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经理人

程控交换机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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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运行管理规定

  (1) 保证交换机工作电源的正常供应及机房中央空调的开启。

  (2) 当班技工注意运行情况,如发现有异声、异味、电压不稳现象马上检查维修。

  (3) 交换机机柜禁止摆放任何物件。

  (4) 未经主管工程师同意禁止修改机器参数。

  (5) 配线架的配线改动后必须修改配线资料。

  (6) 维护终端平时应关闭,使用时再开启。

  (7) 机器参数如有改动必须记录在当值日志和保养表格上。

  (8) 涉及影响机器运行故障应于8小时内解决,一般的用户卡、中继卡的故障应于2个工作日内解决,并将有关维修情况记录在当值日志上。

  2、维修保养规程

  (1) 机器的有关维修保养由弱电技工负责。

  (2) 主管工程师每年12月制定下一年度的保养计划。

  (3) 接触功能卡前必须先戴上防静电带,作业过程须关闭交换机电源。

  (4) 清洁功能卡、机架、整流器、散热栅的灰尘,紧固各接线端子,清洁功能卡和PAG卡上的接口。

  (5) 当功能卡故障时应先用备用卡更换,坏卡送厂家维修。

  (6) 当中央处理器出故障面不能马上解决的,应立即通知厂家到场维修。

  (7) 所有的维修保养工作结束后,应测试系统是否正常,并填写《电话总机房设备检查表》。

篇2:房地产营销与顾客有关的过程控制作业指导书

  1.目的

  1.1.确保与顾客有关的工作/过程得到有效的控制。

  2.适用范围

  2.1.为使本部门内各职能小组明确顾客要求,在向顾客承诺前对本公司满足要求的能力进行评审,以确保产品/服务的履行能力,保证向顾客提供符合要求的产品/服务。

  2.2.持续开发新顾客,经常与顾客保持联系沟通,不断地提高服务水平。

  2.3.确保顾客财产的合格性、完整性及使用的正确性,防止其损坏或丢失。

  2.4.适用于顾客满意度的监测。

  3.定义

  顾客财产:指顾客拥有的财产,包括在公司控制下或公司使用的财产。

  顾客满意:指顾客对其要求已被满足的程度的感觉。

  与产品/服务有关的要求:包括市场/准顾客、业主的所有要求,体现方式有书面合同、口头建议要求、法律法规、市场分析的结果等等。

  4.职责

  4.1.营销部负责工程项目前期市场和顾客要求调查。必要的顾客沟通。

  4.2.营销部负责销售中顾客要求的确定和评审,与顾客沟通,处理顾客投诉或抱怨。销售中管理顾客财产,如随身物品、车辆等。组织顾客满意度调查。

  5.作业内容

  5.1.顾客要求

  5.2.营销部根据市场或顾客需求,制订商品房买卖合同、贷款合同、终止协议承诺、房地产转让变更、具体楼盘销售要点草稿等等。营销部组织相关人员对以上结果进行评审,只有当公司有能力满足结果的时候,才决定实施该项目,评审及评审所引起的措施的记录由营销部保持。如:评审会议记录,总经理对结果的批准或批示等等。

  5.3.营销部在销售中注意识别确定、评审具体顾客的要求。根据本楼盘的既定定位、设计理念吸引顾客。如果顾客的要求超出楼盘预期能力,根据实际差距将情况进行上报,由公司开发策划小组决定是否满足其要求。评审及评审所引起的措施的记录由营销部保持。如:已签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贷款合同,总经理对结果的批准或批示等等。

  6.与顾客沟通

  6.1.营销部应实施与顾客沟通的有效安排:项目/楼盘信息,公司简介;

  顾客问询、合同或协议的处理,包括对其修改;顾客反馈,包括顾客投诉和抱怨,顾客建议等等。如有顾客投诉,营销部负责填写《纠正和预防措施处理单》受理顾客投诉,按照〈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进行处理。

  7.顾客财产的管理:

  7.1.营销部在售楼过程中应该爱护在公司控制之下或公司使用的顾客财产,包括顾客随身物品、车辆,提供的证件等等,应该识别、验证、保护和维护好顾客财产,当发现顾客财产发生丢失、损坏或不适用的情况时,应该报告顾客,并填写《顾客财产异常记录表》,同顾客商定解决办法。

  8.顾客满意度的调查:营销部每半年组织进行,见(顾客满意度调查)

  9.相关文件

  9.1.相关纪录

篇3:房地产与顾客相关的过程控制程序

  1.2与顾客有关的过程

  1.2.1 与产品有关的要求的确定

  1.2.1.1公司策划与营销中心负责通过开展市场调研、与顾客洽谈等方式,确定与房屋销售有关的要求,主要是:

  a)顾客规定的要求,(含交付和交付后活动的要求),如:户型、面积、交付日期、价格、居住环境、配套设施、房屋及设备的功能、分项分部工程施工质量等;

  b)产品的隐含要求,如:房屋的生命周期、抗震能力、居住的舒适性等;

  c)房地产开发行业所涉及的法律法规;

  d)公司的附加要求,包括公司广告承诺和合同外对顾客的让利与优惠等。

  1.2.1.2公司财务与资产经营部负责确定房地产开发融资顾客的要求:

  a)顾客规定的要求,如:融资额度、期限、偿还利息、公司应具备的信用条件和提供的资料;

  b)隐含要求:如:到期支付本金和利息、因不可抗力造成无法按期还贷应提前通知、提供必要的服务等要求;

  c)金融行业的法律法规要求;

  d)公司的附加要求。

  1.2.2与产品有关的要求的评审

  1.2.2.1评审的时机

  在产品有关的要求中,以书面合同的形式确定的,在合同签定前进行评审;其它要求,在项目开发策划中、公司向顾客做出承诺之前,进行评审,在项目运作方案中明确相应的要求,如:隐含要求、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公司的附加要求等。

  1.2.2.2通过评审,应确保:

  a)产品的要求得到规定,一般形成文件,如:合同、设计图纸、项目运作方案等;

  b)与以前表达不一致的合同的要求已予解决;

  c)公司有能力满足规定的要求;

  d)如果顾客提供的要求没有形成文件,在接收顾客要求前,对顾客的要求进行确认。

  1.2.2.3评审的方式

  a)会议评审:适用于项目开盘前对销售方案中有关要求(如:购房通用合同)的评审以及集团购买、数量多、金额大的合同评审;

  b)书面评审:适用于散户销售或租赁的合同评审,以签署 "合同巡签单"的方式进行评审。(见Q/TZH-WI-005《合同管理制度》)。

  合同评审的具体方式以及变更等,见《合同评审控制程序》。

  1.2.3顾客沟通

  公司确定并实施以下与顾客沟通的方式和安排:

  a)策划与营销中心负责进行市场调查,向顾客提供产品目录,组织顾客现场参观;

  b)采取各种方式,如:发布会、展销会、广告发布、现场讲解等,向顾客宣传介绍产品的有关信息,包括使用功能和使用方法等。对于广告宣传的具体规定,执行Q/TZH-WI-002《广告宣传实施办法》。

  c)在与顾客的接洽中,征求听取顾客的意见;经常或定期进行顾客走访,接收和处理顾客投诉,执行Q/TZH-WI-041《顾客满意度调查及投诉处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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