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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染温情:读余华《许三观卖血记》有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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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血染”的温情--读余华《许三观卖血记》有感

  (吴江农商行:徐筱)第一次读余华的作品是《十八岁出门远行》,我那时候十八岁,恰巧我也是十八岁,第一次离开家乡吴江独自去浙江远行的。我记得那是在一个乡村旅店,窗外淫雨霏霏,暮色四合,我孤独的躺在床上捧着《十八岁出门远行》,一次的阅读,我就喜欢上了余华的这种笔调,我就喜欢上余华的作品。余华,浙江海盐人,1960年4月3日生。余华的父亲是山东人,母亲是浙江人,父母都是牙医。余华1977年高中毕业后待业。从1978年开始当了5年牙科医生,在工作之余,余华迷恋上写作, 25岁那一年,他写出了《十八岁出门远行》。我从最初《十八岁出门远行》开始,以后不断的阅读余华,从《活着》、《偶然事件》、《此文献给少女杨柳》到《世事如烟》、《在细雨中呼喊》、《许三观卖血记》、《兄弟》……

  我特别喜欢《许三观卖血记》,《许三观卖血记》由上海文艺出版社20**出版,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

  许三观是从乡下到城里丝厂打工的送茧工,他第一次好奇之下跟村里来的俩老乡同去卖血,用卖血的钱,娶了活泼漂亮的油条西施许玉兰。

  许玉兰终生的是非都集中在一个人身上,这就是她婚前的相好何小勇。是许三观横插一脚用八角三分钱的零食和几瓶黄酒几条烟,骗了玉兰蒙了她爹,把何小勇挤下了通往婚姻殿堂的独木桥。

  当人们纷纷议论三个儿子中的老大许一乐越看越不像他爹许三观越看越像是何小勇的儿子的时候,许三观应该为自己年轻时棒打鸳鸯的错误深刻反省!他没有,他觉得自己冤得很,他开始“惩罚”许玉兰。他的惩罚不过是骂几声打几下重活不再帮忙干,日子还是得过,许三观还是挣钱养家,还是把厂里发的手套戴回家给许玉兰织线衣,一乐甚至还是他最看得上的儿子——只是想到这儿子真实不是自己的,免不了抹几把眼泪。

  如果一乐不为弟弟三乐打破了方铁匠大儿子的头,也许,许三观一家是可以和乐地过下去的。一乐打破了别人孩子的头,人家伤得很重,在医院里等着救命钱,这钱,得未成年人一乐的父母来承担。许家不富裕,所以许三观不乐意了。他说我已经免费为何小勇养了九年儿子,这回他儿子闯祸了,这钱得他这个亲爹掏。不讨论法理,我理解许三观的心思,他憋屈之外他还穷,如果不是穷,他大概不会找何小勇要这钱。这只是我的猜测,实际上他要许玉兰去找了何小勇要钱。

  许玉兰没要回来钱,这也是合乎逻辑情理的。人在不幸中总是主意叠出,许玉兰气极哭极闹极之后,采纳了旁观者的建议,委派她和何小勇的儿子许一乐上生父何小勇家要这笔闯祸补贴。一乐仍然没要回来钱,这还是不是合乎逻辑情理我就不大清楚了。

  事情的结果是,许三观恶狠狠地咒骂了何小勇之后,第二次去卖了血,挽救了被方铁匠拖走做抵押的财产,保全了建之不易的家。

  许三观和他的家人后来一起经历了三年自然灾害,在极度的困难极度的饥饿中,他又一次去卖了血,只为给孩子们一顿饱饭;又一起经历了*,对被打成妓女的妻子,他选择了力所能及的不离不弃,某天给在街上打扫的许玉兰送饭时,埋在白米饭下面的几块红烧肉几乎让我垂涎欲滴!多纯朴的智慧,多纯朴的爱!

