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经理人

管理处应急处理工作规程

7237

  管理处应急处理工作规程

  一.目的:

  成立应急分队,以应付各种突发事件。

  二.适用范围

  管理处全体员工

  三.职责

  管理处主管在紧急情况下负责应急事件的全面处理。

  四.工作程序

  1.应急分队建制

  1)应急现场抢险、案件处理

  组长:保安队长成员:全体保安

  负责突发事件现场抢修救灾、灭火扑救、案件处理等工作。

  2)抢修事故组。

  组长:工程维修部主任。

  负责现场的机电、给排水等设备的维护、抢修工作,视具体情况切断电源、供水设施、电梯运行;保障抢险救灾设施设备运转,协助现场处理组进行工作。

  3)现场维护组

  组长:保洁部主任成员:全体保洁员

  负责现场保护工作,维护现场公共秩序,保障通道畅通,协助现场处理组进行工作。

  4)后勤保障、通讯、支援组

  组长:物业管理员成员:管理处全体员工

  负责事发现场群众的疏散,疏导工作,负责报警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现场情况,保障应急、抢修各小组材料物资供应,协助应急现场小组工作。

  2.应急分队工作

  1)应急分队是在管理处主管直接指挥下,由各部门骨干组成的一支应付各种突发事故、灾害、案件的部门。

  2)在紧急情况下,应急分队有权调动各部门的人员,使用各种应急设施、设备。

  3)应急分队人员应服从命令,听从指挥,无条件服从分队领导及各组组长调配。

  4)发生突发情况时,分队各成员应在第一时间内赶到现场,按照分工,各司其责,在处理各种事件中机智灵活,勇往直前,直至完成任务。

  5)应急分队应定期进行训练、演习和业务培训,各成员要积极参与,不得无故缺席。

  6)分队各组应定期检查各自的工作,保证人员能在突发事件中迅速到位,设施、设备能及时启动和使用。

篇2:A中学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中学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为确保校园各类突发事件能够及时、迅速、高效、有序地得到处理,保障我校全体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和身心健康,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上级有关部门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本预案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的,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校园内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和身心健康的主要包含:学生拥挤踩踏事故,学校重大火灾安全事故,学校重大交通安全事故,学校重大危险药品安全事故,学校工程建设、危房安全事故,学校重大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学校外出大型活动安全事故,学校外来暴力侵害事故,学校食物中毒安全事故,学校流行传染疾病安全事故,其他重大安全事故。

  一、组织与指挥

  (一)学校成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校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由学校领导及相关处室、教研组主要负责人组成,校长任组长。

  附: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z

  副组长:z

  组员:z年级主任、教研组长

  应急领导小组履行下列主要职责:

  1、指挥有关教师立即到达规定岗位,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

  2、安排教师开展相关的抢险排危或者实施求救工作

  3、根据需要对师生员工进行疏散,并根据事件性质,报请上级部门迅速依法采取紧急措施

  4、根据需要对事件现场采取控制措施

  5、对本校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程序进行督察指导

  (二)突发事件发生后,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应当根据“生命第一”的原则组织,决定是否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在第一时间内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三)学校各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有关工作,切实履行各自职责。对部门组织或负责的教育教学活动,活动前应有预见,并根据学校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采取相应的措施,发生事故,主动纳入学校预案工作程序。

  (四)应急状态期间,领导小组各成员必须保证通信网络畅通。校内各部门应当根据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做好本部门(年级)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配合、服从对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进行的督察和指导。

  (五)学校内任何部门和个人都应当服从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为处理突发事件作出的决定和命令。突发事件涉及的有关人员,对主管部门和有关机构的查询、检验、调查取证、监督检查及采取的措施,应当予以配合。

  二、监测与报告

  (一)开展突发事件巡视监测。任何人员都有巡视监测学校突发事件的责任,值周教师、教学活动的带队教师、学校安全门卫等教师更有监测学校突发事件的职责,一发现事件或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的苗头,应向学校领导汇报。

  (二)建立信息报告制度。突发事件发生或有可能发生突发事件的信息,采用逐级汇报制度,事件第一发现人应及时向学校汇报,学校应在第一时间向学校主管部门汇报,并随时与上级单位保持密切联系。

  (三)严格执行学校重大事件报告程序。对于各类突发事件,应迅速判断事件性质,根据事件性质,及时向社会、政府各救治排险机构求救,并向相关的政府职能部门、上级主管部门逐级汇报。在得到指示和未得到指示前,对事故可能影响善后处理的现场、证件证物等要进行保护。

  (四)突发事件向外发布情况,需要经校突发事件处理领导小组同意,在确定性质的基础上以集体形式发布,不得主观臆测、夸大其词,或者须经上级有关部门鉴定核实后作出决定。任何人员都不得瞒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突发事件。

  三、应急调查与救治

  (一)突发事件发生后,校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及有关部门,负责组织对突发事件进行调查处理。通过对突发事件调查、现场勘验,采取控制措施等,对危害程度做出评估。

