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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村务公开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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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乡村村务公开制度

  为加强农村民主政治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强化对村务活动的管理和民主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福建省政务公开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本村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村务公开是指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将村里涉及村民利益的重大事项和村民普遍关心的问题定期向村民公开,并接受村民监督的一种村务管理方式。凡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只要不涉及党和国家秘密都应逐项公开。

  二、村务公开按“五统一”的要求,在村党支部的领导和监督下进行,并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具体工作由村党支部和村委会共同负责组织实施。

  1、统一公开时间:每月的1 5日为“村务公开日’’,接受群众的质询并予以答复,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公开时间分为年度性公开、常规性公开、即时性公开。年度性公开每年至少公开一次,如干部年度工作目标执行情况、资产负债情况等;常规性公开每月公开一次,如财务情况、计划生育、干部报酬等;属于应急性情况以及村民反映强烈、要求尽快公开的事项,即时公开。

  2、统一公开地点:在村部外墙设立固定公开栏,固定公开栏标题为“奎璧村村务公开栏"。

  3、统一公开内容:凡是属于本村范围内的重大事项和群众关心的问题,都向村民公开。包括:村党支部和村委会任期规划、任期目标和年度工作计划;党员大会、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的决定及实施;农村优抚、五保、低保等;村级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村集体土地征用征收及补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村集体山林、“四荒地”等资产发包;村宅基地批建;新农合开展等。村务公开的项目按逐项进行公开,财务收支按逐笔据实公开。属于非生产性项目开支以具体明细账目形式公开。

  4、统一公开方式:村坟立囤定翰竞劳、村务公开栏及时公开,辅助以电子触摸屏、广播、村干部入户宣传和召开民主听证会、党员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户(联户)代表会议、发放村务公开表等方式逐项公布,扩大公开范围。公开栏附近设立急见箱,广泛收集和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对群众提出的疑问,应当作出解释;对群众提出的要求,应当及时予以答复;对大多数群众不赞成的事情,应当坚决予以纠正。

  5、统一公开程序:按照提议、审查、确定、公开、建档的程序进行。村务公开领导小组根据本村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及近期村民的意见要求,作出提议;村委会按照领导小组的提议制作具体的公开内容清单;领导小组、村务监督委员会对公开内容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经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签字,以村委会名义公布;党务工作以村党组织名义公布;村委会建立村务公开工作档案,及时整理归档公开资料;村务公开档案要真实、完整、规范,保存期与村财务账簿相同。

  三、村务公开的监督。由村务监督委员会负责对村务公开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

  四、责任追究。对不按规定的内容、时间等要求进行村务公开的责任人,责令其限期改正;有意不公开或公开内容不真实、弄虚作假、情节严重的,报请有关部门给予相应处理。

篇2:E村村务公开制度

  E村村务公开制度

  一、村务公开的内容:

  1、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事项的实施情况;

  2、村财务收支情况,村集体债权债务情况;

  3、村土地、集体企业和财产的承包、经营和租赁情况;

  4、征用土地各项补偿费分配和使用情况;

  5、宅基地的使用审批情况;

  6、村民承担费用和劳务情况;

  7、优抚、救灾救济款物的发放情况;

  8、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执行情况;

  9、村干部年度工作目标执行情况和村干部报酬与补贴情况;

  10、村公共设施建设项目的投资和承发包情况;

  11、村内“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情况;

  12、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情况;

  13、涉及本村村民利益,村民普遍关心和要求公开的其他事项。

  村务公开的重点是财务公开。主要包括财务计划及实施情况、各项财产、债权债务、收入和支出、收益使用分配、集资项目的收入和使用等群众要求公开的其他财务事项。

  二、村务公开的形式:

  1、在固定的村务公开栏,将公开事项逐条予以公布,并设置意见箱;

  2、通过广播,召开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或民主听证会,发放公开簿或明白卡等形式进行公布,但不得取代公开栏。

  三、村务公开的时间:

  1、一般每月定期1次。

  2、下列事项要定期公开:

  (1)村干部任期目标、年度工作目标年初公布,完成结果在年底公布;

  (2)村财务常规性收支每季度公布一次,专项收支在项目完成后下月初公布;

  (3)计划生育相关的生育政策作常年永久性公开,生育审批结果和实际生育结果及计划外生育情况每月公布一次;

  (4)宅基地审批,上报审批前和审批结果各公布一次;

  3、下列事项要随时公开:

  (1)经济项目承包;

  (2)优抚费、救灾款物的发放;

  (3)国家补贴农民、资助村集体的政策落实情况;

  (4)需要公开的其他事项。

  四、村务公开的程序:

  1、村民委员会根据本村的实际情况,依照法规和政策的有关要求提出村务公开的具体方案;

  2、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对方案进行审查、补充、完善后,提交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集体讨论确定;

  3、村民委员会通过村务公开栏等形式及时公布;

  4、建立村务公开档案备查。

  每次村务公开后,应听取村民反映和意见,及时予以解释和答复。绝大多数村民不赞成的事,应坚决予以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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