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经理人

管理中心(处)机房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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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管理中心(处) 机房管理规定

  一、目的

  为了有效管理好公司各管理中心(处) 所辖的工程机房设备,提高机房设备系统的完好率,使其设备保持良好运行状态,给业主提供正常的工作、生活环境,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管理中心(处) 设备机房。

  三、工程设备机房的分类

  工程设备主要目的是保障所控设备的正常运转,满足业主/使用人工作和生活需要。工程设备机房可分为两大类型:

  一类是生产机房如变配电房、电梯机房、冷水机房、水泵房等;

  另一类是监控管理中心如消防控制中心、紧急广播控制室、电讯机房、楼宇自动化管理中心等;

  四、职责

  1.标识牌:

  (1)各管理中心(处)应在机房门口醒目位置张贴机房名称及"机房重地,谢绝来访"的告示牌;

  (2)各管理中心(处)对易燃易爆的设备场所,在外围的入口或通道处应挂有规范的警示牌(如高压配电、锅炉高温等);

  (3)各管理中心(处)对各系统的设备必须在显眼位置张贴有统一规格的设备标识卡,张贴位置要求统一规范;

  (4)各管理中心(处)对各系统应按有利工作和安全原则,在主要设备管道阀门和电器开关上悬挂表明用途和状态的告示牌。

  2.门禁:

  (1)非本值班人员未经批准不得私自进入机房;

  (2)如因工作需要进入机房及值班室,要经过该管理中心(处)工程主管的同意;

  (3)外来单位人员参观和联系工作,须经过该管理中心(处)经理、主任同意方可进入;

  (4)外来人员进入机房,值班人员应核实身份后,在《工程部机房外来人员登记表》上登记;

  (5)遇政府职能部门(如消防局、供电局、电讯局等),突然到检查和抽查相应的机房(如消防中心、变配电房等),值班人员应核实身份后,在《工程部机房外来人员登记表》上登记,并立即报告部门领导;

  (6)公司人员前来检查工作时,该管理中心(处)工程主管应陪同检查、并签字登记;

  (7)机房钥匙应一式二把,一把放在项目工程部由专人统一保管,办理领/还用手续,24小时值班机房由值班人员保管,按交接班制度执行;另一把作为备用应急,放在监控封存,遇到紧急情况按应急方案启用,并做好记录和归档工作;

  (8、)机房钥匙是专用钥匙,未经该管理中心(处)经理、主任批准,任何员工不得外借、持有、随意配制机房钥匙。

  3.机房环境:

  (1)机房内不得吸烟、随地吐痰、乱丢杂物;

  (2)值班人员应保持机房的安静、严肃、整洁,物品、衣物摆放整齐,严禁在机房内聚会、聊天、嬉戏、睡觉、喧哗等影响工作、分散注意力的行为;

  (3)各班人员必须按时清洁机房地面,做到无明显污渍,无杂物、无粉尘、无积水;

  (4)机房内各设备必须按时擦拭,使设备表面光洁无尘;

  (5)机房值班人员必须按时清洁机房通风系统虑尘网;

  (6)机房内电气控制箱及电器开关表面必须按时清洁除尘;

  (7)领班负责制定本机房清洁卫生时间表,并对机房卫生负责;

  (8)工程部主管和各系统工程师负责定期抽查机房卫生清洁情况,发现严重卫生问题,立刻组织整改;

  (9)各管理中心(处)负责每月组织一次巡检,对本部门的各系统区域进行卫生检查评比。

  4.机房安全:

  (1)机房内不得存放易燃物品,严禁携带火种进入易燃易爆的设备和电子类机房;

  (2)维修工作中需要动火作业时,由动火负责人填写机房动火作业申请表,经该管理中心(处)工程负责人书面签字同意后方能施工,施工前应清除动火现场的易燃物品;需使用易燃物品要事先清除火源,工作中要防止易燃物外泄;动火现场需放置适当的灭火器材;施工后认真检查,确定无火种方能离开;