  许三观一生中最大规模的卖血行为是由下乡的一乐患了肝炎引发的。一个非亲生而胜亲生的儿子,命在旦夕,一个年过不祸的单薄父亲,毅然决定,卖血治好儿子。十天之内,卖了四次四百毫升的血,其中一次几乎失血丧命。我没有去想这样的事情现不现实,我就是很高兴看到许三观活了下来,治好了一乐的病,陪着儿子们长大,看着他们成家立业,后来还活了很久。

  余华给了我们一个温情的结尾,似乎验证了好人有好报的古话。我们可以想见,这个结尾也是我们想要的。

  不管是《十八岁出门远行》中年轻懵懂、义气风发出门闯荡的“我”,还是《活着》中败掉家里的一百多亩地由地主沦为农民的福贵,还是《许三观卖血记》里多次卖血的许三观,抑或是《兄弟》中拣破烂拣成亿万富翁的弟弟李光头和最终被生活所迫为做广告注射激素致死的哥哥宋光,他们身上都有一个共同点——在他们的一生中都做过穷人,都受过生活的煎熬。余华把人和人之间的那种残酷状态(萨特说,他人即地狱),用一种非常潇洒的轻松情调来描述,更让人对人性的丑恶有了切肤之痛,对善良、温暖更有了深深期盼。

  在余华的作品中,我们看到了与如今风靡的偶像剧里完全不同的生活和人生。这些人,许三观们的地位底下,文化底下,但道德素质并不底下;他们的家境贫穷,生活贫困,但意志并不匮乏;他们的语言粗俗,行为卤莽,却让人感觉到了真实和可信!——这才是中国的农民:勤劳、善良、勇敢、憨厚、可爱、率直、知足、知恩图报!这让我看到这次四川汶川震灾中很多善良的农民他们不顾小家,舍己为人的高尚品质!

  在北大读过书的范跑跑,面对这些普通百姓,他不知道内心深处会不会深处“羞耻”二字。时代在发展,社会在进步,我们的繁荣进步,应该是普世的,让许三观不需要再卖血,我们不能再看到佝偻着身子的许三多在寒风中等着采血,我们的盛世不应该建立在许三观们的“卖血”上。

篇2:《许三观卖血记》读书有感(一)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有感(一)

  余华的作品《许三观卖血记》叙述的故事发生在中国南方的一个小城市,背景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从上个世纪五十年代的大跃进到*、*时代。作者用细腻与遒劲有力的文风、生动感人的笔调和精巧的讽刺手法,写出了新中国的大历史背景下“小人物”许三观通过卖血勉强维持生计的故事。

  余华的《许三观卖血记》是底层中国人生活的真实写照,在文学赖以生存的人道主义、时代的批判和诙谐的格调中做得游刃有余,侧面审视了中国的近代历史,揭露了在那个错乱的社会体制下人物个性的泯灭。许三观追求自由平等--余华笔下的许三观面对绝境时的挣扎与斗争,与土耳其作家亚沙尔·开摩尔·和泰国作家皮拉·苏哈笔下的人物相似,都非常率真直接。

  外国的许多作品中的人物为了追求平等,常常选择死亡。海涅赞美死亡,认为死亡是唯一的平等,他认为“生活是痛苦的白天,死亡是凉爽的夜晚。”十二世纪的非洲北部的诗歌中这样写道:“可能吗,我,雅可布-阿尔曼苏尔的一个臣民,会像玫瑰和亚里士多德一样死亡?”许三观是一个实实在在、有血有肉的人物,他一生都在追求自由和平等,甚至为了生活耗尽了最后一滴血,但他没有通过选择死亡的方式来获得尊严,而是一直在与绝境斗争着,从未放弃生存的意志。

  这部作品中作者没有运用华丽的语言,也没有用匪夷所思的故事来打动读者。《许三观卖血记》中的语言朴实无华,所有的人物关系和故事发展都水到渠成。许三观的几次卖血分别是为了娶亲、赎回被人拉走的家中物品、款待贵客、一家人的生存、救重病的儿子,最后一次想卖血是为了吃炒猪肝、喝黄酒。头几次卖血是为了生存、不被饿死,最后一次是为了一种新的自主权。这种略带讽刺的幽默手法,营造了一中充满悬念的戏剧性。作品渗透的契诃夫式的悲悯情怀,向大家展示了20世纪中国社会的集体悲剧,让人掩卷长思、感慨不已。

  许三观为了救治得了重病的儿子一乐,从家来到一乐所在的上海医院,一路上卖了好几次血,这点让人尤为动容。虽然一乐不是他的亲生儿子,他却冒着生命危险来救他。此时的许三观已不再是个“小人物”了,而是散发着伟大的人性光辉的“大人物”。从社会地位来看,他是渺小的;但在人文精神上,他又是伟大的。结尾一家人其乐融融地吃炒猪肝、喝黄酒,属于他们的美好生活终于来到了,许三观说:“我这辈子就是今天吃得最好。”我想,这应该是他这一辈子最幸福的一天了。

  生活,总是朝着美好的方向前进的。正如许三观生活的苦尽甘来,我们一直是向着太阳出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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