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经理人

停车场岗位工作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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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车场岗位工作规范

目的:提高停车场优质服务,为客户、业主提供安全有序的停车场环境。

要求:遵守护卫队纪律规定,按护卫队员服饰及仪容仪表规定,并遵守护卫队员交接班制度做好交接班的工作。

值班时间安排:实施二十四小时全天候值班制,每天分三班,每星期一换,每八小时一班,早班:7;30至15:30;中班:15:30至23:30;晚班: 23:30至凌晨7:30分。

工作内容:
1、停车场值班员上岗后,要求上岗值班队员必须遵守护卫队纪律规定,交接班前须按交接班制度进行,认真检查交接班记录事项,要认真做好交接班,要认真查对所剩出入卡与现停放车辆总数是否与所发卡总数相符。

2、检查所停车辆有无异常情况,值班交接记录是否一致,发现问题当时问清楚,分清责任,并在值班交接本上记录清楚。

3、值班人员上岗后,入口值班员负责对进入车场的车辆在出入卡上登记车辆号码、进入时间,然后引导车辆进入车场停泊。

4、明确上车场主要给本商城业主(租户)停放人货车及上落货用,小型车辆应引导其停在地下车场。

5、对进入车场的车辆指挥慢速行驶,引导车辆停放于指定车位,严禁乱停、乱放,保证通道畅通无阻。

6、因本停车场地下车库出入口在同一通道,所以上车场与下车场值班员应做到每有一部车辆进出地下车库都应及时用对讲机通知对方,同时经常保持联系,确保车辆畅通无阻。

7、仔细观察进入车场的车辆是否漏油及携带危险物品或车辆有无损坏和缺少车辆配件如:标牌、车灯、车镜、雨刷等,发现情况及时做好记录。

8、认真巡查停车场的车辆,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工作,预防各种事故发生,如发现正在盗窃时应马上捉住送交公安机关,如发现重大危害情况时,迅速联络其他岗位值班员及班长、队长协同处置。并做好书面记录。

9、对车辆在车场会车,倒车损坏情况,马上做好记录,分清责任,进行调解处理,处理不了时,及时报告班长或队长。

10、对离开车场的车辆,收回出入卡,并在出入卡上写明离场时间同时按标准收取费用,收回出入卡交入口值班员。

11、地下车场值班员同时应经常检查地下车库的仓库、抽风机、电气机房、泵,发现异常情况马上报告班长,并做好记录。

12、每二十分钟必须对车场的车辆巡视一次,发现问题须做好记录。

篇2:大学校园地下停车场管理办法

  大学校园地下停车场管理暂行办法

  为维护学校地下停车场的秩序,规范地下停车场的管理,保障学校资产安全,保护学校及车位使用人合法权益,制定本办法。

  一 总 则

  第一条 地下停车场产权归学校所有,车位采取租用方式有偿使用。

  第二条 学校公务车和职工私家车均需交纳存车费。

  第三条 资产管理处负责地下停车场的日常管理。

  第四条 计划财务处依据存车协议收取存车费。

  第五条 后勤管理处负责地下停车场设施的日常维修与维护。

  第六条 行政管理处负责地下停车场立项工程的建设与维修。

  第七条 安全稳定工作办公室负责地下停车场消防设施的配备与维修、停车场值班人员消防安全培训。

  二 车位管理

  第八条 地下停车场限定学校正式员工的车辆停放,一名职工只能申请一个车位(一户家庭最多申请两个车位)。

  第九条 公务车使用单位或职工申请车位,应向资产管理处提交申请,批准后与资产管理处签订存车协议。

  第十条 公务车使用单位或职工拟终止停车的,须及时到资产管理处办理协议终止手续。禁止私自将车位转租他人,一经发现,学校收回车位使用权。

  第十一条 存车费按年度收取,学校根据经营成本等因素合理确定收费标准。超过交费期限15天未交费,学校收回车位使用权。

  三 出入库管理

  第十二条 地下停车场24小时开放,遇工程维修、恶劣天气等特殊原因影响车辆存放时,地下停车场临时停用。

  第十三条 地下停车场安装智能道闸系统,车辆须刷卡出入,无卡的车辆禁止进入停车场。

  第十四条 地下停车场限高2米,超过限制高度的车辆禁止进入。

  四 安全管理

  第十五条 停车场仅允许备案并交费的车辆停放,其它车辆严禁停放。

  第十六条 车辆出入停车场须减速慢行,在停车场内行驶时,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

  第十七条 禁止装载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品的车辆进入停车场,禁止安装热车仪的车辆进入停车场,禁止故障车辆进入停车场。

  第十八条 停车场内禁止随处扔垃圾,严禁在停车场内吸烟。

  第十九条 停车场的车辆出入通道禁止人员通行,未成年人禁止进入地下停车场。

  第二十条 禁止消防通道及过道等处随意停车,对不按位停车造成的后果,车主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二十一条 车辆停放应避让公共设施、障碍物和其他车辆,损坏停车场设备和设施的应予以赔偿。

  第二十二条 地下停车场内禁止试车、修车、洗车、练车,禁止无证驾驶。

  五 附则

  第二十三条 违反本管理办法者,学校可以取消其存车资格。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由资产管理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篇3:人民医院停车场管理制度

  第一人民医院停车场管理制度

  1、为方便职工、病人停车之需要,我们提供三处免费停车场。

  2、本院负责维护停车场秩序,调配停车泊位,但不负责车辆等财产的监管,凡车辆碰撞、擦刮或其它意外事件,本院不承担任何经济责任。

  3、车辆停泊必须严格按院方要求执行,听从管理人员指挥,不得妨碍其它车辆的停与行,否则将承担违规停车的责任。

  4、由于车辆停放存在上班、看病间区高峰,车辆停泊时间不宜过长。

  5、各停车场严禁一切车辆长期滞留,一经发现,将按每日50元收取停车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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