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经理人

物业管理公司员工处罚规定(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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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物业管理公司员工处罚规定(三)

  处罚过失类别分为轻微过失,中度过失和严重过失三类。

  轻微过失

  1、无故迟到或早退。

  2、随地吐痰,乱扔纸屑、杂物及各种不卫生行为。

  3、当班时不按规定着装、修饰、不佩戴胸卡,衣着不整洁。

  4、工作时哼歌曲、吹口哨、跺脚,在办公场所有客户在场时双手叉腰、交叉胸前或插入口袋、整理头发或衣物、抓痒、挖耳、抠鼻孔、化妆、照镜子、敲桌子、打响指等有失职业风度的动作。

  5、非当班时间,无故在别墅内和工作场所逗留闲逛。

  6、因责任心不强失职,造成百元以内公共财产损失。

  7、不按公司规定着装。

  8、当班时吃东西,不按规定时间就餐。

  9、在禁止吸烟区吸烟。

  10、违反安全守则及规定,性质轻微,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11、不遵守员工餐厅、宿舍、浴室的有关规定(情节严重的按重大或严重过失处理)。

  12、工作效率差,引起客户明显不悦的。

  13、当班时不接受领导的合理安排,不与同事协作、合作共事。

  14、轻度违反公司其它规定。

  15、轻度违反工作规范的任一条款。

  16、工作餐时,浪费粮食,初次违犯者。

  17、违反工作守则中的各项条款。

  18、所犯错误与上述条款的性质类似,按此类条款处理。

  中度过失

  1、无故旷工,怠工或拒绝工作。

  2、当班时串岗、闲聊、干私事、打私人电话。

  3、私藏公司物品、工具、材料、设备、器材等。

  4、拾遗不报占为已有。

  5、未经同意更换班次。

  6、有意违反公司规定,不能服从直接主管安排,不能完成公司指定的临时性工作。

  7、发现公司财物受损、丢失,不管不问或谎报消息。

  8、超过工作范围与宾客过份亲近,谋取私利。

  9、因工作失职,造成宾客或公司财物被盗、损坏。

  10、因维修、保管、供应不善等责任造成工作重大损失和影响。

  11、与宾客或同事争吵,粗言秽语,编造传播有损公司和员工利益的谣言,挑拨关系,无事生非。

  12、未经批准,私自进入别墅或公寓屋内,擅自使用屋内设施。

  13、工作中违反操作规程,造成五百元以上千元以内的财产损失。

  14、重度违反公司其它规定。

  15、严重违反公司制定的安全守则的任一条款。

  16、在工作时间外,从事赌博、色情活动,被公安部门罚款教育的。

  17、工作期间偷打声讯信息台,用电话聊天的,或者参加电台举办的有奖问答等娱乐节目的。

  18、所犯错误与上述条款的性质类似,按此类条款处理。

  严重过失

  凡符合下例之一者,公司将按解除劳动合同中第十二项,第三十九条办理,并不给予经济补偿。

  1、一个自然年度内连续旷工3天,或累计旷工5天。

  2、提供医院虚假证明,骗取病假或医疗期,达到3天的。

  3、被公安部门刑事拘留1天。因不履行法院判决,被法院强制执行拘留3天。

  4、触犯国家法律,被法院判定有罪,并被判刑者。

  5、以工作之便,利用为客户提供服务、日常采买或为公司购置物品,私自索要或接受对方现金回扣、实物馈赠,现金数额达到300元(含)以上,实物价值折合500元(市场零售价)以上。

  6、在自己岗位工作的权限之外,承诺并实际对外出租公司的车辆、物品,数额达到300元。

  7、私自开具租单,为住户提供房屋租赁,所收租金或佣金窃为己有,数额达到300元以上。

  8、因自己工作出现重大失误,造成公司负有管理责任的重大火灾、刑事治安、交通事故的发生被上级和相关部门追究责任,财产直接损失在1万元以上。

  9、拒绝自己主管人员的日常工作按排,不能完成当日的工作任务,影响住户正常生活,对公司的的声誉造成严重的损害。

  10、隐瞒事实真相,在与公司相关业务或自己岗位相关联系的经济实体内,并经工商部门批准注册,担任法定代表人。或成为该组织的股东,或从事与自己岗位技能相关的第二职业,并取得一定的经济收入。

  11、擅离工作岗位,或出现工作失职的其它情形,超越自己的权限范围,违反操作规程,或遇紧急情况未采取正当措施,个人负主要责任,给公司直接造成3000元以上的重大损失。

  12、诋毁公司内他人声誉,无中生有,搬弄是非,经民事诉讼,法院裁定事实成立,负有重大责任者。

  13、道德败坏,品质低下,自己的私欲和不当利益未得到满足,故意编造谣言,以匿名信的形式和口头传播散布等方式,经相关部门来查,认定查无实据,但却对公司正常的工作造成恶劣影响,并对当事人造成事实伤害。

  14、当班时有任何在公司内赌博、侮辱、殴打宾客、同事、聚众斗殴、酗酒滋事行为之一者。

  15、占用、故意毁坏公司财物300元,盗窃公司或他人财物100元以上者。

  16、上班期间查询股票价格,买卖交易股票,并已经过部门警告一次,仍继续不改者。

  17、泄漏公司重要机密。

  18、涂改公司各种原始记录、帐单、单据,从中牟利200元以上。

  19、违反安全守则及规定性质严重的,并造成严重后果,给公司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000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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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违反公司上网规定,情节严重的。

  21、主观故意丢失或撕毁工作单。

  21、所犯错误与上述条款性质类似,按相近类似的条款处理。

篇2:公司员工手册:奖励与处罚

  有限公司员工手册:奖励与处罚

  一、奖励

  如有下列情况,公司将予以奖励:

