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经理人

空置单元管理规程(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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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空置单元管理规程(八)

  为了更好地对空置及钥匙进行管理,保障物业的配套设施完好以及防止钥匙的损坏和丢失,保障未来业主对钥匙的管理使用,特制定如下管理规程:

  一.报表:

  1.前台每周一次填报《空置物业报表》一式两份;

  2.前台将接管钥匙登记入册,记明标记。

  二.巡查:

  物业管理员在日常巡视过程中密切注意空置物业情况,每周一由物业管理员交《空置物业报表》给保安部,并在空置物业情况变化时及时通知保安队长,由队长安排人员每日巡视。

  三.检查项目如下:

  1.密切注意电表,水电是否运行,如运转应及时进入户内检查,关闭水阀、电掣;

  2.物业管理员每月二次进入户内,检查极其配套设施完好否,发现大缺陷及时通知工程维修部进行维修并上报物业主管。

  四.钥匙,物业管理员须经常查核保证空置房钥匙齐全,摆放整齐。

篇2:房屋租赁委托管理协议(业主空置物业)

  房屋租赁委托管理协议(业主空置物业)

  甲方:

  乙方:ZZ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甲方因工作、事业的需要,致使其自有物业长期空置,带来不必要的经济损失。为减少甲方物业的空置损失,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甲方愿意将自己的物业房的出租及租金的收取事项全权委托乙方代理,并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必须是所委托物业的业主,并具有全套合法的有效手续。在委托租赁期间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并承担民事诉讼责任,因此给承租人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二、甲方所委托物业出租的最短时间为年,本物业出租时间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三、甲方所委托物业面积共平方米,租金范围从元/月(大写  )到元/月(大写)。

  四、甲方全权委托乙方出租协议中的物业和收取租金,乙方应以合理的价格出租协议中的物业。乙方和承租人所协商的房屋出租价格应征得甲方的同意。

  五、为保证甲、乙双方利益的一致性,甲方每月支付乙方合同物业月租的作为乙方代租房屋和代收租金的代理服务费,该费用从每月的租金中扣除。

  六、乙方代甲方催缴租金,因出租房屋而发生的房产税等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在扣除租赁代理服务费后,将剩余的租金交付甲方或存入甲方指定帐户。若因甲方原因造成租金未能收回乙方不负任何责任。

  七、甲方应将准确的联系地址和联系方式告知乙方,以保证甲方所委托物业出租租金的确认。若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能及时确认出租租金,乙方不负责任。

  八、甲方有权检查房屋租金的收缴情况。

  九、甲、乙双方在签此协议后,甲方应将合同物业的有关手续复印件及房门钥匙交给乙方,若带家私的房屋应备有大件家私清单,该清单须经甲、乙双方签字确认(易携带、贵重物品、现金、有价证券不在此例)。乙方将尽力保证房屋出租后,甲方的大件家私不遗失,房屋的结构不被破坏。

  十、因带家私房所出租价格和空房出租价格不同,其中包含家私的正常损耗。因此,出租房屋家私的正常使用损耗(坏),乙方不再承担责任。

  十一、房屋出租期间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等由承租人承担,未出租期间的物业管理费等费用仍由甲方承担。

  十二、若甲方物业欠费,甲方租金应首先冲抵所欠物业管理的费用,冲抵欠费后的收入归甲方所有,由乙方存入甲方名下。

  十三、乙方出租房屋时,应向承租方收取一定的房租押金。租户未到租期满而退租违约,乙方将没收其押金,没收押金的70%归入甲方名下,没收押金的30%归乙方所有。若甲方未到租期满停止出租违约,甲方应向房屋承租人给付违约金,乙方将协助甲方请租户退房。

  十四、乙方代表甲方对委托房屋进行管理,空房每月检查次,租出房屋每月检查次,以减少甲方房产的自然和人为损害。

  十五、甲方如需出卖或抵押上述房地产,甲方应提前个月通知乙方。

  十六、由于地震、台风等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导致财产损失或不能履约,各方均不负违约责任,所造成的损失自行承担。

  十七、乙方在得到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与承租人签订的甲方房产租赁合同,应作为本协议的附件,甲乙双方须严格执行。

  十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后,另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至约定时间终止。

  甲方签字(章):乙方签字(章):

  年月日年月日

篇3:物业公司项目空置房管理费收取标准通知

  物业公司关于项目空置房管理费收取标准的通知

  各管理处:

  根据《汕价费二函[20**]42号文》有关规定,现将空置房管理费收取标准通知如下:

  一、已办理交房手续未装修的空置房,按管理费50%收取;

  二、已装修或已使用后空置的房屋如要减半收取管理费必须提供下列凭据:

  1、业主书面申请(管理处主任签名确认);

  2、月用水量在1吨以下(由管理处提供依据)。

  三、办理装修手续之日起按100%收取管理费。

  四、在15号前(含15号)空置的,当月减半收取,15号后空置的按100%收取。

  五、特殊情况书面上报经理室协调解决。

  特此通知。

  zz物业管理公司

  二O**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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