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经理人

物业顾问专业服务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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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物业顾问-专业服务范围

  “新港物业”业务主要从事中国各大城市商场、住宅、办公楼等房地产项目策划、包装、招商、销售、房地产中介及专业顾问服务等,服务内容大致可分为以下类别:

  1.市场调查及分析顾问服务

  2.项目形象包装、广告策划顾问服务

  3.室内/外装璜设计顾问服务

  4.市场推广顾问及策划服务

  5.招商代理服务

  6.零售百货管理顾问服务

  7.公关宣传活动顾问服务

  8.物业管理顾问服务

  9.工程顾问服务

  物业管理顾问服务模式

  * 全程一站式顾问模式

  1、指导建立合格、专业的管理团队;

  2、指导建立实用、严谨的内部运作机制;

  3、指导建立优质、规范的管理服务体系;

  4、指导建立持续改进的ISO9001质量管理规范;

  5、在管理服务配套上协助创建优秀小区;

  6、指导开展层次丰富的社区文化活动,创建和谐的社区氛围。

  * 菜单式专项顾问模式

  一、前期介入期专项服务

  1、对物业的规划设计方案提供设计优化策划;

  2、对物业开发的工程管理、设备选型、智能化集成配备提供物业管理建议;

  3、促进物业销售的辅助手段策划;

  4、指导制定物业接管验收的方案及物业档案的建立;

  5、指导物业入伙现场仪式的策划;

  6、指导、策划物业项目VI系统的设计、配备;

  7、协助优化会所配套设施及服务项目。

  二、公司组建期专项服务

  1、指导、协助科学设立物业管理组织机构;

  2、协助制订物业管理方案并指导实施;

  3、协助制订各种管理

篇2:初探物业顾问服务方法

  初探物业顾问服务方法

  物业管理行业的发展,需要市场引入先进的管理机制,一些品牌物业公司迎合需求,找到了市场,采取全委、顾问、合作、合资等方式拓展市场,取得了一定的效益。

  笔者认为,目前拓展市场的最佳方式是做物业顾问,原因之一:客户希望工作、学习、生活在环境优美的场所,希望享受优质服务,这就促使管理公司必须引进先进的管理方式,提高管理水平。

  原因之二:被顾问方希望在现有人力资源的基础上,用较少的投资引进先进的管理机制,提高队伍素质,改善环境面貌;顾问方也希望通过品牌和人力资源,同样用较少的投入通过管理技术输出,扩大企业品牌知名度,增加收入。

  原因之三:员工希望随着顾问项目的增多,有更多的机会服务于较高层岗位,在施展经验的同时,学习更多的知识,并提高个人收入。

  由于物业顾问领域具有长期性(物业市场新旧体制需用几十年的时间交替)、广泛性(涉及领域多,包括小区、写字楼、工厂、学校、政府等社会后勤,以及个性化服务)、灵活性(形式多样,包括提供培训、建立制度、现场指导等),以其投资小,收益高为特色,目前已被众多品牌物业公司进军国内市场采用。在此,笔者愿同业内人士共探顾问服务方法。

  一、机构设置

  物业顾问机构设置与企业拓展息息相关,由于涉及人力资源成本,因此,可随顾问项目发展而变化,通常可按以下方式确定:

  兼职顾问:适用于开展顾问服务初期阶段,且距离较近,规模较小的项目。

  跨部门顾问小组:适用于开展顾问服务一段时间,且顾问项目不多时。

  经营拓展部:适用于顾问规模较大,且项目仍在不断增加的情况。是企业目前常用的组织形式。

  物业管理顾问公司:适用于外委顾问项目收入比例占公司总收入50%以上,且项目和规模仍在不断壮大,必须用更专业化的服务占领市场时。

  二、人力资源

  顾问工作的成败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现场项目顾问小组,包括项目经理、项目专业主管等,因此,项目拓展需要企业不断培养若干项目小组,储备具备顾问能力的人力资源,以适应市场拓展的需求,其方法可采取:

  内部培养:选择部分具有一定物业管理经验、公文写作能力、创新意识,具团队、敬业精神的员工,对其进行"项目经理"培养,使其逐步熟悉顾问业务,全面了解物业知识,掌握对外协调的方法,并能针对不同项目进行管理创新,达到具备管理处主任的素质;同时培养各"项目主管",使其掌握现场指导作业的方法,具备管理员、机电、保安班长的素质。

  外部招聘:根据企业拓展需要,在内部培养的同时,针对部分岗位缺口,招聘具备一定实践经验和理论知识的项目经理及专业主管,补充人力资源。

  三、顾问方式

  恰当的顾问方式是双赢结局的前提,为此,双方签约前就须了解对方实力、现状以及需求,双方可在协商的基础上选择顾问服务内容、期限、目标、费用等适用的顾问方式。通常按以下方式确定:

