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经理人

附中党支部长效机制贯彻落实情况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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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中党支部长效机制贯彻落实情况自查报告

  为进一步巩固和扩大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使党员教育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和经常化,确保先进性教育常抓不懈,根据师专党委的要求,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和党员队伍思想实际,z师专附中党支部建立和完善了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长效机制。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有计划的组织党员进行集体学习集中培训

  1、加强对党员进行经常性教育,本学期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一次,会上各位党员结合半年来的工作实际及个人工作、思想情况,对照“***”重要思想和章程的要求,从党员的党性、党风、党员先进性等方面,检查、总结,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统一思想认识;召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一次,各位委员认真反思,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明确了努力方向,促进了工作开展。本学期要求广大党员研读《给教师的一百条建议》,并进行一次知识竞赛活动。本学期聘请了师专党委分管领导工会主席秦延琏面向全体教师做了以“贯彻六中全会精神,创建和谐校园”为题的党课。本学期组织全体党员开展了“净化校园,从我做起”的主题实践活动。本学期共组织五次全体党员组织生活会,第一次10月8日,传达师专党委组织的支部书记会精神;第二次11月10日听党课;第三次12月7日,讨论张燕燕、何繁荣党员转正;第四次12月15日,接受论李卫东、尹连富、张学香为*预备党员;第五次20**年1月17日,检查、总结,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统一思想认识。

  2、政治学习主要内容有:学习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边廷涛校长主讲;贯彻落实和谐社会理论,创建和谐校园,秦延琏主讲主席;学习苏霍姆林斯基教育思想,赵军老师辅导;学习魏书生的教育思想,看录像。

  3、建立专家学者、先模人物和领导干部等组成的党员教育师资队伍,积极参加党校工作,并把基层党员干部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总体规划。

  4、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加强师生思想政治教育,本学期举办z师专附中“落实六中全会精神,解读校园和谐”的征文活动。活动共收到征文37篇。论文展出交流后,评选出了一等奖三名、二等奖五名,三等奖10名。

  二、组织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和主题实践活动

  (一)积极开展争先创优活动,有方案,有经验、有考核,人人参与,坚持精神和物质奖励相结合。

  1、活动内容。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学习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构建和谐社会及教育行风建设、师德建设;学习章程,坚定信念,立足岗位、发挥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学习*同志关于社会主义“荣辱观”——八荣八耻,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大力宣传,学习优秀党员事迹。

  2、活动要求。每名党员至少联系一名教工,帮扶一名特困生,帮教一名有问题学生;任课党员带头讲好一节公开课,参加一项科研课题或者上交一片高质量教研论文,各任课党员所任学科成绩在全区统考或者城区学校联考中要有明显提高;在学校第一个五年计划中,每位党员在各自的岗位上,起模范作用;每位党员写一篇质量较高的学习心得体会;每位党员帮扶特困生,不仅在学习上帮助,在思想上也要关心其进步;帮教问题学生,与班主任常沟通,做好转化工作,谈话每学期不低于两次;联系教工,主要了解教职工的思想、生活、工作、学习等情况,并做好思想工作,为学校稳定和谐,健康发展贡献力量;、填写好有关资料和记录。

  3、方法和措施。党支部加强领导,制定方案,组织好活动;加强检查、指导,每学期总结一次;各项活动中取得的成绩作为年终评比的一项重要内容;与教育教学活动相结合,克服时间紧,任务重的困难。

  (二)组织党员积极开展主题实践活动。

  1、活动要求。开展“净化校园,从我做起””主题实践活动,要求党员发挥先锋带动作用,增强广大党员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的意识,体现党员的先进性;增强奉献在岗位、爱校从身边做起的意识。

  2、活动目标。在主题实践活动中进一步增强党组织的影响力和凝聚力,使广大党员受到教育,从而进一步增强党性;为校园之美做实实在在的事情。

  3、活动内容。通过本次活动,使学校环境卫生质量得以提升,全校师生保护校园环境的意识得以增强,进一步营造干净整洁的校园文化氛围。组织党员积极参与校园卫生,对校园的环境进行卫生清扫,并定时进行保洁,并对广大师生进行卫生、环境保护方面等知识的宣传。

