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住宅区自行车、摩托车管理规定
为了保障住户财产的安全和小区治安秩序的稳定,特制定以下管理规定:
一、非机动车辆必须按指定的位置集中停放,严禁在通道及楼宇内随意停放。
二、童车不得与成人车辆混杂停放,必须停放在指定的童车位置。
三、停放车辆时,应在围栏上加锁防盗。
四、闲杂人员不得在车棚内逗留、玩耍。
五、非车主使用车辆时,必须出具车主委托书及相关证件,以备治安人查询。
六、为了不影响小区环境,破旧单车一律不得停入在车棚内。
七、摩托车在小区内行驶时速不得超过20公里。
八、摩托车停放前,驾驶者需调好防盗系统,锁好各部位锁头。
九、不得在小区内练习驾驶摩托车。
十、如有无锁车辆停放时应主动与保安人员联系,协助看管否则后果自负。
十一、凡因不遵守车辆停放规定而造成车辆损伤或遗失,后果自负。
十二、严禁破坏他人车辆,拆取他人车辆零件,一经发现从重处理。
十三、自行车如需长时间停放应自觉停放在单车棚靠里面的位置。
十四、不得刁难、辱骂或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妨碍管理人员执行公务。
篇2:某公司摩托车使用管理规定
公司摩托车使用管理规定
(一)摩托车由公司统一安排购置,根据各部门的工作需要,报经公司领导审批,由总务部统一调配到各部门使用,使用部门须严格履行领用手续。
(二)摩托车的使用实行专人使用、专人保管、专人负责的原则,使用者必须持有××市交通部门发放的驾驶证,严禁无证驾驶摩托车,使用者不得擅自将摩托车交与他人驾驶。
(三)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和安全驾驶操作规程,服从部门领导的工作调配,并在技术上接受车队监督指导。
(四)驾驶员须爱护保管自己的摩托车,定期进行保养,如人为原因造成车辆丢失或损坏,视情节由本人赔偿部分或全部经济损失。
(五)摩托车的各项费用统一由使用部门负责预算报支。大的修理项目,由车队统一安排并限指定厂家进行修理。
(六)凡违反本规定造成行车事故及损坏车辆,经济损失在200-500元者,扣发2个月奖金,500~1000元者扣发半年奖金,1000~5000元者扣发全年奖金和1~3个月的工资。
(七)未经部门领导同意私自出车发生事故后,其经济损失全部由当事人承担(不含保险费),并视情节,予以严肃处理。
(八)本规定自发出之日起执行。
篇3:公司摩托车使用管理规定(5)
公司摩托车使用管理规定(五)
(一)摩托车由公司统一安排购置,根据各部门的工作需要,报经公司领导审批,由总务部统一调配到各部门使用,使用部门须严格履行领用手续。
(二)摩托车的使用实行专人使用、专人保管、专人负责的原则,使用者必须持有**市交通部门发放的驾驶证,严禁无证驾驶摩托车,使用者不得擅自将摩托车交与他人驾驶。
(三)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和安全驾驶操作规程,服从部门领导的工作调配,并在技术上接受车队监督指导。
(四)驾驶员须爱护保管自己的摩托车,定期进行保养,如人为原因造成车辆丢失或损坏,视情节由本人赔偿部分或全部经济损失。
(五)摩托车的各项费用统一由使用部门负责预算报支。大的修理项目,由车队统一安排并限指定厂家进行修理。
(六)凡违反本规定造成行车事故及损坏车辆,经济损失在200-500元者,扣发2个月奖金,500~1000元者扣发半年奖金,1000~5000元者扣发全年奖金和1~3个月的工资。
(七)未经部门领导同意私自出车发生事故后,其经济损失全部由当事人承担(不含保险费),并视情节,予以严肃处理。
(八)本规定自发出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