  (二)突发事件发生后,在进行事件调查和现场处理的同时,学校应当立即将突发事件所致的伤亡病人送向就近医院,对无法判断伤情的伤病员,应及时报警求救求援。

  (三)突发事件发生后,学生管理部门、保卫部门应立即保护现场、采取疏散、隔离等措施,加强学生管理,并做好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确保学生心态和情绪稳定。

  (四)突发事件发生后,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根据需要,可以采取临时停课、放学、疏散等措施,并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事件情况以及采取的应急措施。

  (五)突发事件发生后,根据事件性质,应及时与涉及事件的学生家长、教师家属联系,在适当条件下,告知事件原因、处理结果,或者联系家长进行救治。

  四、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一)学生拥挤踩踏事故

  1、针对近段来部分省市连续发生的几次学生拥挤踩踏事故,近期要以团队活动、主题班会、黑板报等形式对学生集中开展预防拥挤踩踏事故的专题教育。

  2、学校要从学www.pmceo.com生实际出发,在上操、集合等上下楼梯的活动中,不强调快速、整齐,适当错开时间,分年级、分班级逐次下楼,并安排教职工在楼梯间负责维持秩序。

  3、学校要在教学楼楼梯间设置指示、警示标志,告诫学生上下楼梯相互礼让,靠右行走,遵守秩序,注意安全。

  4、学生晚间在校自习,必须有教师值班,出现停电或楼梯间照明设施损坏时,要及时开启应急照明设施。

  5、发生事故,迅速组织教师指挥学生疏散,及时将事故信息上报县教育局。

  6、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二)重大火灾安全事故

  1、学校指挥学生紧急集合疏散,迅速将事故信息上报县教育局。

  2、学校利用校园播音系统或钟声发出紧急集合信号,组织教师到班级指挥学生按顺序疏散,楼道间要有专人组织疏散,及时将学生带至远离火源的安全地段。

  3、严禁组织学生参与救火,教师可利用一切救火设备救火,及时报告119、120等相关部门请求援助。

  4、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三)重大交通安全事故

  1、学校指挥学生紧急集合疏散至安全地段,迅速将事故信息上报县教育局。

  2、学校要迅速抢救受伤师生,在最短时间内将受伤师生送至医院救治,及时报警110、119、120等相关部门请求援助,保护好事故现场。

  3、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四)危险药品安全事故

  1、学校危险药品要求专柜存放,专人管理。

  2、在实验操作过程中出现的安全事故,学校要及时将师生疏散至安全地段,迅速将情况报告县教育局。

  3、在最短时间内将受伤师生送至医院抢救,及时报告119、120等相关部门请求援助,保护好事故现场。

  4、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五)工程建设、危房安全事故

  1、学校在建或改建的建筑物要树立警示牌,设有隔离栏。

  2、学校D级危房一律不允许使用,封闭的D级危房要树立警示牌,设有隔离栏。

  3、学校发生建筑物、危房安全事故,迅速组织师生疏散至安全地段,及时将事故信息上报县教育局。

  4、对受伤师生组织抢救,及时报告110、119、120等相关部门请求援助,封闭事故现场。

  5、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六)特种设备安全事故

  1、学校要定期检查锅炉使用情况,做好锅炉工的培训工作,购买特种行业保险。

  2、事故发生后,及时抢救受伤师生,及时报告110、119、120等相关部门请求援助,封闭事故现场。

  3、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七)外出大型活动安全事故

  1、学校组织外出大型活动必须将申请书上报县教育局,经同意后方可实施。

  2、若事故发生后,学校迅速抢救受伤师生,及时将事故信息报县教育局。

  3、及时报警110、120请求援助,保护好事故现场。

  4、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八)外来暴力侵害事故

  1、学校外来的未经允许强行闯入校园者,学校门卫或保安人员不得放行,应及时将闯入者驱逐出学校,并由门卫或保安人员向其发出警告。

  2、学校内发现不良分子袭击、行凶等暴力侵害时,应先制止、制服,同时及时报警110、120等相关部门请求援助。

  3、对受伤师生及时救治。

  4、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九)食物中毒安全事故

  1、立即停止学校饮食摊点、食堂的生产经营活动,及时向县教育局、卫生防疫部门报告,及时报警110、120等相关部门请求援助。

  2、积极协助卫生机构救助病人。

  3、封存造成食物中毒或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和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

  4、配合卫生防疫部门的调查,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5、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十)流行传染病安全事故

  1、学校发现有传染病症状的学生,应立即通知家长将患病学生带到医院检查就诊,有传染病的教师不得带病上班,凡患传染病的师生须经医院诊断排除传染后才能返校。

  2、学校发生特殊传染病,要迅速利用学校隔离室对患病师生进行隔离观察,及时报警110、120等相关部门请求援助,通知患病师生的家长和亲属,送定点传染病医院诊治。

  3、学校对传染病人所在的教室及涉及的公共场所要及时消毒,对与传染病人密切接触的师生进行隔离观察,防止疫情扩散。

  4、及时将发现的疫情上报县教育局、卫生防疫部门,并作好病人的跟踪工作。

  (十一)其他安全事故,如溺水、地质灾害等依据事故性质和学校应急预案,参照上述程序,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正确、科学地进行教育、引导、疏散、处理,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篇3:技术学院学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某技术学院学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学生突发事件的发生,保障在校学生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校园秩序,营造良好育人环境,根据高校安全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本预案所称"学生突发事件"主要是指危及学生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的突发性意外事件,如学生发生心理危机(自杀、自残、自虐性)事件,学生离校出走或失踪事件,学生打架或群殴事件,学生重大失窃事件,学生发生交通意外或其他重大恶性事故,学生宿舍发生火灾事件,学生突发性疾病、食物中毒或发生群体性流行疾病等事件。

