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经理人

物业服务中心物品管理规程

5378

  物业服务中心物品管理规程

  1目的

  为健全EE物业服务中心物品采购制度,统一行政管理,特制订本规程。

  2范围

  适用于EE物业服务中心物品采购管理。

  3标准作业要求

  3.1物品申购

  3.1.1各部门于每月25号(遇节假日提前)向行政人事专员递交月度采购计划表,由行政人事专员向公司行政人事部申报,经审核并由总经理批准后由行政人事部统一采购。

  3.1.2特殊情况下需临时添置计划外办公用品,须经总经理批准。

  3.1.3行政人事专员根据送货单或发票(列明数量、单价、总金额)用OA流程报销,经公司领导审批后,向财务部申请货款。

  3.2物品管理

  3.2.1行政人事专员须认真审核送货方的送货单据上所列明的物品名称、数量、单价、总金额、售后服务单、质量保修单及使用说明书等,并根据验收情况签名确认;同时建帐入库,妥善保管。

  3.2.2定期清点库存办公用品,如实记账,保证账物相符。

  3.2.3根据办公用品的库存品种、数量和需求,合理做出采购计划。

  3.3物品的领用与发放

  3.3.1行政人事专员负责发放办公用品,经办人须严格按标准发放,领用人填写《员工个人物品领用表》并签字确认。

  3.3.2办公用品发放后,行政人事专员须及时更新出库账目。

  3.3.3各部门员工使用办公用品,须本着节约原则,杜绝浪费现象。

  3.3.4每月统计物品领用情况,并汇总后上报财务部备案。

  3.4物品回收

  3.4.1公司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或员工自动离职时,须将所领用的办公用品(寿命较短或一次性办公用品除外)退回行政人事专员,否则行政人事专员将不予办理物品清算手续。员工丢失或损坏需退回的物品,按原价值赔偿。

  3.4.2行政人事专员须保存采购资料,以备核查。

  4质量要求

  4.1除遵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法规外,本服务中心皆按此制度办理。

  5记录表单

  5.1《月度采购计划表》AW-QR-OM-01

  5.2《临时采购计划表》AW-QR-OM-02

  5.3《部门物品领用登记表》AW-QR-OM-03

  5.4《员工个人物品领用登记表》AW-QR-OM-04

  5.5《月物料进销存盘点表》AW-QR-OM-05

篇2:搬出搬入物品管理规程


1.0目的
1.1本指导书规定了搬出、搬入物品的管理方法,以确保业主(住户)的物品不受损坏、丢失,小区的公共设施不受损坏。

2.0适用范围
2.1本指导书适用于怡翠花园业主(住户)物品的搬出、搬入管理。

3.0职责
3.1服务中心负责办理业主(住户)搬出、搬入物品的申请手续。
3.2保安队门岗负责业主(住户)搬出、搬入物品的检查、放行。

4.0工作程序
4. 1 工作流程


4.2小区规定物品进出限制
4.2.1装修施工材料及垃圾、大件家具,一律禁止使用电梯。
4.2.2禁止进入小区的物品:
国家有关治安和消防方面禁止在小区内贮存的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等;

4.3申请搬入、搬出物品的规定
本指导书所指的搬出、搬入物品是指业主(住户)的家具、装修材料等。
4.3.1搬入
a)搬入物品不必申请;
b)装修队搬运材料进入时,持《装修出入证》
c)业主(住户)搬入装修材料时,持本人“IC卡”。

4.3.2搬出
a)搬出物品的申请:必须由业主(住户)本人凭业主(住户)IC卡或身份证,或凭
业主(住户)身份证或业主(住户)亲笔委托书和申请人的身份证;装修工凭《装修出入证》和由施工队负责人签名的证明;
b)搬家离开的申请:必须凭财务出具的已结清管理费、水电费及其他应缴的费用等
证明。

4.4搬出、搬入物品的放行
4.4.1搬入程序:
a)门岗检查业主(住户)IC卡或施工人员《装修出入证》放行;
b)门岗通知保安领班派人跟进检查,防止损坏公共设施。

4.4.2搬出程序:
门岗核对《放行条》放行,收回《放行条》即日交服务中心。

4.5搬运过程中造成公共设施损坏的赔偿规定
4.5.1在搬出、搬入物品过程中,发现公共设施被损坏,服务中心应立即要求当事人签署损坏公共设施负责赔偿保证,同时通知工程组人员到现场查看。
4.5.2根据设施被损坏的程度情况,由工程组长计算赔偿费用。
4.5.3对被损坏的设施应及时进行维修;对楼道等被刮花的情况,若在室内装修高峰期,维修工作应等到高峰期过后再进行。
4.5.4特殊情况:当事人主动提出将损坏的公共设施维修时,服务中心通知工程组人员督促、检查、验收维修工作;验收方法按《房屋接管验收工作手册》有关规定。

5.0引用文件和记录表格

5.1《房屋接管验收工作手册》
5.2《放行条》

篇3:样板房物品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样板房物品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1.0 目的

  保证样板房所有物品的安全。

  2.0范围

  适用于物业公司接管的所有样板区的物品管理。

  3.0 职责

  3.1 样板房接待员对样板房所有物品进行管理。

  4.0 程序

  4.1 样板房内物品摆放位置均由设计师或集团高层领导确定,在样板房管理过程中,要确保室内整体设计效果和物品摆放的协调一致。

  4.2 每周定期对物品进行卫生清洁,清洁后将物品放回原位,不得随意改变或挪动位置。

  4.3 对工程移交的空调遥控器、说明书等,要清单列册管理并定期盘点。

  4.4 对样板房物品进行明细登记,并摄相留档,定期盘点。

  4.5 所有样板房物品的迁出搬入等均需履行相应手续,征得卖场经理的同意,并更新相关资产物品帐册。

  4.0记录

  5.1 《物品放行条》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