  4、活动时间。20**年3月开始至本学期结束。

  三、坚持每年一次的专题组

织生活会制度,坚持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20**年1月18日专题组织生活会方案如下。

  会议主题:学期思想工作总结,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会议要求:结合半年来的工作实际及个人工作、思想情况,对照“***”重要思想和章程的要求,从党员的党性、党风、党员先进性等方面,检查、总结,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统一思想认识。

  与会人员:党员:zz

  会议时间、地点:20**年1月18日下午4:15在二楼会议室进行。

  会前准备:安排好发言顺序,将会议要求通知到每一个党员。

  会议程序:书记主持会议,讲明主题及要求;会议开始,每个党员按照准备好的发言提纲,逐个进行对照检查和自我批评;党员互评;党员填写《民主测评表》。

  四.坚持党员结对帮扶困难群众或困难学生制度

  具体情况如下:

  党员姓名 困难学生 问题学生

  五、推行公开承诺制度

  为巩固和扩大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建立健全保持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先进性的长效机制,深入扎实地推进党的先进性建设,师专附中党支部认真实施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公开承诺制度

  (一)基层党组织承诺内容

  1、以*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落实***。

  2、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征求意见,关心服务党员群众。

  3、对照学校《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目标管理考核标准》,针对自身问题,认真制定整改措施,提高工作效能。

  4、按照校党委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各项创建措施,为构建和谐校园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党员承诺内容

  1、理想信念坚定,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

  2、坚持集体主义的道德原则,在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等公民基本道德规范上作出表率。

  3、教育教学目标明确、态度端正,勤奋刻苦,成绩优良,为人师表。

  4、积极参与社会工作,热情为师生服务,实事求是,多做实事,谦虚谨慎,不骄不躁,吃苦在前,享受在后。

  5、自觉学习法律基本知识,做到知法、懂法和模范守法。模范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敢于批评和自我批评。

  六、坚持党员干部深入调研、领导干部定期接待群众制度

  1、支部书记及班子成员坚持调查研究,20**年写出调研报告一篇《加强师德教育,建立和谐的教师队伍》。

  2、确定领导干部定期接待群众日。每周二、三为校长、书记固定接待日时间,同时明确告知大家,其他时间亦可随时沟通。学校特开辟“QQ群”方便教职工。

  七、认真落实“两推一公示”等各项制度,健全落实民主公开集中推荐入党积极分子制度。

  附中支部坚持“两推一公示”制度,努力建设一支素质较高、数量较多、结构合理的入党积极分子队伍,为发展党员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严格执行《章程》规定的党员发展工作程序,坚持入党自愿、个别吸收的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促进发展党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1、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由附中党支部组织本支部全体党员和群众代表对申请入党人员进行无记名投票推荐,根据推荐情况、本人现实表现研究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必须经过一年以上教育培养,方可列为发展对象。对研究确定的发展对象,书面形式向党员群众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2、公示内容主要包括发展对象的基本情况、党员群众推荐情况和培养考察情况及其他需要公示的内容,时间一般为7天。群众对发展对象如有异议或意见,可向党支部或上级党组织提出。我们附中党支部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认真调查、核实、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向群众反馈。附中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时,要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表决时,应当场投票、计票、公布结果。支部大会讨论两个以上的人入党时,必须逐个进行讨论,一并投票表决。

  3、坚持发展党员政审、预审、审批制度。确定发展对象前,党支部一定对其进行政治审查,了解其入党动机、个人历史、政治表现,特别是在重大政治问题上的表现。确定预备党员时,将发展对象的入党申请书、“推优”材料、培训考试、政审材料、公示情况等有关材料,报党委组织部进行预审;审查合格后由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后报师专党委审批。

