作水平,加强社区管理,推动社区建设“又好又快”地发展。

  二、目标和任务

  抓好社区行政服务中心,综合楼的论证、设计、建设项目。拟在社区体育中心边投建行政服务中心综合楼,建筑面积680平方米,层数4层,集社区行政服务办公场所、会议室、图书馆、阅览室、党员活动室、电教室为一体的综合楼,总投资约70万元。

  投资40万元,建设社区通往江滨南路主干道一期工程,由繁荣路至旧防洪堤边,全长350米宽约10米。建设排水排污主暗涵直径70公分水泥管350米,直径30公分水泥管150米,道路硬化约3500平方米。

  投资7万元,建设**东路边停车场。对赞成厝后龙眼树下,投建文体活动场所,健身路径及绿化。

  完善排水排污设施,抓好居住区内排水排污整治,改建排水排污暗涵300米。对现有排水排污暗涵加强管理,定期清理,确保沟涵畅通,排放合理,符合环保要求。

  推进三化厕建设管理,投资6万元,新建公厕12蹲位一座,对现有的公厕实行专人管理。

  促进社区环境优化,投资5万元,拆除禽畜舍2座,填埋旱厕22个,200平方米,对社区居住区道路继续改造,硬化道路1500平方,鼓励和引导居民自觉做好房前屋后和庭院绿化。因地制宜地布置社区绿化小品不断提高社区绿化覆盖率。

  抓好垃圾清理整治。做到“五个一”:有一个垃圾整治的年度计划,有一支专职的环卫队伍,有一个社区环境卫生管理公约,有一套环境卫生保洁运行管理制度,有一批环卫设施设备,定期维修和更新清运车辆,合理规划补充设置垃圾屋、垃圾围;二是突出抓好卫生死角清理。尤其要抓好龙眼树下、旧房屋密集区的垃圾清理工作,计划清理淤积沟渠1650米,杜绝垃圾随意堆放、简单填理或随意焚烧现象。全面清除乱堆乱放杂物以及占道堆放建筑材料;三是推进“门前三包”等管理制度。制定和完善《社区居民环境卫生公约》、《社区环境卫生保洁制度》、《保洁员管理制度》等可操作的日常管理制度,强化素质教育和监督管理,改善居民自我卫生意识,推进垃圾袋装收集,做到垃圾日产日清。

  强化卫生费收取。通过加强宣传教育等有效措施,建立和完善社区便于操作和落实的卫生保洁有偿收费制度,促进社区居民保洁意识的形成,保证卫生费应收尽收,确保环卫队伍正常运转的经费需求;要组织专门队伍入户收取,敦促辖区内各单位、企业、经营受益户、居民户按规定交纳卫生费,做到应收尽收,卫生收费必须使用福建省行政事业收费专用票据,整本单独使用,专人管理,并及时上缴社区财务入账,做到专款专用,严禁克扣截留或挪作他用;卫生费征收及使用情况要定期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三、工作措施

  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今年的整治活动是几年来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继续和延伸,是进一步推进“三化三转变”、提高居民生活质量的重大举措,符合广大人居群众的现实利益和长远利益,是建设和谐社区、落实***的具体体现。社区要高度重视。发挥敢于攻坚克难、勇于拼博奉献的精神,把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纳入今年工作的重点,拓宽筹资渠道,依靠民力、运用侨力、借助外力,积极筹集整治资金,增加资金投入,确保这一利民、惠民政策真正落到实处。明确分管领导和具体责任,保证整治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分阶段地进行,确保收到良好整治效果和实现年度整治的目标任务。要加强沟通协调,解决工作中碰到的问题,落实整治进度,对违反新区禁圈养规定和乱堆乱倒生活垃圾、工业垃圾、建筑垃圾的行为要严管重罚,一抓到底。

  加强教育,提高素质。人居环境整治是一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牵动全局的德政工程,要调动方方面面的积极性,动员全社会的力理参与,要继续抓好宣传教育,引导社区群众树立“社区是我家,美化靠大家”的意识,提高社区居民的文明素质和整个社区的文明程度。实现社区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努力建设管理有序、服务完善、环境优美、治安良好、生活便利、人际关系和谐的新社区。

篇2:河北省新农村建设政策

  河北省新农村建设政策(最新)

  河北省现在新农村建设只有试点,并没有大规模开始,今年内河北省才开始出台建设新农村旧房补偿和人口补偿。

  河北省建设新农村旧房补偿和人口补偿《国家宪法规定》选定认购新民居政策依据:严格按照《河北省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和《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选定认购新民居。严禁父(母)子(女)或爷(奶)孙(孙女)之间人为自行分户,多世同堂如为单子(女)相传也是一户;有两子(女)的户,待子(女)够政策规定的年龄后才可分户。

  选定认购原则:

  1、一户一宅。

  2、必须是示范区内村集体经济组织内的农户。

  3、不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农户。

  4、尊重历史事实。

  具体选定认购新民居办法:

  1、完全符合《河北省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和《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农户,按照一户一宅的原则,可享受本政策补贴选定别墅,政策补贴标准每户12万元,新民居认购价格每平米1200元。

  2、本户的评估总价加上政策补助不够认购130平米别墅又没有条件补齐差款的,可以选定100平米公寓楼房一处,评估资产带发放楼房钥匙是一次性退给本户,具备选定别墅条件的户自愿选定公寓楼可以满足本人意愿。

  3、对于违反《河北省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一户拥有二块宅基地或者多宅的,无论原有几处房产,只能选定认购一处别墅,其他房产按评估价格给与补偿,多出的宅基地依法收回复耕。

  4、对于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多子女户(1980年1月1日之后夫妻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子女均已结婚并在本村居住,新村内最多可照顾该户选定认购两处别墅,第三子(女)包括第三个子女在内以上的子女,照顾其新村100平米公寓楼。尚未结婚的子女待其结婚后,持结婚证、户口本向本村委会申请,可享受本条政策。结婚后,已享受本村购房补贴政策,又搬回男(女)方居住地,村委会有权收回新民居。

  5、有本村户口,无房产,且不再村内居住,长期在外工作的可享受分给100平米公寓楼政策。

  6、有本村户口尚未结婚的子女,男子在本政策执行的本年度内满22周岁的,可享受补贴政策认购别墅。由于女子涉及的是招婿问题,所以必须带结婚后,持对象户口迁入证明,结婚证等有效证件放可享受政策。本年度之后陆续满22周岁的本村户口男子,可按本政策执行,依据本人年龄,在政策执行的年度内,选定认购。

  7、凡是有2个子女以上包括2个子女的户。其中的女儿在20**年7月1日以后招婿的,持对象的户口迁入证明和结婚证均只能享受100平米公寓楼一处政策。

  8、对于本村的非农业户(只限整户,不对个人),在村内长期连续多辈居住目前仍在村内居住的且本户有宅基地证有房产的户,可照顾享受认定别墅政策。对于无宅基地证有房产的户,可照顾其100平米公寓楼一处。

  9、对本村的非农业户,不在村内居住,有宅基地证,有房产的(包括有宅基地证或有房产的)均照顾100平米公寓楼一处。无宅基地证,无房产的可照顾其按 成本价(1200元/平方米)购买100平米公寓楼。

  10、本村农户其子女已转非,尚未就业且未结婚,待其结婚后持结婚证及户口迁入证明项村委会申请可享受100平米公寓楼的照顾政策,该公寓楼不允许出租、出售,长期不住的(连续半年以上)由村委会收回。

  11、新民居位置的选定,按本村村民签订协议的顺序号进行,有证照经营的卫生所,商品铺,农家院,可优先选定。

  12、本政策正式出台后凡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超生的孩子不分男女今后均不享受本政策补贴。

  13、本政策正式出台后迁入示范区村街的户口(新婚迁入除外)不享受新楼选定认购政策。

  14、本政策正式出台日前约定俗成出嫁(招婿)的女(男),已形成事实婚姻无论其是否取得结婚证,户口是否迁出本村均不享受示范区选定认购新民居政策。

  15、本政策正式出台后,不管是否违反政策,买卖过户宅基地证的一律不享受本政策。

  16、自本政策正式出台后办理离婚手续的只能有一方可享受本政策,享受方由离婚双方协商或法院裁定。

  17、新农村建设过程中,不允许任何一户以任何理由重复享受补贴政策。

  18、本政策的最终解释权新农村建设指挥部办公室。新农村建设指挥部办公室

篇3:忻州市新农村建设农村养老保险办法(2019年)

忻州市新农村建设农村养老保险(暂行)办法
二OO七年一月三十日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快构建我市社会保障体系,建立健全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切实维护农民利益,维护农村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主义新农村,促进解决“三农”问题和农村城镇化的进程,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 农村养老保险由各级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和管理。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将农村养老保险列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和社会发展计划认真组织落实。
第三条 建立和完善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从本地实际出发,以保障老年农民基本生活为目的,坚持养老资金个人缴纳为主,集体补助为辅,国家予以政策扶持;坚持社会养老保障与家庭赡养相结合;坚持基本框架相对统一。
各级人民政府要根据农民收入水平和集体经济状况确定个人激费数额和集体补助比例,要体现党的政策和政府的温暖,有重点,有目标,稳步推进。

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是市政府主管全市劳动保障工作的职能部门,负责全市农村养老保险的统筹规划、统一管理、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县(市、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在同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本辖区农村养老保险工作。
第五条 按照政事分开的原则,市本级、县(市、区)、乡(镇、办事处)分别设农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隶属于各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理。
(一)农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为非赢利性事业单位,各级人事、编制部门可按市本级、县级6~8人、乡镇级1~2人核定人数,其人员工资、办公和业务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解决。
(二)每个村设农村养老保险代办站,其人员由乡(镇、办事处)政府指定村干部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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