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经理人

物业辖区消防设施运行管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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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管理程序文件

  --物业辖区消防设施运行及管理程序

  1.0 目的

  加强消防工作及设施运行的管理,保证所辖物业的消防设施安全使用,确保管辖区域内用户生命、财产安全。

  2.0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辖物业的消防工作及设施运行管理。

  3.0 职责

  3.1 公司总经理负责组建消防组织机构,并担任指挥。

  3.2 经理部经理为公司本部消防责任人,全面负责公司本部的消防工作。

  3.3 管理处主任为管辖物业消防责任人,对管辖物业消防工作全面负责。各部门、管理处设立义务消防队,所有员工均为义务消防队队员。

  3.4 机电主管负责对维修工工作进行检查监督;负责监控设备、供水、供电系统、消防设备的管理、检查、监督。

  3.5 维修工负责消防系统供水、供电系统、发电机组的维修、保养、清洁、运行、操作、监控、记录;负责监控室的设备维修、保养。

  4.0 工作程序

  4.1 消防机构的建立

  4.1.1 总经理负责建立公司质量/环境/安全管理委员会,规定组织机构及人员职责,并报上级主管部门。

  4.1.2 各部门/管理处防火责任人负责通知住宅、商铺、写字楼等用户设立安全责任人和联系人,并登记在《用户安全责任人和联系人名单》上面。

  4.1.3 经理部将公司《质量/环境/安全管理委员会设置》的文件发放到公司各部门、管理处,并登记存档。各部门、管理处确保所有员工了解公司质量/环境/安全管理委员会人员设置情况。

  4.1.4 管理委员会成员和用户安全责任人和联系人有变动时,经理部应及时将变动情况上报相关主管部门。

  4.2 消防设施配备

  4.2.1 各部门、管理处根据国家和深圳市有关消防法规配备消防设施和设备。

  4.2.2 管理处维修班根据实际情况对主要消防设备设施,做文字或颜色的标识。

  4.3 消防制度

  4.3.1 消防检查制度。

  4.3.1.1 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消防检查制度》,内容包括检查人员安排、检查内容、检查周期、频次等。

  4.3.1.2 各管理处每周对消防工作情况进行检查,检查内容包括:消防器材配置与完好程度;消防通道是否通畅;是否有新的火灾隐患等,并填写《消防工作周检记录》中。

  4.3.1.3 各部门、管理处防火责任人进行消防检查时发现的问题,应填写《整改通知书》发放到安全责任人(联系人)或用户,限期整改,并跟踪记录整改结果。

  4.3.1.4《整改通知书》中防火责任人应提出整改意见,其内容可以是:

  a. 损坏消防设施,要求赔偿损失并恢复;

  b. 超负荷用电,要求限制警告罚款;

  c. 明火作业未经批准,要求停止违章行为;

  d. 违章使用液化气或违章更改液化气管道;

  e. 装修使用易燃材料,要求立即停工并更换材料;

  f. 违章使用、搬运、贮存化学危险品;

  g. 堵塞消防通道;

  h. 其它不符合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

  4.3.2 动火审批制度

  4.3.2.1 动火作业按消防部门规定进行,公司编制《动火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4.3.2.2 动火作业人需填写《动火作业申请表》,由防火责任人审批,重点部位动火报市消防局。

  4.3.2.3 管理处要请专人到现场监督动火作业,防火责任人要抽查,发现问题要求动火作业者立即整改。

  4.4 消防知识宣传与培训

  4.4.1 对用户的消防要求通过发放《用户手册》和签定《消防安全责任书》来实行。通过发放消防资料、宣传栏、组织用户参观火灾现场会等形式,增强用户的消防意识。

  4.4.2 各管理处每季安排一次消防知识学习,学习内容为消防法规等,并结合实际进行消防设备操作方法的培训。将学习培训情况填写在《会议/培训签到表》上。

  4.4.3 公司义务消防员培训按《员工培训和考核程序》进行。

  4.5 消防演习

  4.5.1 管理处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有全体义务消防员参加的消防演习。

  4.5.2 演习结束后由管理处完成《消防演习报告》,其内容包括演习时间、地点、参加人员、演习内容、演习状况及存在问题的整改措施等,并发出《整改通知书》到责任人,跟踪并记录整改结果。