  4、是坚持发展党员谈话制度。在审批预备党员前,党支部要与发展对象逐个进行谈话,了解其对党的基本知识的掌握情况和对党的认识,进一步考察入党动机。坚持党支部负责人与新党员谈话制度,每年谈话的数量不少于新发展党员总数的二分之一。

  5、健全预备党员教育管理制度。对每一名预备党员,都应及时将其编入党支部,参加党的组织生活,进行深入教育和考察。对调动工作的预备党员,及时将其档案材料转入。对刚毕业的大学毕业生预备党员,及时转到附中党支部,加强教育管理。预备党员预备期满,经考察已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及时办理转正手续。

  八、规范组织建设

  1、抓好党组织班子建设,班子健全,分工明确,结构合理,团结协作,各司其职。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严格支部会议制度、办公会及办公扩大会议制度等,坚持每周一次例会,凡属重大问题,都坚持集体研究决定。

  2、落实党员管理措施,本学期召开支部委员会两次,全体党员会五次;认真进行民主评议党员,倡导民主监督,党员联系群众分工明确,党员定期汇报制度健全。

  3、履行组织发展职责,党员发展工作严格程序,坚持标准,保证质量,发展党员会议记录、档案材料等规范、齐全,新发展党员中教育教学及管理一线、35岁以下青年、高中以上文化的达到70%,妇女达到23%。本学期有五名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党基培训,有两名预备党员转为正式党员;有三名积极分子发展为预备党员,一切程序严格进行。

  九、积极开展“七个一”活动

  为深入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充分发挥党员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先锋模范作用,影响和带动全校教职员工奋发进取,扎实工作,形成人人想发展、人人为发展、人人促发展的氛围,推动各项工作的健康发展,附中支部积极开展“七个一”活

动。活动方案如下:

  1、汇报一次思想。对附中支部全体党员实行规范管理,安排参加支部组织的活动,要求每个党员要按时参加支部组织的各种活动,每月向支部进行一次思想汇报。

  2、提一条建议。每个党员要结合自己在工作中积累的一些好的经验和做法,为附中支部快发展、大发展提出一条意见和建议。

  3、传递一份信息,每个党员要发挥电视、报纸和网络的优势,及时为附中反馈或

  提供一条有价值的学校发展、教学管理、总务后勤管理等方面的信息。

  4、引进一项教学方法。每www.pmceo.com个党员要把自已所学到的教学经验、或适合附中教学实际的教学方法,引进到附中来,为附中教学质量的全面提高,早日建设成地方一流名校贡献一份力量。

  5、推荐一个好的学生到附中就读。每个党员要利用亲缘关系,接触到的新同学、战友和朋友关系,推荐一个品学兼优的学生到附中就读,为附中知名度的全面提升做一份贡献。

  6、奉献一片爱心。每个党员要关心附中的弱势群体,主动参加扶贫解困、助学助残等行动,要求每个党员至少和两名贫困学生结对,以捐款捐物谈心等形式奉献自已的一片爱心。

  7、带好身边一帮人。每个党员要增强先锋的意识,成为各自岗位上的一面旗帜,在工作生活中,充分发挥自身模范作用,勇于当先锋、打头阵、做表率,以实际行动树立附中人人的良好形象,影响和带动身边人。

  十、实施党员“亲情式”管理制度

  附中党支部结合实际,制定实施党员“亲情式”管理制度,并广泛宣传,使每一名党员都了解“亲情式”管理。具体内容如下。

  1、将以人为本的理念引入党建,本着“党员为本、真情关爱、激活内力、共促和谐”的原则,采取政策引导与资金扶持、面上帮扶与重点救助相结合的方式,对党员政治生活、事业发展以及日常生活等各个方面,实行全方位、立体式的“亲情式”关怀。

  2、转变党员教育管理的理念和方式,树立和落实以人为本、以党员为本的理念,寓教育管理于关怀服务之中。从政治上、工作上、生活上关心党员。强化党员对党组织的认同感、归属感,激发党员的先进性,营造和谐的党群干群关系。