  二、本预案是学校处理学生突发事件的主要依据。学校一旦发生学生突发事件,应立即启动应急处理预案,全力投入突发事件的处理工作。

  三、学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原则。学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应当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反应及时、措施果断"的原则。

  四、学校成立学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由分管安全保卫工作和学生工作的校领导分别任组长和副组长,成员包括校办公室、安全保卫处、学生工作处、教务处、后勤管理处、团委、系部学生工作负责人等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办公室设在学生工作处。

  学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

  1.了解和掌握学生突发事件的情况,控制局面,阻止事态发展,并研究突发事件处理的具体策略;

  2.组织和指挥各方面力量处理突发事件,并及时将重大恶性突发事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

  3.密切配合医疗、防疫、公安等机构对事故的处理;

  4.负责事件的调查和善后处理工作;

  5.总结事件教训,提出整改措施。

  五、部分学生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方案。

  一学生发生心理危机(自杀、自残、自虐性)事件的处理

  1.学生发生心理危机事件,知情人员应及时将情况报告学生工作处、安全保卫处、辅导员或班主任;

  2.辅导员或班主任获悉情况后,应立即向系部分管领导汇报,并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组织人员及时将伤员送至校医院或市区医院;系部应立即将情况报告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3.系部应及时将情况通知学生家长,并做好家长来校的接待和安抚工作;

  4.学校学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立即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开展调查,必要时应配合公安机关做好案件的侦查工作。

  二学生离校出走或失踪事件的处理

  1.学生擅自离校后,知情人员应及时将情况报告班主任或辅导员;

  2.班主任或辅导员在获悉学生擅自离校的情况后,应立即向系部分管领导汇报,同时及时进行调查了解;对去向不明的学生应立即组织查找,及时查明该学生的去向;

  3.在无法查明学生去向的情况下,系部应在2小时之内将情况向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汇报,并及时通知学生家长;

  4.学校学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在2小时之内向公安机关报案,并报告上级有关部门。

  三学生打架或群殴事件的处理

  1.学生发生打架或群殴事件,知情人员应立即报告学校学生工作处和安全保卫处,并及时将情况报告班主任或辅导员;

  2.班主任或辅导员在获悉情况后,应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设法稳定局势,防止事态恶化;如有人员受伤,应立即组织人员将伤员送至校医务室或市区医院诊治;同时班主任或辅导员应立即将情况向系部分管领导汇报;

  3.系部应在获悉情况后2小时之内报告学校学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4.发生学生伤亡的,系部应及时将情况通知学生家长,并做好家长的接待和安抚工作;

  5.学校学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将后果严重的学生打架事件,在2小时之内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

  6.系部应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调查取证工作,尽早向目击者了解事件的真实情况,及时查清突发事件的原因和经过;

  7.相关系部应立即提出整改措施,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教育。

  四学生重大失窃事件的处理

  1.学生发生重大失窃事件,应在第一时间向学校学生工作处和安全保卫处报案,并将情况报告班主任或辅导员;

  2.班主任或辅导员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组织保护现场;

  3.学校安全保卫处在接到报案后,应立即组织人员到达现场进行勘察,同时除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外,还应在2小时之内将情况及时向学校学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汇报;

  4.学校安全保卫处和相关系部应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做好现场勘察和事件的调查工作。

  五学生发生交通意外或其他重大恶性事故的处理

  1.学生发生交通事故,班主任或辅导员在接到通知后向系部分管领导汇报,并及时与学生家长取得联系;

  2.系部应在2小时之内将情况向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汇报,并积极配合医院和交警部门,做好学生的救治和事故处理工作;

  3.系部应配合学校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和有关职能部门,做好学生家长的接待和安抚工作。

  六学生宿舍发生火灾等突发事件的处理

  1.学生宿舍发现火情后,值班人员和管理人员应立即报告安全保卫处、学生工作处、后勤管理处和校领导,并组织学生撤出学生宿舍。

  2.值班老师协助宿舍管理员拉闸,切断宿舍总电源,在第一时间组织学生撤离寝室,确保人身安全,如是夜间应考虑照明。

  3.根据火势如需报警立即就近用电话或手机报告消防中心(电话119)。

  4.报警后所有宿舍管理人员应立即赶往现场,做好学生疏散和稳定工作。要确保消防通道畅通,组织学生有序疏散,严防发生践踏事故。

  5.在向校领导汇报的同时,派出人员引导消防车辆。

  六、对学生突发事件的知情报告是全校师生员工的责任和义务。对重大的学生突发事件迟报、漏报、瞒报、虚报的,对获悉学生突发事件发生而未及时到位进行处理的,学校将追究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