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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合理用电管理办法(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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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公合理用电管理办法(三)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工程管理部所管理范围内合理用电办法,适用于工程用电管理。

  编制依据/引用文件

  术语

  办公楼合理用电管理办法

  1供电系统应合理无功补偿,保证功率因数达到0.90以上。

  2各系统设备运行要按办公楼特点及标准工作时间设定合理的运行时间,通过自控保证按时开、闭。

  3办公楼照明系统应按办公楼特点及标准工作时间设定合理的运行时间,通过自控保证按时开、闭。

  4与室外相邻部位的照明应按有关要求合理设定开闭时间,要有自动控制装置(楼宇自控、光控、定时器)。

  5大型动力设备要按负荷的大小控制开启时间和投入设备的数量,合理使用能源。

  重要机房的非操作和非运行设备部位的照明平时应关闭。

  6一般机房和各类竖井、库房的照明平时应关闭。

  7办公室、值班室等办公地点在长时间无人使用和下班后应关闭办公用电脑、照明设备和其它用电设备。

  8根据供电负荷情况每季度计算一次单台变压器日均负载率,每年第2、5、8、11月的第一周的周一做为供电日均负载率代表日。

  9每个代表日的日均负载率情况由电量统计员当月报告到工程管理部。

  10每年请技术监督局进行电力变压器节能监测,并根据报告进行整改。

  记录

  《功率因数一览表》

  《变压器日均负荷率报表》

  附加说明:

  1.本标准由工程管理部组织起草、公司主管领导审核、总经理批准。

  2.本标准由工程管理部负责解释、修订。

篇2:安管部动用明火/电热器具/临时用电管理制度

  安管部动用明火/电热器具/临时用电管理制度

  在小区重点防火区域,需要动用明火作业时,动火部门需向大厦物业管理处申请,在得到管理处批准并取到动火证后,才能在该区域内进行动火作业。

  1.动火部门负责动火作业时的安全措施,包括作业前清除可燃物,作业后检查有无燃烧隐患。

  2.动火作业者必须持有《上海市特种作业安全操作证》才能上岗操作,并需严格执行“十不准”的有关规定。

  3.动火部门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方位进行动火作业。

  4.动火申请当日有效。应当日作业当日申请,隔天动火必须重新申请。

  5.动火部门必须委派动火现场监护人,由监护人负责动火现场的全面消防安全检查,以及配备专用的灭火器材。

  6.安保部应及时派员到场验看动火证及特种作业证,检查动火现场的安措施。动火作业者必须接受安保部的检查。

  7.正在使用的电加热器必须安设灾不燃烧不导热的基座上,并远离易燃易爆物品。

  8.电加热设备在使用时必须安设灾不燃烧不导热的基座上,并远离易燃易爆物品。

  9.电加热设备的导线绝缘损坏或无插头,电路中未安装熔断器时,均不得使用。

  10.导线的安全载流量必须满足电加热设备的容量要求。

  11.易燃易爆的物料,严禁用电热方式烘干。

  12.严格控制临时线路负载量,熔断装置应按额定容量安装,不得随意加大。

  13.导线连接处应接合牢固,防止接触电阻过大,临时线路架空必须保持2米以上,并予以牢固。

  14.维修技术员应严格执行消防责任制度,按制度要求进行安全操作。

篇3:大学生公寓学生用电安全管理办法

  大学学生公寓学生用电安全管理办法

  (1)公用场所照明用电、各宿舍内照明用电,实行定时送、断电办法。每天停送电由管理人员负责,学生不得私自进入配电室。人走要灯关,注意安全,节约用电,杜绝浪费用电和违章用电现象。

  (2) 各宿舍插座用电实行限电控制、超负荷自动跳闸的办法。

  (3)电路、灯具维修及故障排除均由工作人员负责进行。为保障安全,禁止学生擅自处理。学生应尊重、支持工作人员执行公务,不干扰其工作。

  (4)学生有责任保护电源、电网和设备安全,爱护室内灯具、开关和插座等电器。

  (5)严禁使用电热生活设备,如电炉、电热褥、电热杯(锅)、热的快等;严禁私拉乱接路灯线和在室内搭接电源电线,违者没收用具。

  (6)使用插座电源、随插随用,用后立即拔掉插销,严禁将电线缠绕在床上,以防触电。

  (7) 由于超负荷用电造成保险丝烧断,必须报管理人员开锁,由电工修理,并交工料费。

  (8)对维护电网、电源设备安全,举报、查获违章用电者的学生和工作人员,将给予表彰和奖励。

  学生公寓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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