  3、为党员过好“政治生日”。把党员入党日期作为党员的“政治生日”,以党总支(支部)为单位,为党员寄送“政治生日”贺卡,在党员“政治生日”时,开展以党员重温一次入党誓词、党员向党组织汇报一次思想、党组织帮助党员解决一个以上具体问题为主要内容的“三个一”活动。

  4、结合实际,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党员培训工作,进一步统一思想,增强党员的政治素质,更新观念,建设高素质党员队伍,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5、为基层党组织订阅党报党刊,保证党员及时了解党的方针政策,第一时间阅读到党内的有关文件。

  6、及时了解困难党员及其家庭情况,建立联系制度,采取就近原则,实行“一对一”帮扶活动,为困难党员解难事。基本做到三到位:政治关怀到位、生活照顾到位、工作落实到位。

  7、认真做好困难党员的走访慰问工作,认真调查摸底,详细掌握困难党员家庭情况,把党的温暖传递到党员心中。

篇2:医院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实施细则

>  z医院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实施细则

  医字[20**] 16号

  各科室、门诊部:

  为了贯彻落实***市纪委关于"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必须经集体讨论作出决定"的制度(以下简称"三重一大"制度),实现决策科学化、规范化、民主化,结合我院的工作实际,加强对"三重一大"事项的管理,特制定本细则。

  一、"三重一大"事项的议事内容

  一重大事项议事内容

  1、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机关建设、队伍建设和其他行政工作的重要改革方案、措施的制定和调整,并结合我院实际,研究提出落实执行的具体意见和措施。以及推荐申报地市级以上表彰的先进个人或先进集体的决定。

  2、单位的发展规划、重大改革措施以及实施方案的制订和调整,工作计划和年度工作报告的审议制订。

  3、单位年度财务预算、决算的制定和调整;

  4、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突发事件的处理;

  5、研究决定涉及群众、单位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

  6、金额较大的国有或集体资产的处置,包括土地、房产、资产的购建、租赁、转让等。

  7、其他应当提交院长办公会或党政联席会议集体讨论的重要事项。

  二重要干部任免议事内容

  1、讨论研究医院领导班子自身建设方面的重大事项,领导班子成员的分工及调整等方面的重要问题;

  2、讨论研究医院中层干部的任免建议;讨论研究对党员、干部、职工的奖励和处分的建议;讨论研究对党员、干部、职工的教育、管理和工作监督中的重要问题;

  3、讨论研究市公开招聘人员的计划及分配;讨论研究职能科室工作人员、医务人员、工勤人员的岗位调整。

  三重大项目议事内容

  1、医院范围内的基本建设项目安排、市医院迁建项目的组织实施,涉及医院发展及职工福利等有关方面重点项目的安排;

  2、不动产购置,较大房屋修缮项目安排,大宗物资、设备采购,工程项目招投标等;

  3、各项对内外合资、合作、融资、担保等项目。

  四大额度资金的使用议事内容

  1、各类专项资金的安排、使用与管理;

  2、单位5万元以上的单项、重要支出项目;

  3、其他10万元以上的大额度、重要资金的安排使用;

  4、讨论研究党风、政风、行风、纪律检查工作和廉政建设中的重要事项和重要工作。讨论研究医院各项制度的建立完善和落实方面的工作;

  5、研究讨论其他需要医院党总支研究决定的重大事项和重要工作。

  二、院长办公会、党政联席会议议事规则

  1、院长办公会议参加人员:院长、副院长;办公室主任列席参加,并负责做好会议前期议题的准备工作和会议记录。

  2、党政联席会议参加人员:总支书记、总支副书记;医院行政领导班子成员。

  3、会议召开的时间:院长办公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如遇特殊情况可由院长提出随时召开。党政联席会议可以根据情况临时召开。

  4、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重大事项和重要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

  ⑴确定会议议题。议题一般应由院长或副院长提出,其中由副院长提交的议题会前须与院长沟通并确认。有关职能科室提出的议题须填写议题安排表,由院长确认;职能科室提交的议题由科室负责人汇报,并提交会议审议材料。