  长期派驻顾问小组:适用于项目距离较远,被顾问方管理基础较差的项目,通常顾问小组成员由项目经理配机电主管等组成。这种顾问方式效果较好,费用较高,较为常用。

  短期派驻顾问小组:适用于项目较近,被顾问 方管理基础较好的项目,其优点是可以发挥人力资源的优势,多承接项目,但单项费用较低。

  专项顾问服务:适用于针对某项薄弱环节或补充合同内容开展的服务,可兼顾企业与市场确定服务单价,通常包括编制规章制度、提供培训、指导编写标书、物业创优、进行CI设计、现场专项作业指导等。这种方式时间短,收益高,但缺乏全面性。

  四、实施方案

  实施物业顾问是一项长期的工作,可在公司领导的统筹安排下,采取项目小组(项目经理、项目主管)属地管理,顾问部门实施监控的方式,按计划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项目经理:全面负责顾问项目的实施,定期总结汇报,调整顾问计划,控制进度;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安排项目主管到现场指导管理、机电、保安、清洁、绿化等专项工作;负责收发顾问建议及文函,协调双方的关系。

  项目主管:根据项目经理的安排,阶段性完成专项任务,并做出相应顾问建议及文函。

  现场顾问小组还须保保相对独立性、权威性,并充分发挥组织、计划、协调、控制、指挥等管理职能指导对方工作,常用手段如下:

  ■充分发挥对方部门职能和各岗位职责的作用,使每项工作任务都有计划、有落实、有检查、有结果、有总结。

  ■重视培养对方员工的敬业精神和团队意识,强化工作责任感和协作能力。

  ■对重大问题及时汇报对方领导,并提供决策意见。

  ■充分利用对方人力资源,强化部门负责人的任务感,使其发挥领导作用,主动贯彻规章制度;引导管理、作业人员按标准细化管理工作。

  ■适时导入考评机制,将工作业绩与个人收入挂钩。

  ■及时召开或参与专题会议,发挥集体智慧解决工作难题。

  ■针对问题,采用书面文函通知对方整改,并跟踪问题的处理。

  ■根据需要阶段性申请调动公司资源,进行专项作业指导。

  ■定期听取各方意见,不断改进工作方法。

  通常可将顾问期划分为前期顾问和后期专项指导二个阶段:

  1、前期顾问

  前期顾问小组进驻现场后,可充分了解项目基本情况,包括:现场环境、组织架构,收集规章制度。为确保合同得到有效履行,还应要求被顾问方指派部门接收文函,并安排专人负责协调双方关系,传达顾问建议及文函,组织各部门落实,并监督检查落实情况。

  随后,依据合同、方案或标书内容(约二个月),在同对方充分协商的基础上,共同完成以下工作:

  ■提出整改建议

  ■调整组织架构提编制规章制度

  ■制订工作总计划

  2、专项指导

  专项指导贯穿后期顾问过程,项目经理可随工作进展,视需要,阶段性报顾问部门调配人力资源强化专项作业,通常对以下工作展开指导:

  ■加强施工监管

  ■推广CI标识

  ■核算费用收支

  ■组织岗位培训

  ■指导现场运作

  ■完善管理档案

  ■进行开源节流

  ■实施品质考核

  ■开展创优活动

  五、资料管理

  物业顾问服务含金量最高的内容是选择成熟的文件体系,指导对方编制规章制度,要求被顾问方接文件化体系运行,因此,如何管理顾问资料便成为工作的重点之一,必须对其实行系统化管理,进行收集,科学分类、编目、归挡。

  1、资源资料:由行政人事部控制,供新接顾问项目前期小组建立文件体系作参考,通常可用一张光碟集合公司成熟的文件体系,内容包括:

  ■行政人事制度

  ■财务制度

  ■IS09001质量体系文件

  ■物业创优资料

  ■培训资料

  ■CI标识系统

  ■专项顾问资料等。

  2、现场顾问档案:由项目经理负责管理,通常包括:

  ■文件签收记录--文件编号并长期保存

  ■文字资料--可以与被顾问方共享

  ■资料电脑存盘--每半年更新,内容包括:合同、方案、工作汇报、工作计划、整改建议、运作文件、培训、验收、入伙、装修、机电、维修、消防、保安、停车场、环境、节能、收支预算、标识、创优等

  3、公司顾问档案:由顾问部门负责管理,通常包括:

  ■来往文函--长期保存

  ■工作计划、总结、汇报

  ■光蝶--一个项目一张光碟,每半年更新此外,各部门都应对资料进行保密控制。

  六、检查落实

  对顾问工作进行检查是确保方案顺利实施的必要手段,相关部门应对其实施阶段性检查,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项目经理:须定期到现场检查各专业主管的工作,监控顾问计划的实施,及时与被顾问方协商解决问题的方法。

  顾问部门负责人:须每月昕取各项目经理的汇报,不定期或指派人员到现场检查项目工作效果,对执行合同、工作计划、档案管理、环境效果等提出意见,帮助项目经理对难以解决的问题同被顾问方进行沟通。

  公司领导:不定期与被顾问方领导进行沟通,昕取对方意见,根据需要召开顾问专题会议,布置任务。

  七、成本核算

  公司可建立项目经理、顾问部门负责人、相关职能部门三级审核及公司总经理审批报批制,控制日常开支。财务部门可根据合同及时通知被顾问方给款,在年初对各顾问项目进行收支戚本测算,并独立设帐、独立核算,年终总体结算,分析收支(工资、奖金、差旅、津贴、其它等)情况,为评估各顾问项目、节流增效、改善顾问方法提供依据。

篇3:项目前期物业顾问服务合同范本

  项目前期物业顾问服务合同范本

  ______(以下简称甲方)与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经友好协商,在平等互利的原则下,就为****项目提供物业顾问服务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1. 甲方:

  地址:

  电话:传真:

  2. 乙方:

  地址:

  电话:传真:

  第一章:注释

  1.除合同内容或文义需要另外解释外,下列用语将具有如下意义:

  1.1"本物业"指名称为****的物业整体,高档****,总建筑面积约**万平方米,地址位于___________;

  1.2"顾问服务"甲方聘用乙方为物业顾问,依据甲乙双方议定之内容,乙方向甲方提供物业顾问服务;

  1.3"本合同"指本物业顾问服务合同及其附件。

  2.本合同内之标题是为方便阅读而写,并不影响本合同之结构和含义。

  第二章:提供顾问服务之目的

  1.乙方为甲方在本物业前期施工过程中及本物业交付使用阶段,从物业管理角度提供顾问建议及服务,同时协助甲方进行本物业的销售及市场宣传活动。

  2.在乙方为本物业提供物业顾问服务期内及甲方足额支付预付费用后,甲方有权在本物业的售楼书、对外宣传资料和各种媒体宣传中使用乙方的名称及标识的文字和图案,声明本物业由乙方提供物业顾问服务。如甲方使用乙方公开对外宣传以外的资料必须事先经乙方确认后方可印刷或公布。惟甲方此项权利须严格限于乙方为本物业提供物业顾问服务期间内行使,且需按照乙方提供的标识样本使用乙方标识,否则乙方将保留所有权利追讨任何非授权使用乙方或其相关机构名称或标识之行为的法律责任及有形、无形的经济损失。

  第三章:顾问服务及后期管理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依据双方约定的服务内容(详见附件《物业顾问服务内容》为甲方提供顾问服务。

  第四章:合同期限

  本合同的服务期限自___年___月___日至本物业交付使用日止。

  第五章:物业顾问人员工作执行

  1.本物业的物业顾问服务由乙方委派具有丰富实际操作和管理经验的工程经理和区域经理担任顾问组负责人,其余人员配合该两名人员共同在本物业的顾问服务中提供服务。乙方将向甲方提供顾问人员名单,经甲方认可后开展工作。

  2.在顾问期内,乙方顾问人员于本合同签订后根据合同附件的顾问服务内容或应甲方要求到本物业现场提供服务,其余时间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供顾问服务。

  3.乙方顾问人员需配合甲方施工进度按合同附件内容完成各阶段顾问工作,并每月依据合同附件及内容向甲方提交顾问工作报告。

  第六章:顾问服务费用

  1.顾问酬金

  乙方为甲方提供物业顾问服务的酬金为人民币**万元整(RMB*******),甲方分*期支付给乙方:

  第一期:于签订合同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支付人民币**万元整(RMB*******);

  第二期:

  第三期:

  第四期:

  第五期:

  第六期:

  2.在乙方正常按本合同履行其应负责任之前提下,甲方应按期向乙方付款。若甲方未能按本章第1条的约定按时支付乙方酬金逾期超过7日,乙方有权暂停服务,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3.若因乙方原因未能按合同履行其所承担的责任与义务,甲方有权减缓支付下一期酬金,且不承担违约责任。若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无法得到相应的资料或工作配合而导致乙方不能正常履约完成顾问工作,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4.甲乙双方应各自负责缴付有关顾问酬金之税项及独立处理其财政状况,互不干涉。

