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宇结构及公共区域维修管理规定
(一)楼宇结构如被更改或破坏,对该楼宇的安全有重大影响时,管理员应予以注意,并向上级报告。
(二)如住户擅自拆建墙壁、增开窗户、或加建建筑物,如外墙铁笼、檐壁、平台或在天台上加盖小棚屋时,应予以制止并向上级报告。
(三)天花板或外墙有漏水,应即通知单位主管及有关住户修理。
(四)在巡逻时发现下列情况,应立即向上级报告并研究修理方案进行修理:
1.墙壁或天花板有明显裂缝或水泥爆裂;
2.气窗的玻璃爆裂;
3.楼梯边的栏杆松拖;
4.防火门及消防设备损坏;
5.内外墙壁批荡脱落。
(五)住户安装的铁闸掩出走廊、阻塞通道,应予以制止并报告上级。
篇2:物业公共区域维修程序(十)
公共区域维修程序(十)
1、接到公共区域维修工作单后,按规定时间根据维修的技术复杂程度,安排维修工到现场维修;
2、维修前先与区域负责人(领班级以上)取得联系并协商有关事宜;
3、确认故障范围,并且放置安全警示牌;或维修指示牌;
4、确认是否有影响业主的正常工作,若有影响应立即通知相关部门与业主取得联系后,经业主认可,方可进行维修;
5、高空作业时,最少安排俩人以上作业,并做好安全防护措施,首先检查安全工具是否完好,如:安全带、梯子等,梯子应与墙面成60度;
6、使用的维修器具必须干净、整洁,并配备必要的防护器具,防止二次污染;
7、在维修期间,尽量避免产生噪音灰尘。严禁大声喧哗,严禁唱歌、哼曲、吹口哨,严禁坐在设备上与他人聊天;
8、维修完毕后必须将现场卫生打扫干净,如产生大量垃圾可根据实际情况联系其他部门协助打扫;
9、每次维修结束时,必须清点所带工具、零配件,以防遗失或留在设备内造成事故;
10、通知区域负责人(首问负责人员)对报修的问题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在维修单上签字认可;
**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工程部
20**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