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经理人

公司内部钥匙管理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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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内部钥匙管理规程

  1.0目的

  有效的对钥匙进行规范管理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内部钥匙管理

  3.0相关说明

  4.0职责

  4.1工程主任/主任:负责与施工单位钥匙移交的确认,并与住户中心做好移交手续。

  4.2住户中心主任/主管:负责与工程部钥匙移交的确认,并对钥匙的保管进行定期检查.

  4.3工程人员:负责对钥匙的单位、数量、编号及适用性进行逐一确认。

  4.4物业助理:负责对移交的钥匙单位、数量、编号及适用性进行逐一确认,并做好钥匙的标识与借用登记。

  5.0内容

  5.1移交钥匙

  5.1.1分包单位施工完工后与工程部人员进行钥匙移交手续,工程人员需对分包单位移交的钥匙进行逐一核对,对移交钥匙的单位编号、数量及适用性进行确认。

  5.1.2工程部“验收小组”组长/工程员在门锁验收工作完毕后,按《钥匙验收记录表》要求记录合格的单位编号和数量,并要求施工队交匙人签名确认,然后将钥匙联同对应表格移交给住户中心.

  5.1.3物业助理根据《钥匙验收记录表》核对工程部“验收小组”交来的钥匙,当实际接收钥匙数目与《钥匙验收记录表》“数量”项相符时,应在“签收确认”项标“√”。否则,应将实际情况在“备注”栏注明。核对完毕,应在《钥匙验收记录表》签名确认。

  5.2钥匙整理与保管

  5.2.1物业助理应标清钥匙单位编码并整齐有序地放置在钥匙柜中,并在钥匙柜贴上示签,加以注明。

  5.2.2业主/住户委托保管钥匙时,物业助理应在《业主托存/移交钥匙登记表》和上作相应记录,并将钥匙按单位编号整齐有序地放置在钥匙柜中,业主/住户前来领取钥匙时,物业助理凭“**花园住户证”和“业主身份证”移交钥匙给业主。同时,应在《业主托存/移交钥匙登记表》中标注移交日期,请业主签名确认。并在《托存钥匙日期登记表》中取消该单位钥匙托存日期。在无任何证件证明索匙者为钥匙所属单位的业主或合法住户时,物业助理不得将钥匙转交。

  5.2.3住户中心主任/主管应安排专人定期对钥匙柜内的标签和钥匙单位编号进行检查,如发现标签、编号脱落或模糊不清时,应及时更新改进。

  5.3钥匙借用与归还

  当公司员工或其他施工单位因公事要求外借钥匙时,物业助理应检查借匙人的工作证,并由借匙人签名确认。

  5.3.1花园管理区、工程部、绿化部、经营部、售楼部借匙情况分别按《___部门借钥匙登记表》要求填写日期、钥匙编号、数量、借匙人;

  5.3.2对于其他施工单位借钥匙情况应由工程人员代借,并在《其他部门长期借钥匙登记表》中签字确认。

  5.3.3对于未入住单位的业主的借匙情况应由售楼人员代借,并在《业主借匙看房登记表》中签字确认。

  5.3.4办理钥匙退还手续时,物业助理应在核对钥匙楼量后,在对应的登记表中标注钥匙退还日期,并在“接收人”一栏签名确认,然后,按钥匙单位编码整齐有序地放置在钥匙柜内。

  5.3.5住户中心主任/主管应安排物业助理根据各类登记表的记录检查钥匙的借还情况,发现借期超过一星期不还钥匙者,应填写《钥匙催还单》发送到借钥匙部门催还。

  5.4钥匙的损坏或丢失

  5.4.1当接到丢失或损坏钥匙报告时,物业助理应按《钥匙管理备忘录》要求记录事件经过,并报告住户中心主任/主管。住户中心主任/主管与业主联系,征得业主同意后,采取补配钥匙或换锁措施,确保遗失钥匙单位的安全,住户服务中心将处理结果记录在《钥匙管理备忘录》。

  5.5所有与钥匙管理有关的记录就归档保存两年。

  6.0 相关文件

  文件编号 文件名称

  7.0质量记录

  记录编号 记录表格

篇2:客服部钥匙管理制度

  客服部钥匙管理制度

  1.0客服部办公室统一保存到客户房间钥匙。

  2.0领用钥匙人员应完整准确及时填定《钥匙领用登记表》由当班经理领班发放。

  3.0每天工作时间,钥匙柜由客服部领班负责管理。

  4.0发现钥匙有损坏现象,应立即停止使用。

  5.0如发现钥匙丢失,应立即报告领入(经理)及保安部,尽快更换门锁。决不许自行配制钥匙。

  6.0客户需要使用公司的备用钥匙时,须及时通知保安部办理相关手续。

篇3:样板房钥匙管理规定

  样板房钥匙管理规定

  1.1样板房的房门钥匙应明确钥匙的持有责任人(安管部经理、物业部主管,

  1.2保洁部主管)并登记签名。

  1.3每日早晨7:30分左右由清洁部主管打开房门,由清洁工进入房间清洁,清洁主管级以上人员保管一套钥匙。

  1.4物业服务部主管保管一套钥匙,建立交接班记录表,由样板间管理员工交接班时领取使用,使用后交主管保存。

  1.5样板房的钥匙由持有人自行保管,不得转借他人,不准将钥匙转交他人开启房门,如需转移需到物业中心(主管或领班)进行登记。

  1.6钥匙如有遗失,应即刻上报物业部,由物业部对房门锁芯进行处理,联系工程部更换钥匙。

  1.7安管部按规定应将钥匙封存,无特殊情况不随意使用,晚间如遇特殊情况(如:遇火灾、台风、暴雨)需打开房门,需钥匙持有人或主管级人员现场进行跟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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