  ⑵会议准备。会议研究讨论的议题和主要内容材料,由分管领导和相关科室准备。对重大问题和重要工作,会前要作好充分的调查和准备及协调,形成比较成熟的意见。院办公室负责按提交的议题列出会议议程,会议前送院长审议后,拟定院长办公会议议程。会议的召开时间应提前通知相关参会成员。

  ⑶会议讨论和决定。院长办公会由院长主持,实行一事一议。正副院长应全部参加,不得无故缺席。会议内容的相关题目应由分管院长作简要说明,成员应充分发表意见,在集体讨论后,对决定的问题要明确表态,表示同意或不同意,最后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由院长作出决定。

  ⑷根据会议的需要,院长办公会议可请相关科室负责人列席会议,列席人员可就相关议题充分发表意见,但无表决权。

  ⑸会议应作好记录。会议记录应使用专用记录本,写明会议名称、时间、主持人、参会人员以及会议讨论情况,形成最后决定意见。重大事项应形成会议纪要。

  ⑹对发生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来不及召开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的,可由院长按上级要求,灵活处理,事后应及时向其他成员通报情况。

  三、组织实施

  会后应及时将会议决定,落实分管领导组织实施,并明确处理的时限、责任及要求。组织实施及处理的情况须在下一次院长办公会上通报。

  四、纪律监督及相关要求

  1、经医院集体研究作出的决定,院领导班子成员必须坚决执行,个人无权改变。对集体研究的决定,成员个人意见被否决后,允许保留,但在没有作出新的决定之前,必须认真执行院长办公会的决定,对不遵守、不执行集体决定,给工作造成损失的,按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2、参会人员要严格遵守会议纪律和保密规定,除经会议决定同意公布的以外,不得向外传播或泄露会议内容、讨论及决定情况,违者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坚持重大事项决策充分征求意见、集体决策,坚持中层干部任免组织考察、集体决定,坚持重大项目安排集体讨论、民主决策,坚持大额度资金使用会议研究、绩效评价,保障决策方式透明、权限清楚、程序规范,有效避免决策的重大失误,实现决策的科学化、规范化、民主化。

  4、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对医院"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监督、监察,及时上报有关事项。

  5、本制度的执行情况将列入领导班子成员年度工作考核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

篇3:医院委员会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

  医院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明确我院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责任,根据北京市卫生局《关于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施细则》,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必须坚持以*理论、“***”重要思想和党的基本路线为指导,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坚持从严治党、以严治政;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立足教育,着眼防范;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第三条 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必须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要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党政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业务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紧密结合,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促进三个文明建设。

  第四条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指我院党政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应当承担责任的制度。

  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主体为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党委书记、院长为我院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

  第二章 责任范围和责任内容

  第五条 院党委对全院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

  (一)党委书记、院长对全院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对党委委员、副院长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以及分管部门、科室及其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二)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副院长对分管的部门、科室及其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第六条 各党支部、各科室领导班子对本支部、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

  (一)支部书记对本支部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对党支部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二)科主任对本科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对本科领导班子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科副主任根据分工,对分管科室班组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第七条 各处(室)处长(主任)对本处(室)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副处长(副主任)协助处长(主任)工作,对本处(室)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

  第八条 院党委、院领导班子及各处室的领导、各科党支部及科领导在党风廉政建设中承担以下领导责任:

  (一)认真贯彻落实北京市卫生局党组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每年召开1-2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认真分析我院党风廉政建设状况,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部署工作任务,下达责任目标并组织实施,做到年初有布置,年中有检查,年底有总结。

  (二)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理论和“***”重要思想,学习党风廉政法规,增强党员、干部廉洁从政和遵纪守法的意识。

  (三)根据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政策法规制度,针对我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具体情况,制定党风廉政规章制度,并督促落实。

  (四)结合管理和业务工作,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管理机制、监督机制,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五)履行监督职责,对各职能处室、临床医技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情况组织检查考核。

