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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学安全工作报告(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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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南中学安全工作报告(一)

  开学以来,我校安全工作在领导的关心和全体教师的共同努力下,我校全体领导教师齐心协力,在校舍紧张,资金缺乏的情况下,克服了重重困难,保证了教育教学工作的有序开展,安全教育的同步实施,学校安全工作井然而序,创造了学校制定的安全工作目标:“确保实现零责任事故,争取实现零意外事故”的安全工作目标,保证了学校的安全工作不给上级领导添麻烦,不给服务区的人民带来损失,不给学校的形象抹黑。现就我们的工作向中心学校作如下汇报。

  一、建章立制,让安全工作有规可依。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期初,我们制定了详细的安全工作制度,八月三十号,我们跟教师签订了《安全工作责任状》、《班主任工作职责》、《值日制度》,做到安全工作人人有心中有责;其次,我们还制定了《楼道安全管理办法》、《路队护送制度》、《返校回家签字制度》、《留守学生管理办法》、《食堂工作制度》,做到安全工作处处有规可依。

  二、详细记载,让安全工作有据可查。

  学校针对安全工作实际,我们在安全工作的细节上下功夫,我们强调,工作要做,做了要留下记号,最大限度地规避安全风险,我们有三种记录材料,值日领导记《校务日志》,值日教师记《安全工作记录》和《疾病晨检表》,政教主任记《政教处工作日志》,总务主任记《校舍安全记录》,分管校长负责食品卫生的各项记录,做到细节不放过,安全无小事,让安全工作有据可查。

  三、领导带头,让安全工作有样可学。

  安全工作重在细,我们们强调,安全工作,领导带头,管理干部以身作责,我们对老师的要求是“看着我们的干部做,干部怎么做,老师就怎么做”,给教师做榜样,按照“带着感情抓安全,身体力行抓安全”的要求,用制度、用纪律来激励和约束,尽量让人人能以校为家,以校为荣。我们全天候的教师监管,保证了安全的稳步实施。

  四、寻求配合,让安全工作齐抓共管。

  我们与派出所建立了长期联系的机制,派出所把罗铺片的警备室设在我们罗铺中学校内,形成警校联动的良好新形式,这对于我校安全工作的取得,有一定有促进作用。实现了治安与学校安全工作的良好互动,促进了安全工作的全面展开。

  我们还向家长发送了假期《安全工作简报》,让家长在假期督促学生的安全,关注安全,让家家明白安全工作的重要性。

  尽管如此,安全工作的成效是暂时的,我们准备以全部精力投入到安全工作中去,但存在的问题是多方面的,我们在庆幸这暂时的安全局面时,更多的是担心以后的工作,我们的校舍紧张,女生宿舍已成危房,这成了制约我们安全工作的一大障碍,但本着对罗铺人民负责的态度,我们没有推诿,没有等待,但毕竟问题依然存在,安全警报随时会拉响,为了建立安全工作的长效机制,我们恳请领导考虑,解决我们的实际困难,让我们看到希望,让罗铺人民的子弟得到安全,这才是解决安全问题的根本所在。

  **中学

篇2:乡小学安全工作信息报告制度

  乡小学安全工作信息报告制度

  1、发生一般安全事故或了解有与安全有关信息的,第一现场的责任人或知情人要及时将情况报告给该学生的班主任、学校值班领导,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态恶化。

  2、发生严重安全事故,学校在了解情况后,按照安全信息报送程序将安全信息报zz乡总校部。发生食物中毒或传染病疫情,还要报卫生防疫部门。

  3、发生安全事故的,班主任要及时通知家长到校,主动协助解决,不迟延。

  4、发生安全事故,为了保证学校稳定,做好安全教育工作,可以将情况向全体学生通报。

  5、班主任应将学校规定的学生到校和放学时间、学生非正常缺勤或者擅自离校情况、以及学生身体和心理的异常状况等关系学生安全的信息,及时告知其监护人。

  6、对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其他生理、心理状况异常的学生,班主任应当做好安全信息记录,妥善保管学生的健康与安全信息资料,依法保护学生的个人隐私。

篇3:小学(学校)安全工作信息报告制度

  小学(学校)安全工作信息报告制度

  为了加强安全监管,严格安全事故信息管理,及时、妥善地处置学校突发的安全事故,特制订本制度。

  一、区教育局负责学校安全事故信息收集、上报,并监督和组织学校信息报告管理工作。

  二、信息报告实行随时、逐级上报制度,如遇特殊情况可疑越级报告。

  三、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后,应立即向当地政府和和主管部门报告。各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主管领导,并按照相关预案和领导要求开展工作。

  四重特大事故从发生至终结信息报告,分为初次报告、进展报告、总结报告。

  1、初次报告。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伤亡人数,报告单位联系人员及联系方式,采取的应急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等。

  2、进展报告。根据事故处理的进展变化及上级的要求随时上报。报告的信息包括事故的发展变化、处置进程、事故原因的初步判断等。既要报告新发生的情况,也要对初次报告的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正。

  3、总结报告。报告事故的结论,对事故发生和处理进行总结,分析发生事故的原因,吸取教训,提出今后对类似事件的防范措施。

  五、信息报送原则。

  1、迅速: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时,最先发现或接到报告的学校和个人应在第一时间内向当地政府和区教育部门报告,不得延报。区教育局应在事故发生2小时内立即报告市教育局。发生一般事故时,学校应在2小时内向主管教育局报告,区教育局在接到报告后2小时内向当地政府和市教育局报告。

  2、准确:信息内容要客观翔实,不得主观臆断,不得漏报、瞒报、谎报。

  六、对报告工作不负责任,信息反馈不及时,有意包庇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造成事态扩展和严重后果的,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构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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