  4.6 日常消防管理

  4.6.1 管理处维修班检查所辖物业的日常消防安全情况,包括消防设备巡检、动火作业监督、安全用火用电。各管理处在消防检查中,对箱式消防栓及灭火器的检查应做适当标识,就检查情况填写《消防器材检查记录表》,贴于箱式消防栓玻璃上或灭火器上。检查周期为每季一次。

  4.6.2 所有日常管理中发现的安全、消防隐患,必须作好记录,开具《整改通知书》交相关人员,并报告消防负责人。

  4.6.3 当消防设备发生故障时,监控室值班员填写《维

修通知书》,及时通知维修工进行维修。

  4.6.4 消防中控室值班员必须将消防设备监控运行情况及报警或故障信号等记录在《中控制室消防设备监控运行记录表》中,并保存电脑单等报警系统原始报警记录。

  4.6.5 管理处维修班根据《消防设施保养规定》负责管辖区域所有消防设备的保养及维修。

  5.0 相关文件

  5.1《公司质量/环境/安全管理委员会设置》(***-QP-06-PZ-01)

  5.2《消防检查制度》(***-QP-06-W*-02)

  5.3《动火作业安全操作规程》(***-QP-06-W*-03)

  5.4《中控室设备运行操作规程》(***-QP-06-W*-06)

  5.5《用户手册》(不定格)

  5.6《消防安全责任书》(***-QP-06-W*-04)

  5.7《员工培训程序》(***-TP-08)

  5.8《消防设施保养规定》(***-QP-06-W*-05)

  6.0 质量记录

  6.1《用户安全责任人和联系人名单》(***-QP-06-1/A)

  6.2《动火作业申请表》(***-QP-06-3/A)

  6.3《整改通知书》(***-QP-04-4/A)

  6.4《中控室消防设备监控运行记录表》(***-QP-06-5/A)

  6.5《会议/培训签到表》(***-TP-06-1/A)

  6.6《消防演习方案》(***-EP-07-4/A)

  6.7《维修通知单》(***-QP-06-4/A)

  6.8《消防器材检查记录表》(***-QP-06-6/A)

  6.9《消防工作周检记录》(***-EP-07-3/A)

篇2:工厂消防设施安全规定

  工厂消防设施安全管理规定

  1.各种消防设施、应由技术部人员和消防员定期检查,发现故障及时维修,随时保证其性能良好。

  2.各种消防设施,在非火警情况下,非消防人员和设备维修人员不得移动或挪作他用,更不得损坏。

  3.按规定配置消防器材,由安全保卫部门统一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

  4.消防设施周围不得堆放物品,各走道应保持畅通。

  5.各部门要对所辖区域的灭火器和消防设备加强清擦,防止污垢堵塞灭火器喷口。

  6.安全保卫部派专人经常检查,发现违反上述规定的及时教育,对不听制止或造成设备损坏,查明情况,严肃处理。

篇3:公司消防设施管理制度(九)

  公司消防设施管理制度(九)

  消防器材服务于公司安全生产,是员工人身、财产安全的有力保障,为确保消防设施的正常运转并得到有效保护,特建立以下制度:

  一:本公司员工必须自觉爱护和看管消防器材;

  二:消防器材由公司安保部门专管,所在部门兼管,非特殊情况任何人不得随意动用、摆玩,经同意后必须谁用谁负责。

  三:专管人员必须每星期对消防设施大检查:1)消防泵是否正常运转;2)所配置的消防器材是否在位,检查要有记录。

  四:消防器材是否处于战备状态,对不能工作的器材,必须及时更换和维修。

  五:门卫加强对于进入厂区的货车管理,必须配置防火器,出厂时回收。

  六:严禁在消防通道内搭建建筑物、架子式、堆放其它杂物。

  七:确须用水带,有工段负责人向生产部领导或安保部[专管员]申请,同意后也须按规定晾晒、回收,否则一律不得使用;灭火机是备用战斗器材,更不能随意动;

  八:违反以上任何一条都将按厂纪规定严肃处理;

  九:如发现人为损坏,将于工段或车间月底工奖考核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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