  (六)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按照规定选拔任用干部,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七)领导和组织本单位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查处违法违纪案件、纠正行业不正之风,支持执法执纪机关依法履行职责。

  第九条 医院党委书记、院长在党风廉政建设中承担以下领导责任:

  (一) 根据上级领导机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要求和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需要,每年至少召开两次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题会议,进行具体研究和安排。

  (二)组织党风廉政建设的检查、考核,督促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和规章制度的落实。

  (三)加强组织协调,及时排除工作中的阻力和干扰,支持执法执纪部门依法履行职责。重视信访工作,着重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

  (四)组织召开本级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参加科室的领导班子的民主生活会;检查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和领导班子成员廉洁从政情况,执行谈话制度,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针对存在的问题督促整改。

  第十条 医院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副院长在党风廉政建设中承担以下领导责任:

  (一) 协助党政正职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具体负责责任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二) 加强对责任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督促、指导所分管部门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采取有效措施,保证上级机关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在所分管部门得到落实。

  (三) 及时解决分管部门工作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纠正不正之风,支持查处违法违纪的案件,并及时向主要领导汇报。

  (四)组织责任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检查考核,参加分管部门的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解决党风廉政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第三章 责任考核

  第十一条 建立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制度。

  (一)党委负责领导、组织全院中层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考核工作。考核工作与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工作目标考核相结合,每年进行一次,必要时也可以组织专门考核。

  (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具体考核工作由党办、人事、纪检监察等部门负责。考核的结果要作为对领导干

  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对成绩突出的应给予表彰、奖励;考核中发现问题,应限期改正,并上报结果。

  第十二条 建立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报告制度。

  (一)我院党委、纪委就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写出专题报告,每年向市卫生局党组、纪检组报告一次。

  (二)院级领导干部在每年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和年终述职报告中,如实报告个人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和勤政、廉政情况。

  第十三条 建立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民主评议制度。

  (一)党办、纪检监察、人事处负责对院中层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民主评议工作,并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

  (二)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和民主评议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可以单独进行,也可以与每年度考评、干部考核、民主测评等结合进行。

  第十四条 建立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制度。

  每年党办、纪检监察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进行1-2次检查。

  第四章 责任追究

  第十五条 对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应追究责任,实行责任追究,应严格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及有关程序的规定办理;组织处理由组织人事部门负责,纪律处分由纪检监察部门负责。

  第十六条 领导干部违反本实施细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组织处理或党纪处理。

  (一)对直接负责的部门发生明令禁止的不正之风不制止、不查处或者对上级领导交办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范围的事项拒不办理,或者对严重违法违纪问题隐瞒不报、压制不查,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二)直接负责的部门发生重大案件,致使国家、集体发生重大经济损失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造成恶劣影响的,责令负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辞职或者对其免职。

  由于管理混乱,致使国家、集体财物被大量贪污,造成重大损失的,对负有主要领导责任者,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处分;负有重要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者撤消党内职务处分。造成巨大损失的加重处分。

  (三)违反《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的规定选拔任用干部,造成恶劣影响的,给予直接领导责任的主管人员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提拔任用明显有违法违纪行为者的,给予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四)授意、指示、强令下属人员违反财政、金融、税务、审计、统计等法律法规,弄虚作假的,给予负直接领导责任的主管人员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五)授意、指使、纵容下属人员阻挠、干扰、对抗监督检查或者案件查处,或者对办案人、检举控告人、证明人打击报复的,给予负直接领导责任的主管人员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六)对配偶、子女、身边工作人员严重违法违纪知情不管的,责令其辞职或者对其免职;包庇、纵容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具有上述情形之一,需要追究政纪责任的,比照所给予的党纪处分,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七条 实施责任追究,要实事求是,分清集体责任与个人责任,主要领导责任与重要领导责任。

  (一)主要领导责任者,是指在其职责范围内,对直接主管工作不负责任,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对造成的损失负直接领导责任的人员。

  (二)重要领导责任者,是指在其职责范围内,对应当管理的工作或者参与决定的工作,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对造成的损失负次要领导责任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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