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经理人

小区一期商铺水电设施使用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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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区一期商铺水电设施使用须知

  为维护业主利益,请商铺业主或租户在使用水电设施时注意以下事项:

  1、商业用水用电由物业公司代管代收,业主或租户在使用水电前请到管理中心办理相关手续,交纳水电押金,核抄初始读数。物业公司将在每月20~22日间进行现场抄表,并需要业主或租户在抄表单上签名确认,请予以配合。

  2、每月5日前请按时到管理中心交纳水电费用,物业管理中心亦会提供上门收取服务。欠交水费会影响商业店铺整体水电供应,为了维护全体业主的共同利益,对延期不交纳水电费用的门店物业管理中心将予以单独停供水电,由此造成的不便及任何损失由业主自行承担。

  3、商业水电采取分摊计费办法,即总表与各分表之间的损耗都将按实际使用度数分别分摊到各业主应收费用中,每月水电费用实际收取标准根据当月抄表结果进行核算。为维护业主利益,严禁窃水窃电违法行为,如有发现未经表使用或私自拆改计量表等不当行为,物业公司将有权代表其他业主要求当事人赔偿损失,具体赔偿额度为按前三月平均使用标准的两倍计算或按店内实际用电用水设施的视在功率和当量计算。

  4、物业公司负责自用户表前空气开关或阀门(不含空开或阀门)之前的维护,其他由业主自行负责维护,物业公司也提供有偿维护服务。

  5、对因其他业主原因或供水供电部门造成的停供物业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但物业公司如预先得到相关通知后会通过公告栏或电话等方式转告业主。对设备设施进行保养或维修造成的停供也按此办法处理。

  **物业管理中心

  20**年6月**日

篇2:某学生公寓水电设施及水电使用管理办法

  学生公寓水电设施及水电使用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学生区水电设施及水电使用的管理,科学合理利用能源,增强学生的节能意识,依照《西北大学水电管理办法》结合学生区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学生宿舍安装限电装置及电表,供电采取限时限量管理。每天早上6时-8时,中午2时-14时,晚上18时-23时30分,节假日延长到晚上24时。研究生宿舍限量250W内,本、专科学生宿舍限量150W内。

  二、已安装电表的宿舍,专、本科生宿舍每楼第一层每月每舍免费使用电18度,二层以上宿舍每月免费使用15度,超过部分电费自负。有电脑宿舍电费由电脑持有者交纳。

  未安装电表的宿舍,使用电脑交纳电费每月30元,一学期交一次,一学期5个月,共计150元。

  三、严禁在宿舍内私接乱拉电线、使用电炉、电褥子、台灯和各种电热器。违章宿舍和个人罚款100-500元,并对违章造成经济损失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和法律责任。

  四、学生宿舍要做到人走灯灭、插座上无插头,因超量用电造成断电,应到公寓中心找修理工进行维修,并交纳配件费1元。严禁学生私自维修。

  五、学生要有节约意识,用水要做到人走龙头关,打开龙头无水时要关好水龙头,谨防来水后出现长流水现象。对故意破坏用水设施者酌情予以处罚100-500元,并通报批评。

  六、教工5-6楼住宿学生水电管理办法另行通知。

  七、水电费按月交费,由公寓管理中心统一收费,不得拖欠。无故拖欠者,停止供电供水。

  八、宿舍楼内供电、供水设施出现故障时,学生应及时反映到公寓管理中心,便于修理和维护。公寓管理中心办公室电话88302568;维修值班室电话883020**、88306320。

  学生公寓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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