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经理人

纠正和预防措施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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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纠正和预防措施程序

  1.目的

  建立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的提出,实施及有效性验证的工作系统。

  2.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纠正和预防服务过程以及质量体系等方面已发生或潜在的不合格。

  3.职责

  3.1ISO9000工作小组负责提出服务过程和质量体系不合格的纠正预防措施要求,报管理者代表或总经理批准。

  3.2各部门负责制定纠正或预防措施,并组织实施。

  3.3ISO9000工作小组验证纠正预防措施。

  4.引用文件

  4.1 公司质量手册4.14纠正和预防措施。

  4.2 ISO9002标准4.14纠正和预防措施。

  5.工作程序

  5.1当出现下列情况时,ISO9000工作小组提出纠正或预防措施要求:

  A.出现重大的质量问题(造成公司信誉受损和损失为五万元以上);

  B.重复出现相似特性轻微不合格;

  C.管理评审提出的不合格;

  D.质量体系审核提出的不合格;

  E.客户投诉的问题;

  F.质量大检查的不合格。

  5.2ISO9000工作小组根据上述原则提出需采取纠正或预防措施的问题,填制《纠正和预防措施报告》,报告应清楚描述不合格内容,确定采取纠正或预防措施的责任部门和完成的时间期限,报管理者代表或总经理批准后发往责任部门。

  5.3实施步骤

  5.3.1负责制定纠正预防措施的相关责任部门经理分析不合格产生的实际和潜在原因,并提出防止问题再次发生或预防问题的具体措施,填写在《纠正和预防措施报告》制定栏目,并组织实施纠正或预防措施。

  5.3.2在规定的时间期限,ISO9000工作小组负责对纠正预防措施的实施进行验证,以确定纠正或预防措施是否执行和有效。当有客观证实纠正或预防措施是有效的,《纠正和预防措施报告》即予关闭。如纠正或预防措施尚未完成,或没有实际效果,应将新的纠正预防措施要求发往责任部门执行。

  5.4 纠正和预防措施记录

  5.4.1已验证关闭的《纠正和预防措施报告》由ISO9000工作小组负责保存。

  6.支持性文件和质量记录

  6.1 纠正和预防措施报告

篇2:镇小学教学质量偏差纠正及预防管理制度

  镇小学教学质量偏差纠正及预防管理制度

  一、目的

  针对现存的不合格,采取纠正措施,以消除不合格的原因,防止不合格再发生。并对潜在的不合格,采取预防措施,防止不合格发生。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校内部对现存或潜在的不合格采取的纠正和预防措施。

  三、职责

  1.校办、教导处、总务处负责组织对管理评审和内部审核中的不合格或潜在不合格制定纠正和预防措施,并对所采取的纠正和预防措施进行评审。

  2.各年级科室负责人负责对本部门需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的不合格或潜在的不合格,制定、实施纠正和预防措施并进行评审。

  3.校领导或各部门的负责人批准需采取的纠正和预防措施。

  四、工作程序

  1.纠正措施的制定。

  (1)需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的不合格的识别。

  (2)各部门对工作中出现的重大的不合格(包括学生、家长投诉),或对教学服务过程中重复出现的类似的不合格,或潜在的不合格,考虑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并记录在《纠正和预防措施记录》中。

  (3)校办、教导处、总务处负责组织各年级科室识别需制定纠正和预防措施的不合格,并记录在《纠正和预防措施记录》中。

  (4)校长办公室负责组织对管理评审和内部审核中的需制订纠正和预防措施的不合格进行识别。

  2.各年级科室在需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的不合格的识别的基础上,确定不合格的原因,评价确保不合格不再发生或避免发生的措施的需求,并制定纠正和预防措施方案。

  3.纠正和预防措施的批准。

  (1)管理评审中提出的不合格(或潜在不合格),由校领导批准纠正和预防措施。

  (2)内部审核中提出的不合格(或潜在不合格),由管理者代表批准其纠正和预防措施。

  (3)其他不合格的纠正和预防措施由教导处、总务处或各科室负责人批准。

  4.各科室负责对经批准的纠正和预防措施组织实施,并将纠正和预防措施的结果记录在《纠正和预防措施记录》中,《纠正和预防措施记录》及相关记录由纠正措施的实施科室保存,必要时送校长办公室。

  5.纠正措施的评审。

  (1)校长办公室负责对针对管理评审中提出的不合格所采取的纠正和预防措施进行评审。

  (2)校办、教导处、总务处针对内部审核中提出的不合格采取的纠正和预防措施进行评审。

  (3)针对其他不合格采取的纠正和预防措施,由相关科室进行评审。

  6.对评审中发现纠正和预防措施不能达到预期效果的,按步骤重新制定和实施纠正和预防措施。

  7.每年管理评审前,各年级科室将所有纠正和预防措施实施情况提交给管理评审组织者,以供评价。

篇3:房地产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

  1.目的

  通过消除不合格或潜在不合格原因,将不合格降低到最低程度,确保质量体系的有效运行。

  2.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质量体系运行过程和项目开发建设的全过程。

  3.职责

  3.1 工程部是纠正和预防措施的主控部门,负责组织实施、验证纠正和预防措施。

  3.2 各责任部门负责制定和实施纠正和预防措施。

  4.控制程序

  4.1 纠正措施的制订和实施

  4.1.1 工程部负责收集以下的有关信息,进行调查分析,确定是否采取纠正措施:

  a)质量体系内审及第三方验证的不符合项报告和管理评审报告以及日常体系运行监督检查的结果;

  b)不合格品的控制情况;

  c)顾客意见及处理情况;

  d)实施监督和测量中发现的问题;

  e)各部门执行公司经营生产计划中发现的问题。

  4.1.2 工程部根据上述信息,对存在的不合格(包括顾客的投诉和意见)进行评价,确定需要采取纠正措施的对象,填写"纠正措施通知单",下发责任部门。

  4.1.3 责任部门接到"纠正措施通知单"后,应分析发生不合格的原因,针对性地制定纠正措施,2天内反馈工程部,由工程部批准后进行实施,重大纠正措施由管理者代表进行审批。

  4.2 预防措施的制订和实施

  4.2.1 工程部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对本程序4.1.1条款规定的信息进行分析,找出项目的开发建设过程中和体系运行过程中存在的潜在不合格,调查分析原因。

  4.2.2 根据调查分析的结果和需要进行改进的项目和目标,由工程部确定应采取预防措施的对象,填写"预防措施通知单",下发责任部门。

  4.2.3 责任部门接到"预防措施通知单"后,应分析潜在不合格的原因,针对性地制定预防措施,2天内反馈工程部,由工程部批准后,组织进行预防措施的实施,重大预防措施由管理者代表进行审批。

  4.3 纠正和预防措施的验证

  4.3.1 各部门严格按照制订的纠正和预防措施进行实施,消除不合格或潜在不合格的原因。

  4.3.2工程部负责监督检查纠正和预防措施的实施,验证纠正措施的完成情况,并对实施纠正和预防措施的有效性进行评审,对效果不明显或无效时,应重新进行调查分析,采取新的纠正和预防措施。

  4.3.3 当因实施纠正预防措施需要对有关的质量体系文件进行修改时,由工程部负责依据《文件控制程序》的规定,进行文件的修改。

  4.4各部门对实施纠正和预防措施的结果,要予以记录,执行《记录控制程序》。

  5.质量记录

  5.1 QR16-01 纠正措施通知单

  5.2 QR16-02 预防措施通知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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