  (3)值班人员应巡查、记录责任管辖区域内消防报警器、消防设备的情况,及时报告、处理火警信号;

  (4)机房内的楼梯、走道、出入口要保持畅通无阻,严禁堆放物件;

  (5)机房内的火灾探测器、喷淋头、防火门、防火帘、防排烟设备、灭火器、防烟面罩、疏散标志和指示灯等设施,必须保持完整好用;工程部应每月检查、保养,确保使用时不出故障,并附检查记录上报该管理中心(处)经理、主任;

  (6)发生电气火灾时,值班人员施救时应坚持"先断电,后灭火"原则;如油路发生火灾,应立即关闭油闸并用沙袋堵截油路,防止扩散,用二氧化碳及其他干式灭火器扑救;

  (7)火灾时设备操作应按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操作,并做好防火措施;遇火灾时,要及时上报消防中心,并采取相应的灭火措施;灭火后,要有详细记录存档;

  5.一般规定:

  (1)机房的内线和外线电话,均为值班专用电话,应时刻保持待机状态,严禁打私人电话或长时间占用电话;

  (2)机房值班人员必须按要求,如实认真填写各种表格、主要设备参数,做到记录齐全、清晰明了;

  (3)重要机房内放置温湿度计,除特别要求外,环境温度应小于35度,湿度小于80%。

  (3)严禁在机房电脑终端上使用配套之外的软件,无书面指令不得

更改工作程序或改动任何数据。

  (4)机房内不得使用电水壶、电取暖器、电饭煲、微波炉等大功率电气。

  (5)机房的台面上不得摆放与工作无关的物品。

  上述规定请各管理中心(处)严格遵守,做好落实工作。

篇2:电梯机房与井道管理规程

  电梯机房与井道管理规程

  1.0目的

  管理好电梯机房与井道,为电梯的正常运行提供必要的前提;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z客户服务中心

  3.0管理职责

  工作负责人:电梯工;

  4.0定义

  无

  5.0规程

  5.1机房钥匙专人负责;

  5.2机房由管理人员和维保人员共同管理,其它非工作人员严禁入内;

  5.3非工作人员入内需经主管或经理同意,并由专业人员陪同;

  5.4机房内应干燥,通风良好,并有充足照明,温度28-30℃,湿度70%;

  5.5机房内应保持整洁,除检查、维修所必须的工具、仪器和电气灭火装置外,不应存放其它杂物;

  5.6机房和井道需保证没有雨水浸入,井道不应有其它排烟、排水、通风和供电等管道通过;

  5.7井道内除规定的电梯设备外,不得存放杂物;

  5.8井道底坑定期清扫,底坑不得积水、积油、积脏物、积砂尘;

  5.9电梯长期不用时,应将机房总电源断开;

  6.0附则

  7.0支持性文件

篇3:发电机房管理规程

  发电机房管理规程

  1.0目的

  规范机房管理,为设备提供良好的运行环境;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z客户服务中心

  3.0管理职责

  工作负责人:工程部主管;

  4.0定义

  无

  5.0规程

  5.1未经公司领导或部门相关主管人员同意,非操作人员不得随意进入机房。特殊情况需进入时,工程部应有相关专业人员陪同,并在《特殊设备房来访进出登记表》上作好相关记录。平时机房门应加锁;

  5.2柴油机组非值班或维修人员不得操作,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5.3柴油机房严禁吸烟、动火,机房消防设施保持完好,并配备手持式气体灭火器;

  5.4确保机房通风设备正常,柴油机运行时有良好的通风条件;

  5.5柴油机房不准堆放任何杂物,更不准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5.6对机组进行任何操作、调整或检修须经相关主管人员同意后方可进行(火灾等特殊情况例外);

  5.7柴油机房及机组每月应进行清洁、清扫,地面应随时保持卫生、干燥;

  6.0附则

  按照程序定期实施保养检修计划,启动测试;

  7.0支持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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