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经理人

C物业办公用品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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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办公用品的采购、验收、保管、发放统一由综合管理部管理,其中采购与保管工作由两人分别负责。 2、需要领用办公用品的部门在每月25日前将计划用《办公用品申领单》报至综合管理部,由综合管理部审核,执行总经理审批后统一进行采购。

  3、综合管理部购买办公用品后,必须登记造册,财务部定期进行账实核对。

  4、领用办公用品时,综合管理部做好领用登记手续。

  5、员工领用办公用品后,要妥善使用保管,如非正常原因造成损坏的,要按原价予以赔偿。

  6、耐用办公用品(如:订书机、笔筒、尺子、剪刀、文件架、计算器、水笔、名片本等)每人按需要领取,最多只能领用一套,丢失、损坏自己负责,员工辞职须交还给公司或缴交等值钱款。

  7、易耗办公用品要节约使用,纸张要双面用完后方可废弃。用毕到综合管理部登记领取(如:大头针、回形针、胶水、透明胶、双面胶、信签、笔芯等)。

  8、所有员工领用办公用品应每月统计一次,并由综合管理部公布领用明细。

  9、大宗(特殊)办公用品的购买,须做好计划并报公司总经理批准。

  10、员工福利用品采购,由综合管理部负责制定计划,经公司执行总经理审批后执行。

  11、公司员工如因各种原因离开公司的,要到综合管理部办理好办公用品归还手续后,方可办理人事手续。

篇2:物业公司办公用品和低值易耗品管理办法

  物业公司办公用品和低值易耗品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本公司办公用品和低值易耗品的管理,确保其有效供给及合理利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办公用品和低值易耗品的购置,由公司综合部负责。

  第二章 办公用品和低值易耗品的购置程序

  第一条 每月20日前,各部门要使用的办公用品和低值易耗品及时上报综合部,由综合部综合平衡,报总经理批准后交综合部,综合部按时间先后顺序有计划的采购,其它部门不得任意采购。

  第二条 综合部购置办公用品和低值易耗品应遵循质优价廉和必须、节约的原则。

  第三章 办公用品和低值易耗品的验收程序

  第一条 仓库管理员必须根据质检员检验后填写的质检单,并核对质量和数量后,方可入库。

  第四章 办公用品和低值易耗品的管理

  第一条 办公用品和低值易耗品的领用必须由部门经理同意、综合部经理签字后,仓管员方可发货,单价在100元以上的还需总经理签字。

  第二条 单价在50元(含50元)以上的办公用品和低值易耗品,仓管员必须登记低值易耗品备查帐,但个人使用的工具都需登备查帐,仓管员需按照数量、品种规格和使用部门或个人进行明细登记(领用人在备查帐须签名),保证资产的严格管理。

  第三条 公司员工辞退、调动等原因离开公司时 ,仓库管理人员应及时收回由该部分人员领用(在用)的低值易耗品,预防资产流失。

  第四条 综合部必须对低值易耗品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盘点。在年度终了前的"清仓查库"中必须对低值易耗品进行一次全面的盘点清查。

  第五章 办公用品和低值易耗品的核算方法和处置程序

  第一条 领用办公用品和低值易耗品时,采用一次性摊销的方法将全部价值计入成本费用科目。

  第二条 单价在100元(含100元)以上的办公用品和低值易耗品的盘亏、毁损和报废的处理必须经本公司董事会同意。

  第六章 违规行为的处罚

  第一条 办公用品和低值易耗品采购后,造成闲置的,综合部经理和财务部负责人各承担闲置金额的30%,计划使用部门负责人承担40%。

  第二条 公司不得以任何理由或方式购买个人使用的办公用品和低值易耗品(如箱包、手提电脑等),否则将处以该项资产金额的1-2倍罚款。

  第三条 对办公用品和低值易耗品的验收过程中不负责,弄虚作假,甚至收受贿赂的,处以质检员、仓管员、采购员各1000-5000元的罚款,并按相关人事制度处理。

  第四条 因资产的管理和使用不当,造成严重损失的,应由相关责任人员承担损失金额的50%。

  第五条 未经董事会批准擅自对盘亏、毁损和报废的办公用品和低值易耗品进行帐务处理的,对财务负责人和主办会计各处以500-1000元的罚款,并责令将帐务进行调整。

  第七章 附则

  第一条 本制度的解释权属公司财务部。

  第二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篇3:科技公司办公用品管理制度

  某科技公司办公用品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办公用品的有效使用和妥善保管,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中的办公用品包括:

  公司给员工个人配置的通讯工具(手机、BP机)、办公桌椅、电话机和员工日常工作所需的办公文具。

  公司给部门配置的文件柜、传真机、打印机、扫描仪等。

  公司公用的办公设备,如公共区域的传真机、打印机、复印机等。

  公司为部门购置的书籍、杂志和报刊。

  第二章 个人办公用品的管理

  第三条 公司行政须在新员工到岗之前为其配置一套桌椅及一套办公用品。

  第四条 员工日常办公用品的领用:

  公司员工领用办公用品须至行政部填写"办公用品领用登记"。

  公司员工应当自觉爱护公司财产;节约使用办公用品。

  第三章 部门办公用品的管理

  第五条 除办公文具以外的所有办公用品皆以部门为最小申请单位。

  第六条 部门申请购买办公用品的程序:

  第一步:部门经理填写《办公用品申请表》;

  第二步:交于公司行政部(分公司则交于分公司行政,由其统一传真至上海行政部);

  第三步:上海行政部查对库存或根据业务发展需要统一核准,上报董事长;

  第四步:董事长签核;

  第五步:上海行政部将申请结果及购买方式或地点反馈给各部门经理(分公司则反馈给分公司行政)。

  第七条 部门办公用品领用之后,由部门经理分发办公用品给指定使用人,如使用人更改,则部门经理须至行政部变更记录。

  第四章 公共办公用品的管理

  第八条 公司公共办公用品由行政部统一管理和维护。

  第九条 公司所有员工应当爱护公共办公用品,打印、复印避免浪费。对于公司内部文件资料,提倡使用二手纸。

  第十条 员工在使用公共办公用品时,如发现机器故障应及时向行政部或公司网管报修。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一条 公司根据办公用品使用人追究损坏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 本规定由公司行政部负责解释,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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