  5.顾问费用支付方式

  甲方按本合同约定之顾问酬金以支票支付方式或以电汇方式汇付至乙方账户。乙方开具正式发票。

  收款单位:

  开户银行:

  账号:

  第七章: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1有权依据本合同相关条款之约定,对乙方各阶段的顾问管理工作质量做出评价。

  1.2应向乙方提供本物业相关资料,如设计方案、设计图纸、设备图纸、设备说明等,供乙方制订物业管理规划时参考。

  1.3有权要求乙方根据约定之顾问事项提交专题书面报告,乙方应及时提交。

  1.4配合乙方协调项目内各部门工作关系。

  1.5在本合同终止后,有权要求乙方返还所有自甲方借出的关于本物业的图纸、文字资料等文件。

  1.6如因项目工程延误,导致本合同在期满时全部或部分内容仍然未能履行,甲方如需乙方提供延期服务,甲乙双方应就延期服务另行协商。

  1.7本合同终止,甲方须及时停止使用乙方的名称及标识(包括文字和图案)。但甲方在其销售渠道有权

注明曾经由乙方提供物业顾问服务的事实,且甲方已制作完成并正在使用的印刷宣传制品除外。

  1.8本合同规定之顾问服务属乙方商业秘密,未经乙方许可,不得将顾问服务涉及的资料、图纸、数据等提供或披露给无关的第三方,如由此造成乙方损失,甲方需承担赔偿责任。但专为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业务时除外。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2.1严格按照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提供物业顾问服务,主动、优质地在合同期内完成顾问工作事项内的各项工作内容。

  2.2依据本合同,定时委派指定顾问人员至甲方现场开展工作。如甲方认为乙方顾问人员不能胜任工作,乙方需进行人员调整,但此人员调整并不影响本合同继续履行。

  2.3积极主动与甲方联络,随时以各种适当的方式(如到场、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履行顾问工作事项之内容。

  2.4向甲方提供专业及针对性顾问服务,体现在各种建议、制度、预算等。

  2.5如甲方对乙方提供的顾问服务发出书面整改通知,应积极主动与甲方沟通,达成一致意见后确定并实施整改措施。

  2.6如甲方因工程延期,导致本合同不能按时完成,可与甲方协商合同延期事宜。

  2.7妥善保管甲方移交的本物业资料,在合同终止时,交还甲方。

  2.8保守甲方商业秘密,未经甲方允许,不得向无关的第三方透露,如有违反,造成甲方损失,乙方需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章:终止合同

  1.在履行本合同期间,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严重违约或者有其它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标,在接到对方书面通知十五日内仍未能达成改善或按本合同继续履行,守约方可再给予违约方一个月的宽限期,宽限期满,违约方仍未履行合同义务的,则守约方有权书面通知违约方终止本合同,并有权要求违约方按本合同约定酬金总额的**%一次性赔偿经济损失。

  2.在本合同履行期间,甲乙双方在并无出现违约行为的情况下,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有权提出提前终止本合同,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必须提前三个月给予守约方书面通知,并另外支付守约方补偿金人民币*万元整(RMB*******),一次性补偿守约方因合同提前终止的损失。守约方自接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以书面形式复函,逾期未复的视为同意提出终止本合同一方的决定。

  第九章:不可抗力

  如遇火灾、地震、洪水、台风或*、战争、足以使物业停止正常运营的政府行为等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十章:其它

  1.转让

  本合同应约束合同双方当事人,如双方单位发生变更,其权利和义务的承继人应确保继续履行合同,任何一方合同当事人都不可在未得到其他合同当事人书面同意前转让本合同之一切或部分权益或责任。

  2.通知

  任何与本合同有关之通知或通讯应以中文简体书写,并以传真、快递、邮寄或专人送交方式送至本合同内所注明各当事人之地址。会议通知则必须于二天前送达上述地址。

  3.完整合同

  本合同已包括所有合同当事人之协议,并取代所有先前合同当事人之间关于为物业提供物业顾问管理服务的协议或沟通。若本合同任何条文于任何法律下成为无效、非法或不能执行,本合同其余的条文之有效性、合法性及可执行性并不因此而受损。

  4.争议之解决

  本合同各方在阐释或履行本合同时如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各方同意向物业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修改合同

  本合同之一切条文,必须经过合同当事人共同协商,在取得一致意见后,方可做出修改,删减和增加,并签订补充协议。

  6.合同附件

  本合同所有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本合同中所定义的所有名词在本合同和其附件中具有相同意义。

  7.本合同以中文简体书写,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签署:________________

  公司盖章:____________

  乙方:

  签署:_____________

  公司盖章: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于**签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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