  1、为公司取得重大社会荣誉或其他贡献者;

  2、获得社会、政府或行业专项奖项,为公司争得重大荣誉者;

  3、对经营业务或管理制度提出有效合理化建议,得到采纳实施并取得显著成绩者;

  4、有重大发明、革新,成效优秀为公司取得显著效益者;

  5、其他特殊情况经总经理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同意奖励者;

  奖励方式:

  1、通报表扬:由公司总经理签发,通报范围为公司办公系统内。

  2、奖励假期:除《员工手册》规定员工可以享受到的假期外,还可以得到额外的奖励性假期。

  3、奖励旅游:不定点不定时的带薪旅游作为奖励。

  4、奖励培训:根据员工的表现,工作能力优秀者公司可安排相关外部培训,提高员工技能素质。

  5、现金奖励:由总经理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二、处罚条例

  有下列违反处罚条例行为之一者,公司将予以扣分或罚款处罚:

  1、利用公司电脑在工作期间进行任何与工作无关的事项;

  2、着装或仪容仪表不符合公司规定;

  3、个人办公环境卫生脏乱或文件资料乱堆乱放现象;

  4、工作时间电话聊天;

  5、上班时间吃零食或在办公区吸烟;

  6、 工作卡未佩戴在前胸;

  7、上班时间大声喧哗或上班时间聚集闲聊;

  8、上班时间影响他人工作的行为;

  9、语言不文明;

  10、外出未提前 填写《外出申请单》或外出回来未及时做返回登记;

  11、其他影响工作及公司形象的行为 ;

  12、其他违反员工手册或规章制度的行为;

  上述各项违规现象,由人力资源部提出批评后填发过失提醒单,并根据实际情况扣减1-5分规章制度遵守分,如违反第一条的人员,除扣减规章制度遵守分外,另 填写《违规处罚单》罚款l00元,主管领导在场时,连同主管领导一并给予处罚。

  《过失提醒单》和《违规处罚单》由人力资源部起草,总经理签字后,发放违反者本人与其主管领导签字接收。签字后的《过失提醒单》和《违规处罚单》将存入公司人事档案。

  三、严重违反规章制度

  有下列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第一次违反时公司会给予书面警告处分一次,违反者签字接收。再次违反时,公司可以与其解除劳动关系,不做任何补偿。

  1、工作态度散漫,消极怠工,缺乏合作精神。

  2、无正当理由而拒绝上级领导的工作分配。

  3、在外兼职及接受公司工作以外的工作任务。

  4、一个月内两次或一年内累计四次(含)以上违反处罚条例。

  5、任何场所,散布不利于公司工作、利益的消极言论。

  6、代他人打考勤或请他人代打考勤。

  7、未经公司同意,将公司物品占为已有。

  8、经总经理办公会议通过认定为严重违反规章制度须给予书面警告的行为。

  书面警告处分:由人力资源部起草,总经理签发后,被警告者签字接收后存入公司人事档案。

  有下列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公司可以直接与其解除劳动关系,不作任何补偿。

  1、一个月内旷工三次(含)以上或一年内旷工七次(含)以上。

  2、打探别人工资或将自己工资透露给他人。

  3.擅自向外界透露公司机密。

  4.未经授权,擅自洽谈承诺有关公司的合约事宜。

  5.工作上有较大失误给公司带来负面影响。

  6、填写《员工履历表》或上报公司的其它各类资料有虚假现象。

  7、工作中有营私舞弊、滥用职权等其它不诚信行为。

  8、偷盗行为 返回主页

  9、经总经理办公会议通过认定为严重违反规章制度须给予解除劳动关系的行为。

  对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国家法律并给公司带来负面影响和经济损失的员工,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依法追究其经济责任或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篇3:公司员工军事化管理纪律处罚条例

  员工军事化管理纪律处罚条例

  第一条:为了维护军事化管理的严肃性,保障《军事化管理条例》实施,结合实际,制定本纪律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合全体员工。

  第三条:对违反纪律条例,有下列行为者,按照下列规定给予处罚。

  (1)不执行上级的命令和指示决定,有令不行,有令不止,(公司的规章制度及岗位操作规程等)视轻节轻重给予100-500元处罚。

  (2) 无故不参加学习、工作、会议、活动等,罚款20元。

  (3)着装、仪表不规范;违者罚款10元。

  (4)办公室、操作室讲究卫生、资料、用具罢放整齐,违者,罚款20元;

  (5)在工作上做不到事前及时请示,事后及时汇报给予50元罚款,造成后果的给予100-500元罚款。

  (6)在生产或办公区行走时达不到:行走时,轻而稳,胸要挺,头要抬,肩放松,两眼平视,自然摆臂,靠右侧行走,两人成排,三人成列,每出现一次罚款50元。

  (7)每日不在集合地点名,每出现一次罚款30元。

  (8)不迟到、不早退、不脱岗、不窜岗;违者,每次罚款20元;

  (9)不睡岗、不旷工;睡岗每次罚款50元;旷工一天,罚款100元;

  (10)打卡、就餐、开会、培训、上下车不得拥挤,要按先后顺序排队;违者,罚款10元;

  (11)绝对禁止吵架、打架、骂人,尤其是绝对不允许出现辱骂、殴打管理人员与员工事件;违犯者,情节较轻的对主要责任者罚款100或200元;严重的开除或转为试用,并处罚款100-200元;殴打管理人员与员工者一律开除,并处罚款当月全部工资;

  (12)进入车间或危险区要戴安全帽或其它安全防护用品;违者,罚款20元;

  (13)着装、仪表不规范;违者罚款10元。

  (14)办公室、操作室讲究卫生、资料、用具罢放整齐,违者,罚款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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